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善恶薄中所记阳间事,真的斤两不差
2023-09-04 20:22

特别提示:本文原始出处为《蕅益大师全集》。
楚中有个读书人,心地很正直。刚好阴曹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就请他暂时代缺。
每隔几天,他就必须去阴间处理事务。他的工作只是检查登记簿,并不需要判案。他看到每个人由于所造的业不同,因此受罪罚或受福报,也随之而各不相同。每次他看到有人自己上刀山剑树时,就赶快叫左右的小吏去救。结果越救那人,那人却反而上得越快,因此都无法挽救那些人。
有一天,他看到簿子上,居然登记了他太太的一条罪状,说是偷邻居家一只鸡,连鸡毛一共重一斤十二两(旧时十六两为一斤)。于是他就把这一页折起来作为记号。
回到阳间后,他就问太太是否偷了邻居家的鸡。起先他太太还抵赖,后来他把阴间所见告知她,他太太才承认:是因为邻居家的鸡,偷吃她晒的谷物,她一失手误把鸡打死了。她怕邻妇会凶狠辱骂,只好先把鸡藏起来,至今尚无人发现。
夫妻俩把死鸡拿出来一秤,不多不少,刚好一斤十二两。他们十分惊异,簿子上登记的实在太准确了。于是他们参考市价,连同死鸡,赶紧拿去赔偿邻居,并谢罪。
几天之后,他又到阴间上班。再将那本文簿打开来看,折的痕迹依旧,而他太太的罪状已了无踪影。(此事是江西养智禅人所说)
——《蕅益大师见闻录(白话)》
【原文】
楚中有一生员,心迹正直,值冥府缺第七殿,上帝命暂主之。每隔数日,则入冥理事,但正坐简阅文簿,不劳签判,而随彼前人行业,罪福异趣。每见有自上刀山剑树者,辄使左右救之,愈救愈上,竟莫能挽也。一日阅簿,见其妻有一罪款,云盗邻鸡一只,连毛重一斤十二两,遂折而识之。回阳诘问其妻,妻尚抵谩,彼述冥间所见质之,乃首曰,邻鸡食所晒物,失手误打令死,惧邻妇诟厉,故尚藏未发耳。因取出称之,斤两不爽,相对惊异,遂以死鸡并价偿谢邻人。未几复入冥,简视前簿,折痕如故,而罪款已无影迹矣。(江西养智禅人说)
来源:湖心亭看雪客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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