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仁清法师:不得钓誉沽名贪心摄众 内容: 菩萨四十六轻戒之二十一贪心摄众《集颂》:“贪著供事执役使,希图供献爱染心。 如是一切染违犯,摄受不贪无违犯。 ”此条与以下两条戒律比较好理解,若犯其中一条就会障碍精进度功德的圆满。 如果依照佛制戒律,你有能力和资格摄受弟子(收徒)时,要如理如法地进行,如果发心不净,怀有贪图名利、供养或对徒众的役使等“爱染心”的收徒,即便形式如法,也会犯此戒条。 昔时,佛的弟子提婆达多(魔的化身),为了与其师父(佛)争个高下,用尽计谋,广收门徒,壮大队伍,做作五逆,与其追随者共陷地狱,受苦无量,即为实例。 今见个别僧俗,无明障蔽,邪魔傅心,钓誉沽名,贪心摄众,有的与僧团做对,有的与正法做障,更有甚者,有的设计凌辱恩师,欺师灭祖,岂不知因果难昧,果报还己。 哀哉! ——摘自仁清法师《佛教大乘正觉道之戒律、戒相疏义》之菩萨四十六轻戒  发布时间:2023-11-09 23:01:07 更新时间:2024-02-04 13:10:22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94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