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因果启示:虞公贪求玉剑 内容: 虞公贪求玉剑虞叔有玉。 虞公求旃。 弗献。 既而悔之。 曰。 周语有之。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吾焉用此。 其以贾祸也。 乃献之。 又求其宝剑。 叔曰。 是无厌也。 无厌将及我。 遂伐虞公。 虞公出奔共池(左传)。 象以齿焚身。 麝以香丧命。 居乱世以财受祸者。 何可胜道。 周谚二语。 真痛哭流涕而言之。 然无厌者终受祸。 虞公其显见者。 虞公是春秋时代姬姓的公爵诸侯,是周皇室的后裔。 当时虞公的弟弟虞叔,有一块珍贵的宝玉,虞公要虞叔将这块宝玉送给他,虞叔当时没有答应。 过后,虞叔后悔地说:周人曾有两句俗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注)我何用贪留这块宝玉,而招来祸害呢? 于是将这宝玉慷慨的献给了虞公,虞公得到了宝玉以后,知道虞叔还有一口锋利无比的宝剑,虞公又要虞叔献出,虞叔私下说:虞公所求不止,是心不厌足,心既不厌足,必将杀我。 于是乘虞公不备,起兵攻伐虞公,结果,虞公失国,出奔到共池(地名)避难。 按象因身上的象牙,招来杀身之祸;麝鹿因身上的麝香,招来丧命之灾。 居住在乱世中,因怀有财富而招受祸患的人,实在不可胜数。 周人所说的两句俗语,真是为警世格言。 然而贪得无厌的人,终将遭受祸害,虞公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证。 注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一个平民,本来没有罪过,因为自己藏有价值连城的宝璧,就会因璧而招来杀身之罪。 发布时间:2026-11-09 02:36:5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49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