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论》四门明无生 内容: 《中论》四门明无生中国佛学院 理净因为,所谓自生者,是说自体能生自体。 假如说自体能生自体,则生与无生之时就没有差别,也就没有能生与所生。 但是,凡是生起的法,必有能生与所生之因果道理。 既有能所的差别,就不能说是自体生。 可以说,自即不生,生即非自。 同时,凡是生起的法必与未生法有差别。 未有而有,未成而成名为生。 如果自能生者,就不需要其它条件,自体已有不需再生,生则有无穷过。 所以没有一法是自生的,所谓自生只是从自性所起的一种妄执而已。 有人以为法既不能自生,就必定是从他生。 他是别体的另一法,与自体截然不同的别一法。 其实既没有自生,也就没有他生之理,因为他对自而言,还是自生。 自他是相对而言,没有绝对的自他二法。 可以说他即不自,自即不他。 因此一切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 又有人认为虽不能自生,也不从他生,但自他和合能生诸法。 所谓共生者,即是自他和合而生。 既然诸法不自生,他亦不能生,那自他和合亦不能生。 如一瞎子不能见,多个瞎子亦不能见。 一粒沙子不出油,多沙子亦不能出油。 因此,若共生者有上自他二过。 又有人言法既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即是自然无因而生。 一切法的生起皆是因果相生,有因不能生,无因岂能生。 若无因能生者,即是无因无果,一法能生一切法,无有善恶贫富之差别果报。 因此,由以上四门说明一切法自性不可得,所以说一切法无生。 发布时间:2023-06-15 18:20:56 更新时间:2024-02-04 17:41:0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51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