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父母若不信佛乃宿根浅,当代为忏悔罪业,至心为父母回向 内容: 汝妻既有信心,当多方劝策,令其增长。 汝父母之不信,乃宿根浅耳。 当以己之持诵功德,全体至心为亲回向。 何得只限三遍《大悲咒》? 汝且莫说为亲回向,自己便无有分。 汝能真实为亲回向,比但持诵、不为亲回向功德更为殊胜。 所以佛门凡有礼诵等事,悉皆普为法界众生回向,况生我之父母乎? 譬如一灯,燃百千万亿无量无边灯,此之本灯犹复如是。 若不燃,一灯又有何增益乎哉? 况大菩提心之生发,固非世间灯光之所能喻,不过取其片义而已。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陈士牧居士书二”所言令慈在堂,固宜以此理奉劝。 令其生信念佛,以期出生死海。 何可谓为过傲? 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 彼若知其有益,岂有不肯赞许之理? 彼若不知其益,尤宜多方启迪。 俾生我者得佛法之实益,是之谓孝。 如彼固执己见,不肯生信,但当代为忏悔罪业,诚之所至,金石为开,况母子天性相关。 汝果真诚为亲忏悔,亲必有蒙三宝加被,转生信心之日。 又当令宗德、慧畅等皆如是行,则一门骨肉之亲同作莲邦诸上善人,何幸如之。 ……念佛一事,所求皆得。 为现在椿萱求福寿,为过去祖祢求超升,均无不可。 然须至诚之极,方有感应。 若泛泛悠悠,则其利益亦是泛泛悠悠。 回向之文,宜于正回向后,自己依所求之意作数句。 但表其心,不必铺排。 汝既知净土法门,尚宜与一切人说其利益,令彼修持,况生我之父母乎? 为父母回向,固为至理。 而不劝父母,自己修持,便失真实孝亲之义。 若父母天性与佛相反,当至诚代父母持念回向,消除宿业。 久而久之,自会生信修持。 诚之所至,金石为开。 况父子天性相关,而有不能转移之理乎?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马宗道居士书一”  发布时间:2023-04-29 00:35:45 更新时间:2024-02-04 18:33:5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41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