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旭大师: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文句74 内容: 辛二、杀戒阿难。 又诸世界六道众生。 其心不杀。 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汝修三昧。 本出尘劳。 杀心不除。 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 如不断杀。 必落神道。 上品之人。 为大力鬼。 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 下品当为地行罗刹。 彼诸鬼神。 亦有徒众。 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我灭度后。 末法之中。 多此鬼神炽盛世间。 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阿难。 我令比丘食五净肉。 此肉皆我神力化生。 本无命根。 汝婆罗门。 地多蒸湿。 加以砂石。 草菜不生。 我以大悲神力所加。 因大慈悲。 假名为肉。 汝得其味。 奈何如来灭度之后。 食众生肉。 名为释子。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 纵得心开似三摩地。 皆大罗刹。 报终必沉生死苦海。 非佛弟子。 如是之人。 相杀相吞相食未已。 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 次断杀生。 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是故阿难。 若不断杀。 修禅定者。 譬如有人。 自塞其耳。 高声大叫。 求人不闻。 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清净比丘。 及诸菩萨。 于岐路行。 不蹋生草。 况以手拔。 云何大悲。 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若诸比丘。 不服东方丝绵绢帛。 及是此土靴履裘毳。 乳酪醍醐。 如是比丘。 于世真脱。 酬还宿债。 不游三界。 何以故。 服其身分。 皆为彼缘。 如人食其地中百谷。 足不离地。 必使身心。 于诸众生。 若身。 身分。 身心二涂。 不服不食。 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如我此说。 名为佛说。 不如此说。 即波旬说。 ⊙此言非但执身不杀。 须是心亦不杀也。 五净肉者。 不见杀。 不闻杀。 不疑为己杀。 自死。 鸟残也。 五天竺国。 悉号为婆罗门。 是尊姓故。 问曰。 佛既具足神力。 何不化作草菜。 而乃化作五净肉耶。 答曰。 佛顺时宜。 不立异故。 此地既本不生草菜。 而今忽生。 则人将以为怪。 又复如来灭后。 设遇草菜不生。 又将奈何。 是故佛及比丘。 遇世饥荒。 目连请愿番取地味。 及取北洲自然粳等。 佛皆不许。 而云。 后世无目连时。 又将奈何。 当知佛法可传可继为若此也。 妄谓杀生食肉无有罪报。 如自塞其耳。 杀彼生命。 如高声大叫。 求其不闻。 不可得也。 修禅欲出生死。 故名欲隐。 杀生连仇结祸。 故名弥露。 服有二种。 一者衣服。 二者服食。 丝绢绵帛靴履裘毳。 衣服之服也。 乳酪醍醐。 服食之服也。 然此中虽一概遮止。 而准诸经律。 不无分别。 若丝绵绢帛。 大小二乘并皆严禁。 以其由此害多命故。 若靴履裘毳。 小乘一向听许。 大乘亦不全遮。 以其非专为此而害命故。 若乳酪醍醐。 大小并许。 乃至大涅槃经。 仍复开听。 此经亦云。 汝常二时众中持钵。 其间或遇乳酪醍醐。 名为上味。 后文坛场仪式。 又仍用此供享三宝。 以其但分余润。 不害命故。 今云不服。 则是充类至尽之意。 言能不服则弥善耳。 如人食其地中等者。 劫初之人。 身能飞行。 由食地味及自然粳。 足不离地。 以喻服彼众生身分。 不能永离众生之种类也。 身者血肉之类。 身分者皮毛等物。 身既不服其身分。 不食其身肉。 心又永无贪求服食之想。 岂非真解脱者。 问曰。 小乘求出生死。 何故反许五净及靴履等。 大乘度生为务。 何反严遮。 答曰。 小乘但求自度。 止须不造杀业。 不障出世足矣。 喻如举家远逃之人。 则小债可弗偿也。 大乘须在三界广化众生。 喻如乡国大姓长者。 设有分毫负人。 便有惭色。 不能自在设化矣。 行菩萨道者思之。 发布时间:2023-07-24 22:16:06 更新时间:2024-02-04 15:21:35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62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