一场洪水,救下3800名孤儿

二十四史因果2021-07-26 23:13


叶梦得,北宋末南宋初文学家,著名词人。
 
叶梦得,字少蕴,苏州吴县人。叶梦得21岁中进士,后被奸臣蔡京推荐,但他没有因此与蔡京沆瀣一气,依然秉持自己的操守,因此也没有获得重用。
 
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五月,颖昌(今河南许昌一带)大水,百姓流离失所,以至于许多小孩被遗弃。叶梦得在此次水灾中,援用过去法规,成功救下3800个弃儿!他在自己的著作《避暑录话》中详细记载了此事。
 
“我在许昌任职时,有一年正碰上大水灾,京西路受灾严重。百姓尸体从邓县、唐河县漂至我管辖的境内,不计其数。我下令把常平仓所储存的粮食全部散发,并上书请求采取非常措施救济灾民。这样,几十万人才得以全部活下来,只剩下那些被丢弃的小孩没有得到拯救。
 
“有一天我问身边的人:‘那些没有孩子的人家,为什么不收养弃儿呢?’他们回答说:“是啊,人们本来都想收养,只是担心长大后有人来认领罢了。”于是,我为此翻阅了这方面的法规,发现其中有一条——凡是因遭受灾祸而被遗弃的小儿,父母不得再去认领。我这才知道制订这条法规的人,也是具有仁德之心的人。既然抛弃了孩子,父母的养育之恩也就断绝了,如果没有人收养,那孩子们靠谁活下来呢?”
 
我于是做了数千张空白证券,并写上这条法规,发给基层单位。凡是拾到弃儿的,都让他们说明从哪里得来,写在证券上交给他们,简单地作一登记,以便按时上报数字。同时给收养弃儿多的人予以奖励,并分给他们常平仓的余粮,收养弃儿少的,也酌量给予作为资助。
 
事情安定后,依据登记所发证券,共有3800个弃儿从沟壑中抢救出来而放入温暖的包被中。这虽然是细小的事情,不值一提,但我仍然常常把这件事告诉那些地方官,担心他们在危急情况下不知道那条法规或想不出这个办法来。
 
显然,叶梦得在原来法规之上(灾情中父母遗弃孩子不得再认领),增加了更加人性化的条款,即由官方给予收养者登记、认证等合法手续,并给予一定的资助,从而极大鼓励了收养孤儿的行为,因此才令3800个被弃孤儿获得新生!只此一条,可敬可叹!
 
而且,从叶梦得的自述来看,记载此事的目的是“担心他们在危急情况下不知道那条法规或想不出这个办法来”,换言之,这是为了让后世继续援引这条法规,收养灾情中被抛弃的孩子!如此发心,可见一斑。
 
遗憾的是,叶梦得在此次赈灾中,也得罪了主管常平仓的官员刘寄等人,导致叶梦得不但没有受到朝廷嘉奖,反而被贬、调职,屡屡被当权者弃置一旁。
 
但是,因果是公平的。
 
叶梦得官至户部尚书、江东安抚大使等职。晚年隐居湖州弁山玲珑山石林,号“石林居士”,所著诗文多以石林为名,如《石林燕语》《石林词》《石林诗话》等。绍兴十八年,叶梦得去世,享年72岁。
 
叶梦得也是著名望族“吴中叶氏”的杰出代表人物,他所撰写的《石林家训》,后来也成为“吴中叶氏”的传世家训。“吴中叶氏”千百年来人才辈出,文章事业,震耀前后,与著名的“吴越钱氏”齐名,千年不衰……开国元帅叶剑英,即“吴中叶氏”的后人。

史料出自:叶梦得《避暑录话》

史料出自:李元纲《厚德录》

校对:闫飞师兄、如烟师兄

超摹:广超师兄


2024-02-05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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