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口业警示集 18(第四章 妄语 二、妄语果报) 内容: 二妄语果报1妄语十罪○佛说妄语有十罪。 何等为十。 一者口气臭。 二者善神远之。 非人得便。 三者虽有实语。 人不信受。 四者智人谋议。 常不参预。 五者常被诽谤。 丑恶之声周闻天下。 六者人所不敬。 虽有教敕(chì赤)。 人不承用。 七者常多忧愁。 八者种诽谤业因缘。 九者身坏命终当堕地狱。 十者若出为人。 常被诽谤。 (《大智度论》卷第十三《龙藏》第78册第365页)2堕三恶道○佛告诸比丘言。 若复有人虚诈妄语。 诳惑世间希求财利。 养活身命及奴马等。 以此因缘命终之后。 必堕地狱受焚烧苦。 猛炎炽然相续无间。 苦恼烧煮而无穷尽。 彼获如是暴恶之苦皆由业牵。 不得远离地狱诸苦。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二《龙藏》第59册第319页)○若人于众僧中。 许与病者随病医药。 而后不与。 彼人以是恶业因缘。 身坏命终堕于恶处。 在彼地狱金刚嘴乌别异处生。 受大苦恼。 所谓苦者。 本许不与。 恶业所作。 金刚嘴乌。 啄其身肉而啖食之。 既啄肉已。 即彼啄处还复更生。 生则软嫩。 犹如莲华。 以软嫩故。 极受大苦。 如是更啄。 啄已复生。 软嫩于前。 而复更啄。 受苦转增。 彼地狱人。 如是无量百千年岁为乌所食。 既脱彼处。 次第复生炽火焰燃铁沙之中。 彼地狱人。 足蹈热沙。 为沙所烧。 一切身分。 灰亦叵①得。 又复更生。 自食其舌。 食已复生。 食已复生。 舌妄语故。 为人所食。 彼妄语人。 妄语说故。 还自食舌。 (《正法念处经》卷第九《龙藏》第56册第140页)注:①叵(pǒ):不可。 ○若人妄语说。 口中有毒蛇。 刀在口中住。 焰火口中燃。 口中毒是毒。 蛇上毒非毒。 口毒坏众生。 命终堕地狱。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龙藏》第56册第806页)○若人离实语。 一切善人舍。 今世犹如草。 后世恶处烧。 (《正法念处经》卷第八〈世尊说偈〉《龙藏》第56册第126页)○妄语正报颂说:“妄语诳人巧,地狱受罪拙,焰锯解其形,热铁耕其舌,灌之以烊铜,磨之以钢铁,悲痛碎骨髓,呻吟常呜咽。 ”这是多么难受的苦报(演培法师《慈悲三昧水忏讲记》卷中)3若生人中○妄语之罪。 亦令众生堕三恶道。 若生人中。 得二种果报。 一者多被诽谤。 二者为他所诳。 (《大方广佛华严经八十卷》卷第三十五《龙藏》第26册第138页)○善男子。 若复有人乐于妄语。 是人现得恶口恶色。 所言虽实人不信受。 众皆憎恶不喜见之。 是名现世恶业之报。 舍此身已入于地狱。 受大苦楚饥渴热恼。 是名后世恶业之报。 若得人身口不具足。 所说虽实。 人不信受。 见者不乐。 虽说正法。 人不乐闻。 是一恶人。 因缘力故。 一切外物资产减少。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龙藏》第67册第473页)○若彼妄语乐行多作。 堕于地狱畜生饿鬼。 若生人中。 一切众生不信其语。 诸善众会善长者众刹利等众及妻子等。 不信其语。 口常烂臭。 齿亦不好。 面皮无色。 一切世人妄语枉谤。 常生怖畏。 亲友兄弟知识不固。 一切所作不得果利。 于一切人不得饶益。 如是妄语。 是不可爱。 非是可乐。 非是可意。 成就如是不善业果。 (《正法念处经》卷第一《龙藏》第56册第10页)  发布时间:2023-09-15 00:09:28 更新时间:2024-02-04 13:56:34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81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