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法门法师:不孝,这个学佛就不会有感应 内容: 【常轻三宝。 是时圣女。 广设方便。 劝诱其母。 令生正见。 而此女母。 未全生信。 不久命终。 魂神堕在无间地狱。】说明她在这一生遇到这一桩事情。 母亲是自己最亲爱之人,恩德最重之人,所以诸位要记住,不孝敬父母的不能学佛,求佛菩萨不灵。 不孝顺父母的,就是念佛念到理一心不乱,不能往生。 佛菩萨在你临命终时绝对不会来接引你,为什么? 你罪业太重,这是一定要记住,没有不孝顺的菩萨,没有不孝父母的诸佛,没有,诸佛菩萨个个都是孝子。 所以《地藏经》是佛门的《孝经》,学佛要从《地藏经》学起。 离开了孝道不能成就,这是决定不能够疏忽。 我过去还遇到,自己学佛非常虔诚,在佛门里面见到佛菩萨礼拜,见到出家人也晓得磕头,也知道恭敬供养,没有钱还想办法去找钱来供养。 见父母不理会,自己还真正有钱,每一个月给父母一点零用钱斤斤计较,不孝,这个学佛就不会有感应。 所以学佛,同样是学佛,表面上那样虔诚,果报不一样。 果报,因不一样,真的这殊胜果报,无量的因缘,而是以孝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等於说你在学校里,这一门功课不及格,其他的门门一百分都毕不了业,都不行。 我们台湾现在还有一个研究班,它非常重视国学《四书》,学生要背《四书》,就是你门门功课都一百分,《四书》要是背的不及格,不准毕业,这样严格。 佛门也是如此,六度万行样样都修得好,戒定慧统统都修到上乘功夫,如果不孝父母,全部都完了,果报在哪里? 前面讲是鬼王,到三恶道去享福,你修的那一点福报只有到三恶道享福去,不能往生,不能成佛,不能证果。 所以一定要修孝道,地藏菩萨在此地给我们一个榜样。 不信三宝,可以说是一切恶业里头最严重的一桩事情。 今天这个世间有几个人真的信三宝? 有几个人真的不轻慢三宝? 我们不要看别人,特别要反省反省自己,我们在三宝门前有没有轻慢? 这是应当要提出来检讨,要常常反省。 我们的心是不是真的,我们的愿是不是真的? 我每天定的功课,如果有个敷衍的心、懈怠的心、懒散的心,那就是轻三宝,这是我们要检点的。 她做女儿的常常劝她的母亲,以种种善巧方便来劝导她,母亲有的时候也相信,但是时间很短,不能够持之以恒。 再也是年岁大了,时间不长,功力不深;换句话说,不能够抵她的恶业,她死了之后,还是随业受报。 所以说『未全生信』,没能够完全接受,这个信心是若有若无,若存若亡,这么一个信心,我们中国人一般所讲的「露水道心」,是这么一个阶段。 所以她死了以后堕在地狱。 这个事女儿晓得,晓得是不是有神通? 不必要有神通,你要是真正常常读诵大乘经典,你念多了,你对这个道理明白了,你就晓得我前生大概是在哪一道,干什么的,会知道。 来生会往哪里去,也晓得,也知道。 用不著找人去算命看相,用不著,自己会清清楚楚。 佛给我们说的原则,「欲知前世因」,前世干的什么,「今生受者是」,我们这一生所遭遇的就晓得了,这果报。 知道果报,当然就能够用比量,就能够推断到从前所造的因缘。 「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来世果报怎么样? 我这一生所做的就是,这一生心里面所想的,身口造作的,就是来生的果报。 不必问人,自己就清清楚楚。 再看下面经文:【时婆罗门女。 知母在世。 不信因果。 计当随业。 必生恶趣。 遂卖家宅。 广求香华。 及诸供具。 於先佛塔寺。 大兴供养。】这一段说明这个女儿如何想方设法去救度她的母亲。 这里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就晓得她的母亲一定堕在恶道。 她没有找人算命,也没有找人来占卜,她自己就晓得。 『不信因果』是邪见,邪知邪见,因为不信因果,造的罪业就多。 『计当随业,必生恶趣』,「计」是计度,度量度量,想一想,衡量衡量,母亲一生思想行为,一定是在恶道。 如何去救她? 她把她家里的房子、产业统统变卖掉,这一点不容易。 『家宅』是自己生活所依赖的,这个用心不得了,舍己为人,为她的母亲,完全牺牲自己。 『广求香华,及诸供具』,「香」表信,「华」表行,以香花来供佛。 「供具」包括的范围就太大,供养具里面包括的范围就太大了。 『於先佛塔寺』,这就是觉华定自在王佛寺院,在这个寺院里面修供养,希望为她的母亲修福,超度她的母亲。 这些地方也正是我们要注意、要学习的。 你看看我们都有祖先,我们祖先过去了,家亲眷属过去了,怎么样去超度他们? 从这些地方去学。 供养里面,大经里面说得很多,一切供养当中法供养为最。 我们今天照她这样以香花修福的供养,给诸位说,就不灵了,今天修福供养不灵。 为什么不灵? 没福,修什么福? 看到那招牌是佛的寺,里面住的是妖魔鬼怪,读读《楞严》就晓得,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地藏经(第十集)1985/10美国达拉斯编号:14-009-0010  发布时间:2023-05-16 21:15:11 更新时间:2024-02-04 18:07:0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4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