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贵中孚先生:戒溺女文 内容: 戒溺女文序尝思天地生人,有阴阳而后有男女。 是男女皆禀天地之气以生,无所偏倚者也。 天欲生之,人何忍而杀之? 世竟有无识小民,生男则爱护,惟恐不周。 生女则溺死,惟恐不速。 残忍害理,惨刻居心,实上干造物之和,下塞生人之道。 尙冀邀福于宗祖、昌大其子孙乎? 余莅新邑,凡有关民瘼者,无不殚竭血诚,随时因革。 闻斯邑此风最盛,痛恨实深。 除剀切晓谕外,谨将所藏《戒溺女文》,刊刻成本,布散闾阎。 务使家喻户晓,立改前非。 并望我邑之仁人君子,勿惜烦言,勤爲劝导。 或能挽囘薄俗,默化乡愚,功德无量,天必降之以福。 好生之德,感召祥和,万姓无夭札之虞,一世登仁寿之宇。 余于吾民有厚望焉。 旹光绪七年十月望日知新野县事维扬徐拱辰拜序戒溺女文《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人之所以不绝者,男女构精,生生不息而已。 近日乃有绝灭生道,而溺女者,殊爲不解。 求其故,或以生育太多,厌而溺之;或以屡产皆女,忿而溺之;或以养女需乳,不利速孕,急而溺之。 不知多子爲福,七子八壻传爲美谈。 生育之多,未可厌也。 父精母血,妙合成形。 爲男爲女,均属骨肉,莫非子也。 而忿之耶? 至子息之有无迟早,命实主之。 人而无子,正宜积善祈天;人而晚子,益宜培养元气。 乃溺其现生之女,而妄冀未生之子。 一念嗜杀,上干天和,愈溺女愈生女。 几见溺女而可以速男者乎? 顾有借口于家贫莫赡,嫁奁无资者。 岂知天不生无禄之人,饥寒饱暖,原有定数。 前之不以无女而能富,今讵以偶有此女而遂贫? 出继扶养,生路多端,开一面之网可也。 至于嫁奁,则称家有无。 吾见世有贫儿,终身难娶者。 未闻育贫女,终身难嫁者。 使女家不责其男家之物,彼男家,甯责其岳家之赀而甘于不娶乎? 思及此,则女之无容溺,尤大彰明较著矣。 若夫富贵之家,或误信堪舆之说,谓女山不利,择壻实难,不如早爲之所。 (堪舆正经并无此说,不知何人作俑)抑思佳儿佳壻,司之自天;妇德妇功,敎之由我。 尽其在我,而听其在天,何用过虑? 况姜宇不过暂爲人牧,吕子衡未必久贫。 (卽三国吕范)祸水一盆,何如糟糠半世乎? 富贵人而出此,尤爲不仁之甚者也。 下及私胎一节,似万无存留之事矣。 然旣犯首恶,复残生命,是罪益罪也。 不如书明生庚,置之道旁,若男若女,听无子妇者之携抱,犹爲曲全之术耳。 夫赤毛堤下,爲宋夫人;虎乳泽中,得楚令尹。 厯观史册,孰谓此尽无好人。 此穷于溺,而犹可济乎溺者也。 稽古在昔,女之以节烈显亲者,代有传人。 女之以含寃作祟者,难更仆数。 观木兰之代父从军,缇萦之上书救父。 人患无女耳,其肯溺乎? 观陈氏之红蛇缠股,元秀之牛蹄转牀,则嗟何及矣。 其敢溺乎? 噫! 未之思也。 身从何来? 匪母何以有我。 子甫黄口,择妇便费经营。 今日之女,异日之母也;今日生女之母,当年未溺之女也;我之子若孙,未溺之女所出也;子若孙之妇,他人未溺之女也。 思前想后,推己类人。 (此段一字一珠)忍使呱呱弱息,永恨覆盆也哉? 呜呼恸哉! 淋淋血胞,欲语何能。 母魂甫续,子命旋倾。 天乎人乎? 天欲生之,人欲杀之。 逆天者亡,杀人者死。 讐怨相寻,得不于若身而神其报耶? (此六句帝君所增。 妙极。 )语云:“三代不育女者,其家必绝。 ”盖使一人溺女,人咸效之,则人将无女矣。 人将无女,则人将无妻矣。 人而无妻,则人将绝矣。 彼欲绝人,天甯不早绝之乎? 此又往复之必至者也。 又况例设育婴堂,收养婴赤。 凡溺女者,以故杀子孙论。 纵不畏冥诛,独不畏显戮耶? 夫鷄鶵离殻而死,猪子出胎而亡,人犹惜之。 虎狼不伤父子,蝼蚁尙且贪生。 人独忘欤? 覆巢破卵,凤凰不翔其邑;刳胎杀夭,麒麟不至其郊。 物伤其类也。 矧伊人也? 自伤其类,禽兽何若焉? 总之,愚人不禁情欲,婴儿有何罪愆? 彼昏不知,得吾说而存之,庶不失天地生物之心,而坤德其无疆矣。 《戒溺女文》乃武陵贵公(讳)中孚所作也。 公本欲刊刻行世,后爲梓人所误,遂寝其事。 一日有同窗友陈喜亭扶乩,恭奉文昌降笔谓曰:“贵中孚爲善不终。 ”陈问故,帝君曰:“彼作《戒溺女文》,有志发刻,已将其名录入桂籍矣。 乃欲刊中止,固非诚心爲善者,行将削其籍矣。 ”陈代祷曰:“贵某是我研友,果有此事,我往告之。 使竟其前志何如? ”帝君允所请,将全文乩示,旣而谕陈曰:“尔远报中孚,刊刻广传,自有福报。 尔果劝善亦有功焉。 ”陈领命,次日往见中孚问之。 中孚鄂然问故,曰:“昨蒙文昌乩云,言子爲善不终,将削其録籍。 吾代爲祈求,许续前志。 因命我传示作速行之。 ”遂出稿与观,中孚见而悚然曰:“此文吾譔于私室,未有知者。 今藏笥日久,我亦遗忘。 乃帝君明示不差,可爲大奇。 ”再细阅之,见帝君于“天乎人乎”之下,复增益六句,愈觉刻挚,遂付手民。 次年卽生长子逢甲,再次年登第,官至广东观察使。 其子后亦登第。 陈喜亭得中副榜,官教授。 益见劝善之获报不爽也。 按:《戒溺女文》,作者甚多。 求其如此篇,情义兼到者,目中罕见。 可爲集衆说之大成,而无以复加者也。 读者凛之。 帝君曰:“人厌多儿,何不节欲? 乃使其生而杀之。 无故杀儿,是杀天下人民也。 吾观鄷都城中,爲此受罪者,不计其数。 岂其甘心自祸哉? 总由习俗所染,而不知其孽之得也。 今特露其端于世。 凡溺女者,其寃鬼俟于地下,惨报必然。 纵有他善,此条不赦。 人又何恃而不恐哉。 ”愚按:古语云:“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是语也,人以爲未必然。 盍就此事观之乎? 彼贵某自作之文,自且忘之,而帝君明示不差。 则是气塞天地,(浩然之气)其光明所及,无所不照矣。 《感应篇》所谓“天地有司过之神,在人头上,在人身中,及三台北斗,司命诸神,司人善恶”,皆实事也。 可不凛哉? 发布时间:2023-08-04 21:36:48 更新时间:2024-02-04 14:57:18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67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