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黄柏霖:改过念佛做义工,改变命运延寿命 内容: 老法师说,护持圣贤教育是第一功德。 老法师也讲说,这十年之内是传统文化存亡的关键十年,因为现在没有弘法人才,一代不如一代,一年不如一年,所以培养弘法人才迫在眉睫。 师父他了解,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 汤恩比博士讲,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唯有孔孟思想、大乘佛法才可以救度这个世间。 刚好我在那个因缘之下,我就见到台南极乐寺的胡宪卿总干事,他现在也是我们台南极乐寺佛学班的教务长,护持老法师做这个弘法人才培训的工作。 那目前已经有招募三十几位,要用以前李炳南老师的那种内典研究,就是果清律师他们所学的内典研究班的那种方式,也就是私塾的方式。 老法师所用的方法,就是古德的方法,也就是读经千遍,其义自见。 用私塾教育的方法,用覆讲的方式,来培养讲经的人才、弘法的人才。 老法师一直强调这种方法,是最笨的方法也是最好的方法。 那刚好我有机会跟胡总干事,一起跟汉学班的这些学子们,年轻的这些同学,我们在分享因果报应。 那么胡总干事他就说,他在以前当户政事务所主任的时候。 以前我们台湾早期,户政事务所属于警察系统,我们都是中央警察大学的,但后来他提早退休。 因为他的爱人,就是他的太太,有听净空老法师讲经。 他师姐本身也是学佛,我这个学弟也是学佛,那算命讲他到五十一岁,他生命就要结束了。 后来一个算命的,算出说他命盘里面没有贵人,那五十一岁一定要死掉。 就像袁了凡先生被孔先生算定了,他五十三岁寿终正寝。 最后孔先生给他断,他几年当什么官,几年当什么官。 后来云谷禅师来度化袁了凡先生,云谷禅师教他,「命由我作,福自己求」。 了凡先生发愿行善,改过行善,三千善、三千善、一万善。 改过有事相上改、理上改、心上改。 那我们这位学弟就有一天,他知道他再五年,因为他那时候算命的时候,是在他五十一岁前面的五年,他就拿了这一本,袁了凡先生的《了凡四训》,还有《俞净意公遇灶神记》,他就靠这两本书救了他的命。 不仅救他的生命,也救了他的慧命。 他就拼命的学俞净意公灶神记里面,拼命的去广积阴功、广积阴德,改过向善,念佛求往生。 后来他在户政事务所的时候,就用公务之便,就这里讲的,那个夫妻要去离婚,都要到户政事务所去办离婚登记。 我们台湾的制度是这样,你离婚以后要到户政事务所去办离婚登记的手续。 那么当时我们这位胡总干事是在那个户政事务所当主任。 他一听到有人离婚,要离婚,他就请他们进去喝茶,他把了凡先生的袁了凡《四训》,还有《俞净意公遇灶神记》,来劝这两位夫妻不要离婚,跟他说佛法的道理,跟他讲因果的道理。 后来很多人经过他劝导以后,都不离婚了。 就是这里讲的,「仁人见人之骨肉,贫困难存者,助以财力,使之安全;怨隙不和者,与之调化」,他们两个夫妻吵架,就是怨隙嘛,有仇恨嘛,把他们调和,「使之敦好」,使他们重归旧好,不再离婚。 他一方面广积阴功,学俞净意公,然后他努力行善改过,然后就拼命念佛。 然后要到五十一岁那一年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间,他觉得他的心脏跳动很缓慢,呼吸很困难。 后来因为他就靠念佛的方法,来不断的把自己的气息调和,后来那一年也平安了、没事了。 因为他常常,那时候就跑来台南极乐寺去护持。 那早期台南净宗学会在另外一个地方,他就到那边去请法宝,到处去结缘。 他甚至在他的户政事务所设一个法宝流通架,他去台南净宗学会请法宝,放在他自己的户政事务所,给人家请善书流通。 结果五十一岁那一年他没有死掉,那时候他已经是台南净宗学会的义工了,现在他是担任总干事,那时候不是。 隔了三、四年,就是五十四岁那一年,有一天,他就到台南的一家精舍去拿一笔印经善款,要拿回来台南净宗学会。 刚好里面有一个师兄,好像被护法神附体趴在前面,突然间倒下去,男众的一个居士。 然后就张口说话了,他说,他是这里的菩萨,叫他要出来讲话。 那刚好这个胡居士在现场,胡宪卿居士。 他说,什么事啊? 他说,佛菩萨要叫我转告你,你的命是佛菩萨给你救回来的,希望你好好护持三宝,弘法利生。 就告诉他这几句话,说你的命是佛菩萨帮你救回来的,你本来三年前就要死掉了,跟算命讲的一样。 这个胡总干事听了以后很感动,回来更加紧用功,力行菩萨道,广积阴德。 他现在好好地已经六十几岁了。 我那天问他,你几岁? 他已经六十一、二岁了,广积阴功。 现在你看,他在帮老法师来培养讲经弘法人才,担任护法的工作,担任这个佛学班的教务长。 那我是扮演护法角色,我们都是过来人,我们以前也是学讲经的,我是佛陀教育基金会内典研究班第一届。 我们了解弘法跟护法,护法也很重要,我是扮演台南极乐寺的护法角色。 所以讲到这里,人家骨肉要分离的时候,夫妻要离婚的时候,去把他劝回来的时候,这个功德很大,这叫「修真之要路」。 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一九O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文字稿来源【太上感应篇共修网】  发布时间:2023-10-23 05:41:58 更新时间:2024-02-04 13:11:10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90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