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旭大师: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文句75 内容: 辛三、盗戒阿难。 又复世界六道众生。 其心不偷。 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汝修三昧。 本出尘劳。 偷心不除。 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 如不断偷。 必落邪道。 上品精灵。 中品妖魅。 下品邪人。 诸魅所著。 彼等群邪。 亦有徒众。 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我灭度后。 末法之中。 多此妖邪炽盛世间。 潜匿奸欺。 称善知识。 各自谓已得上人法。 炫惑无识。 恐令失心。 所过之处。 其家耗散。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 令其舍贪。 成菩提道。 诸比丘等。 不自熟食。 寄于残生。 旅泊三界。 示一往还。 去已无返。 云何贼人。 假我衣服。 裨贩如来。 造种种业。 皆言佛法。 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若我灭后。 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 能于如来形像之前。 身然一灯。 烧一指节。 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 一时酬毕。 长揖世间。 永脱诸漏。 虽未即明无上觉路。 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 纵成无为。 必还生人酬其宿债。 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 后断偷盗。 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是故阿难。 若不断偷。 修禅定者。 譬如有人。 水灌漏鯳。 欲求其满。 纵经尘劫。 终无平复。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 分寸不畜。 乞食余分。 施饿众生。 于大集会。 合掌礼众。 有人捶詈。 同于称赞。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 身肉骨血。 与众生共。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 回为已解以误初学。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如我所说。 名为佛说。 不如此说。 即波旬说。 ⊙此言非但执身不盗。 须是心亦不偷也。 邪道者。 奸欺之类。 精灵者。 盗日月之精气而为神灵。 妖魅者。 盗人精气为妖魅鬼。 循方乞食者。 谓循顺方法而行乞食。 僧祗律中名为分卫。 言分施众僧。 卫护道力也。 肇法师云。 乞食略有四意。 一为福利众生。 二为折伏憍慢。 三为知身有苦。 四为除去滞著。 裨贩如来者。 裨附佛法贪贩利养也。 身然一灯等者。 依于身见而起偷心。 故以舍身微因对治盗业。 温陵云。 一切难舍。 无如己身。 难舍能舍。 则自余贪爱决能弃舍。 故曰是人于法已决定心也。 茍但舍身而心不决舍。 则无益于道。 故下文云。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 如我马麦等者。 佛于往世。 曾诟比丘可食马麦。 故于毗兰邑中。 食麦三月。 以示宿债必偿也。 禅定喻水。 偷心喻如漏卮。 衣钵之余分寸不畜。 是贪心毕舍。 乞食余分施饿众是生悭心毕舍。 于大集会合掌礼众。 是毕舍慢心。 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是毕舍嗔心。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等者。 上文是于依正二报永断偷心。 此即于佛法上永断偷心也。 谓若欲说法利生。 接引初学。 必须备讨如来大小教典。 知其四悉因缘。 不可但执一义一解而自以为是。 兼以娱初学也。 发布时间:2023-07-25 02:50:43 更新时间:2024-02-04 15:20:5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62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