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德森法师与本刊编者书 内容: 德森法师与本刊編者書(一九四七年一月一日)前承面嘱提倡紫金庵佛七之事,当时所以不能应允,乃由森入关之初,早经决定,闭关后,不再作文,不再问外事。 久定宗旨,自不能因居士之交情,自行破坏。 且恐一破例,无法再辞别人,致妨一心了生死之初愿。 明知向来知心,不致见怪。 及居士行后,细思此事,颇有关系。 森之坚拒不为提倡,亦有欠缺。 慧沧尼师,虽未多与谈话,惟居士之子女,即曾受其教育,居士又常言其孝行。 加之,森在会尸位数载,得其姪朱慕潜佐助一切。 其姊因之常至会中。 森观其姊之行事言谈,确为学有渊源,道行高潔。 即慧沧尼师可知。 居士所说,仍只表现其少分。 古人云,求忠臣於孝子之门。 森亦常例之曰,觅高僧於真儒之室。 故慧沧尼师在家随姊守貞,学行堪为世法。 出家依佛学律,修持可作尼範。 森不特深信无疑,并欲令皈依之女弟子随之修学。 且其修持严正清苦向缺交际。 (出家人若务真俢者,不拘僧尼,均不善交际。 )此次佛七,若无人为之提倡,恐不能成。 此等真修行地方,若因森之坚拒提倡,以致无成,岂不罪过。 奈森有言在先,不欲更改。 且事实困难。 故请居士作文提倡,即将森此意说明。 可将佛七必需启建之理由,及其既为该庵之继承人,则超荐前住持,俾得早生莲界,亦为当然不可少之举,理由说明。 并说明该尼道行,使人知此佛七之功德殊胜。 此为森之意思,居士亦可发挥自己之意思也。 森亦欲附四个牌位,为追荐父母,及忏悔自已业障,超荐法界,并无始至今一切恩亲怨仇等众。 款项及牌位写法,俟日期一定,即当寄上。 草此即候净好。 德森謹启。 十一月初十日。 摘自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弘化月刊》第六十七期,见《民国佛教期刊文献集成·补编》第七十卷第九十一页。 发布时间:2023-05-07 03:46:22 更新时间:2024-02-04 18:20:2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43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