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僧法师:若不如法供养经典者,犯轻垢罪 内容: 《佛说梵网经讲录》◎慧僧法师一九八O年讲于万佛圣城法界大学养秋堂开经偈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第四十四. 不供养经典戒“若佛子。 常应一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律。 剥皮为纸。 剌血为墨。 以髓为水。 析骨为笔。 书写佛戒。 木皮谷纸。 绢素竹帛。 亦悉书持。 常以七宝。 无价香华。 一切杂宝为香囊。 盛经律卷。 若不如法供养者。 犯轻垢罪。 ”凡经典者,是法宝常住于世。 故云:“经之所在,即为有佛。 ”经典,有用木皮谷纸,绢素竹帛所造。 凡有经典所在,应当殷勤供养。 用妙花香灯,尽己所能,庄饰严好,致诚恭敬,堪称如法供养。 又供养有五事:(一)受持,(二)读,对着本子阅读。 (三)诵,能诵念出来。 (四)书写,抄写经文。 (五)香华杂宝供养。 戒文云,菩萨宁以“剥皮为纸,剌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等,是举重况轻之词。 若能牺牲生命,头目脑髓,供养法宝,尚且在所不惜,何况普通如法供养呢? 更应勤谨不误。 此是遮业。 因为无敬法心,故得罪。 恭录自《佛说梵网经》讲录  发布时间:2023-06-16 05:14:01 更新时间:2024-02-04 17:41:02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5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