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安士全书》:主为画像(功过格) 内容: 主为画像(功过格)顺治初年。 青阳吴六房之仆。 吴毛。 持戒修善。 念佛不绝。 值左氏兵渡江。 举家避出。 独吴代主守宅。 被贼七鎗而死。 其弟来看。 又复醒曰。 我有宿业。 当受猪身七次。 因斋戒力。 以七枪散怨。 从此径往西方矣。 后其主恍惚见彼。 前后幢幡。 曲躬告曰。 吾吴毛也。 缘到天界。 偶过此。 言讫不见。 主为画其像而敬礼焉。 〔按〕以七鎗易七猪。 所谓重报轻受也。 结其前案也。 以念佛而往生。 所谓转凡入圣也。 基其后果也。 《白话解》主为画像(摘自「功过格」)顺治初年,青阳县吴六房的仆人叫吴毛,持戒修善,念佛不断。 有一次,遇左氏兵渡江而来,吴家全家人出外避难,只留下吴毛守屋,被刺七枪昏死了,他的弟弟来看他,他又苏醒过来说:「我前世有业障,应当受七次猪身,因为斋戒念佛的力量,就以七枪散怨,从此就直往西方了!」后来他的主人恍忽看见他前后幢幡,并鞠躬对他说:「我是吴毛,有缘要到天界去,路过这里。」说完就不见了。 于是主人就画下他的像,向他礼拜。 按:以七枪换七次猪身,这是重报轻受啊! 这是了结前生怨业的代价;以念佛的力量往生西方,一下子就转凡入圣了,这是享受果报的基础啊! 。  发布时间:2023-07-27 07:19:24 更新时间:2024-02-04 15:13:5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6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