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辩中边论述记 第1835部 - 大藏经 内容: 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辩中边论述记 卷上翻经沙门基撰佛灭度后九百年间。 无著菩萨挺生于世。 往慈氏所请说大论。 因缘如别处说。 慈氏为说此论本颂。 名辩中边颂。 无著既受得已。 便付世亲使为广释。 故此长行世亲所造。 名辩中边论。 辩者显了分别异名。 中者正善离边之目。 边者邪恶有失之号。 即是明显正邪论也。 若尔何故不名邪正乃号中边。 今言中边。 显处中道离二边执契当正理。 故标此名。 简偏说有偏说空教。 彼虽正善而非是中。 故言中边不云邪正。 言中边者。 所明理名。 复言辩者。 能显教称。 谓此论教明正邪理具辩中边。 中边之辩。 苏漫多声中第六转摄。 六离合释中依士释也。 旧云世亲所造非也。 中边分别论者。 言不顺此也。 云相品者。 所诠为名。 即三性之相此中明也。 然所明中亦非唯相。 如归敬颂及次总标七义颂等。 皆非是相。 从宗多分以立品名故名相品。 如无上乘品。 有释。 名分。 此等七品先后增减。 如下应知。 然初二品是境。 次三品是行。 后二品是果。 是七品意。 又初归敬世亲所为。 自此下颂皆慈氏说。 弥勒本有一百一十三颂。 初一总摄。 后一结释。 中为正宗。 世亲释有七百颂。 皆以不长不短八字为句。 三十二字为颂。 然世亲未回□。 颂十四字为一句。 五十六字为一颂。 即旧真谛已译于梁朝。 文错义违。 更译兹日。 诸不同处至下当知论曰。 稽首造此论乃至当勤显斯义述曰。 此论一部总有三分。 慈氏本颂起于正宗及有结释。 此中初分世亲所说。 此即第一归敬别序分。 然诸经论通敬三宝皆名通序。 此论即无。 大论六十四及对法第一云。 本释二师此论所依及能起故。 略无通序归敬三宝。 于别序中。 文意有二。 上之三句归敬别师。 第四句者显归敬意。 明当造论。 上三句中。 初之二字显归敬相。 次十三字明所归敬。 言稽首者。 起殷净心发胜三业。 申诚归依敬礼之异名焉。 稽者至也。 首者头也。 以手至首故名稽首。 此即儒教之所释焉。 今亦发言兼策意业。 投诚请念名稽首也。 此稽首言通二所敬。 所归敬中。 上之八字正显颂主弥勒大尊。 下之五字明教论者无著菩萨。 言善逝者。 谓即如来十号之第五名也。 梵云苏揭多。 旧言修伽陀讹也。 苏翻为善。 揭多云已逝。 今略云善逝。 善者谓好。 逝者谓去。 若有杂染恶来生死。 纯怀清净好去涅槃。 即是如来受用变化。 或即法身已好去。 故立善逝名。 但言好去非已好去。 即应言苏焰[卄/很](平声呼云焰[卄/很])。 此翻但名为逝。 或是往义。 即是因中好去之目。 非果圆满已好去名。 论言体者。 谓是性义。 或即身义。 对法论说。 身义体义无差别也。 依士释。 善逝之体名善逝体。 体即法身。 善逝即是受用变化。 若持业释。 或体即善逝名善逝体。 此善逝体即余二身。 谓慈氏尊将绍佛位真善逝子名彼所生。 摄大乘说菩萨家胜。 谓生佛家之所生育。 非如声闻无智婢子。 欲显慈氏位极尊高如来真子。 名彼所生。 或真善逝体即法身。 慈尊觉者以法为父。 要缘如境智方生。 故此号慈尊名善逝子。 旧言善行子非也。 行去名行。 即善逝非是行迹。 慈尊说颂。 即是经师造此论者。 故须归敬。 由斯论说稽首造此论善逝体所生。 即正归敬弥勒尊者。 及教我等师者。 即世亲我兄无著菩萨也。 无著于彼慈氏尊所既先得已便教世亲。 世亲造释由兄教力。 世亲自指己及门人故名我等。 谓兄为师。 能教己等故。 今亦稽首教我等师。 即上三句别归经教二种师也。 当勤显斯义者。 显归敬意己当造论。 勤者精进勇猛异名。 显无懈怠能降邪敌。 勇猛显斯本颂义也论曰。 此中最初安立论体述曰。 自下第二显释论体分。 于中有二。 初总标论体彰教所明。 后别显所标次第申义。 此即初也。 然则天亲尊者玄路先于众圣。 意匠颖于群贤。 释此颂文非唯一例。 或颂前标后。 无结上以生文。 或义后结前。 有设征而起颂。 或始牒文而后申义。 或始申义而后牒文。 或总标显颂之大纲。 或别释文之幽隐。 略为六例欲贯下文。 其间相属临文别断。 此则颂前标起无结上以生文。 安立者。 施设言说之异名。 此论体者。 非为教体。 即是所明法之体也。 此体即宗。 宗所明故。 言此中者。 是发论端。 或简持义。 谓论别教所诠义。 今先总举出其体性故言此中论颂曰。 乃至得果无上乘述曰。 此正宗中合有一百一十三颂。 合分为二。 初之一颂显论所明。 名总标分。 所余诸颂依标别显。 名别释分。 此即初也。 梵云摩咀罗多。 此翻为唯。 显决定义。 谓论所明定唯此七。 梵云遮。 此云谓及。 或云等。 及即相违义。 谓相及障等皆有及言。 相与障异相非即障。 若言等者。 谓此七外更有余法。 今显相违释故颂致及言。 旧本云无上乘唯尔。 即决定义也论曰。 此论唯说乃至七无上乘述曰。 此别标数属颂七义。 即前六例中释颂大纲。 分位无体。 即是对治故。 于分位有即此言也。 然旧本无论曰之言。 所以皆言此论世亲所说。 今则不然故致论曰论曰。 今于此中先辩其相述曰。 别解七义也。 此解初中名别释分。 合有七品一百一十一颂。 初二十二颂明相品。 次有十七颂明障。 次有二十三颂明真实。 次有十四颂明修对治。 次有四颂明分位。 次有二颂明得果分。 次有二十九颂明无上乘。 大文有二。 初总生下以发论端。 次举颂曰别申义旨。 此即初也。 即六例中第一例也。 名字不同不能具录。 勘即知之论颂曰。 虚妄分别乃至于彼亦有此述曰。 别申义旨也。 此一品中二十二颂。 初十一颂辩妄分别。 后十一颂辩圆成实。 然则遍计所执都无实体无别颂明。 唯有其名复别立性。 然依妄分别等故有此性。 今于此中亦因解非有。 初十一颂中有二。 初别解九相。 下总结之。 于别解相十一颂中。 初之二颂辩依妄分别明三性有无相。 次二颂辩妄分别自相。 次一颂辩摄相。 次二颂辩入无相方便之相。 次半颂辩差别相。 次半颂辩异门相。 次有一颂辩生起相。 次有二颂辩杂染相。 此颂及下一颂辩有无相也。 此颂正解有无之相。 后颂结烈有无。 辩契中道之相论曰。 虚妄分别有者至能取分别述曰。 此中一段皆始牒文而后申义。 能取所取遍计所执缘此分别乃是依他。 以是能缘非所执故。 非全无自性。 故名为有。 即所取能取之分别。 依士释名。 非二取即分别持业立号。 然此但约染分说妄分别有即依他。 非依他中唯妄分别。 有净分别为依他故论曰。 于此二都无乃至能取二性述曰。 释于此妄分别之上遍计所执二取永无。 即颂第二句也。 然唯解深密经亦圆成实性起执。 但以自心相不离依他。 或缘如名方起于执故。 唯说于妄分别上起二取。 略不言于如。 以性相违故论曰。 此中唯有空至及能取空性述曰。 此解第三句颂。 此显真如是妄分别之性。 此者此妄分别。 中者第五转也。 谓于妄分别上离二取之空性具有也。 即妄分别中离于二取唯有真如。 真如是妄分别体故无二取也。 但言空者。 即二取无。 言空性者。 以空为门。 显空性即真如也。 梵云瞬若。 但名为空。 言瞬若多故。 说真如名空性也。 以多此翻是性义故论曰。 于彼亦有此至虚妄分别述曰。 此显妄分别不离真如。 谓于彼真如中亦但有此虚妄分别都无二取也。 解颂第四句。 问如论中说。 有实知有。 无实知无。 何名有无也论曰。 若于此非有至如实知为有述曰。 此即总释颂之大纲答文外难。 谓若于此虚妄分别。 彼二取非有。 由彼二取性非有故。 观之为空。 即余论中无知无也。 其妄分别亦有彼真如。 真如之上有依他起。 此之二性是二取余体非无故如实知有。 即余论中有知有也。 即三性中。 初性是无。 后二性有别论曰。 若如是者至显示空相述曰。 结如是知。 无倒显示。 谓知二取计所执妄分别圆成二性是有。 以实知故即能无倒显示空相。 依他起上二取空无。 真空性有。 故成无倒显示于空。 言显示者。 说陈空理之异名也。 故余所说三性皆无。 深为自害。 至下当悉论曰。 复次颂曰至是则契中道述曰。 重成前义有此颂兴。 言故说者。 故般若等经作此说也。 如第二第三句中所说论曰。 一切法者至名无为述曰。 未释故说字。 且释一切法。 其二取体是无法故非有无为。 依他圆成二体有故名一切法。 虽无不失自体。 非轨不可称法。 此中言法。 可执持故。 二取空性即是真如空之性故论曰。 依前理故至非空非不空述曰。 即释颂中故说二字。 及欲显颂第二句也。 谓依前颂所说之理故。 般若等经说此二性。 一切之法名非空非不空。 何名非空论曰。 由有空性至故说非空述曰。 即是二性体非无故名曰非空。 何名非不空论曰。 由无所取至说非不空述曰。 遍计所执二取非有说非不空。 非不空者。 体是无义。 此解有无。 即第二句颂也论曰。 有故者至妄分别故述曰。 谓第三句下一故字通上三种。 谓有故无故及有故。 此释有故。 二性何故非空。 以是有故。 以此显前非空法体。 即前颂中虚妄分别及空性有论曰。 无故者至能取二性故述曰。 此释无故。 遍计所执何为非不空。 以体无故显无体也。 即前颂中于此二都无也论曰。 及有故者至有妄分别故述曰。 二性虽有。 互相有也。 即前颂中下二句也论曰。 是则契中道至妙契中道述曰。 由有有无二种法故。 一切诸法非皆有空。 则契中道。 中谓非边。 道者真智。 此理妙故合真智。 又言道游履之义。 即是真如智所游履。 此中所说有无义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 离于过失故言中道。 旧云是名中道义者非也论曰。 亦善符顺至非空非有述曰。 前显此说诸法有无合于理智。 今明此论亦善符经论曰。 如是已显至今当说述曰。 义后结前有无。 先许而起颂也。 前之二颂已依虚妄分别说三性之有无。 自下当说虚妄分别所有自体。 此有二颂。 初颂出相。 后颂释成论颂曰。 至境无故识无述曰。 上之二句明妄分别所变之境有依他用。 下之二句显依他起执境识是无。 旧云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者。 不然。 所以者何。 非是本识能缘变我及与识也。 若许变者。 即违彼旧论长行。 长行自释云。 似我者。 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 似识者。 谓六种识此犹不然。 应言变为所了。 所了者。 谓六境。 相粗故。 若许缘我识者。 又违瑜伽决择说阿赖耶识缘有根身相名分别种子及器世间。 此则违教。 若违理者。 应所缘心不能缘虑。 相分心故。 如化心等。 又缘我者。 第八本识应许亦与见痴相应。 入见道等无漏观时。 此识应转。 违无漏故。 由此理故。 旧颂说非。 长行乃是。 然真谛法师似朋一意识师意。 所以颂中但言本识。 长行乃别开之。 余释颂文。 长行自属。 不劳烦论曰。 变似义者至五根性现述曰。 释颂中变似义有情二事也。 若安慧等旧解乃云唯自证分无相见者。 即第八识心皆能有执。 此似根境。 皆体是无。 似情有故名为似也。 护法等云。 此相分根境亦是依他。 所言似。 此体非实有。 虚妄显现似计所执体实有法。 故立似名说于五根名有情者。 梵云萨埵。 此言有情。 五根是别成根有情名有情也。 似自他身五根现者。 此中二说。 如唯识论第三卷说。 问以旧论变自根境。 乃言本识。 今则无也。 答二执本无故。 又安慧云。 不同七六识出其名者。 以此第八境粗识细。 不明其见但明其相。 其七六识见相自粗。 但随见说说其见行。 然颂中言识生变似义。 应合有识。 而释家略。 三本梵文勘之皆同论曰。 变似我者至恒相应故述曰。 此释颂中第二识生变似我也。 与心所俱多少义等如成唯识论曰。 变似了者至了相粗故述曰。 明第三识生变似所了。 虽前二识亦变所了。 以相细故。 唯此得名。 虽第六识亦变为我与我痴等。 非恒俱故。 独七得名。 虽余六识亦变根器。 非是本故。 不相续故。 行相粗故。 唯八得名论曰。 此境实非有至皆非实有述曰。 此解前三识境皆非实有。 此中有二比量。 第八识所变似义似根。 是有法。 皆非实有。 是法法通二量故。 单后说因云。 无行相故。 以此二体非能缘法故无行相。 旧云非形识故翻之错也。 喻云。 如龟毛等。 然净真如虽无行。 而谈实体非实不实。 故无不定过。 然安慧等即以此文定相分。 相分必是计所执故。 此中论云非实有故。 护法等依第八变依他根境。 执为实有。 体非实有。 非第八相分体是无也。 第二量云。 似我似了皆非实有。 宗也。 因云。 非真现故。 旧云。 不如境故。 喻云。 如兔角等。 然我必是一常。 现见有生灭异。 所了谓是常实。 不久并见无常。 如所缘情不称所见。 如缘梦境故。 今总以非真现因成非实有。 无不定过随一不成。 又此似因。 应更成立。 文外少字。 应致许言。 以自许是非真现故。 如空华等。 若是真现。 应是常法。 此中所了二解同前论曰。 境无故识无者至亦非实有述曰。 前成境非有。 此成心无。 旧论文意先遣所执。 后遣依他。 皆不□□。 此中亦是遣所执。 如下论言。 许灭于此得解脱故。 但如煗顶遣境忍等遣心。 非除依他。 依能缘心执有能取。 除此识也。 量云。 能缘实识体亦是无。 因云。 汝言境心二实法内随一摄故。 如汝四境。 前非故得为喻。 但言心境随一所摄。 恐有真如等为不定失。 故此因遮论曰。 复次颂曰至许灭解脱故述曰。 此成前颂依他是有。 颂中上十三字成妄分别体非实有。 不同所执少分亦无。 故下七字说许少有。 以自所许灭妄分别得解脱故。 旧论云此颂解名义者。 非也。 以下解相亦有九种无名义相故论曰。 虚妄分别至乱识生故述曰。 此即总释颂之大纲亦非全无。 下解妄分别少有其体。 以上总解体非实有。 以识之体有少妄乱识亦变似境等。 不同所执无少分生。 然彼旧论解虚妄名。 境不实故。 由体散乱故。 今勘梵本。 此是人语非是圣说。 本无此也论曰。 如何不许此性全无述曰。 即假征起设中百论师等难。 彼师所计此亦全无论曰。 以许此灭得解脱故述曰。 此答前难。 若如空华。 少分非有。 应无断灭解脱义成。 既解脱成有断灭者。 故妄分别定有少体论曰。 若异此者至及清净失述曰。 若异于此少有其体。 而说全无生死系缚出世解脱。 则应皆无。 以无体法不能系缚。 如石女儿。 亦非断已得成解脱。 如第二月。 若许全无无缚脱者。 应无杂染亦无清净。 既违世间亦背圣说。 又无染净。 汝等修道何所求为论曰。 已显虚妄至今当说述曰。 此则义后结前。 有许说而起颂。 第三也。 问依他圆成染净殊别。 与计所执有无不同。 所言摄相其义安立论曰。 但有如是至三种自性述曰。 以妄分别为根本故。 所以摄三论颂曰。 唯所执依他至及二空故说述曰。 上二句出三性。 下二句成摄义论曰。 依止虚妄至说有圆成实自性述曰。 以下二句成上二句。 妄分别境即计所执。 能计之心即依他性依妄分别。 二取空性即圆成实。 故妄分别摄三性也。 然此中量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计所执者。 非是一切虚妄分别之境皆计所执。 五八识中无有执故。 但言计所执定妄分别境。 故作此论。 以妄分别体性宽故。 遍计所执境能缘心狭故。 此护法等之所分别。 然安慧等以此证知八识皆能起计所执。 如决择分。 文同于此。 如成唯识说二师计。 然旧本说。 初性体者。 即是六尘永不可得犹如空华。 由此本狭。 非唯六尘故。 又云。 依他性者。 谓唯乱识有非实故。 犹如幻物。 幻物是境少分亦无。 何得引之以为同喻。 又云。 真实性者。 谓二取无所有。 真实有无故。 犹如虚空。 虚空大乘非有。 同喻所立不成。 由此准知。 虽少有比量。 而不善能立。 虽少为分别。 而增长本文。 故今论者依本无失论曰。 已显虚妄至入无相方便相述曰。 义后结前。 有许说而生下。 第四门也。 然入无相方便必以分别为观心。 亦以为境故。 即于妄分别说入方便也论颂曰。 依识有所得至识无所得生述曰。 此有二颂。 初颂解方便道所能取无。 后颂解根本道二无平等。 即见道等此即初也。 上二句许心有而境无。 即煗顶位下二句说境无而识亦无。 即忍等位。 旧论云以尘无有体本识即不生者。 非也。 岂许七识生也论曰。 依止唯识至后有于识无所得生述曰。 此则总释颂之大纲。 随颂散解。 其文易解。 皆除所执。 如处处说论曰。 是方便至能取无相述曰。 结成前义也论曰。 复次颂曰至无得性平等述曰。 此颂解二无平等。 上二句解平等理。 下二句结成平等论曰。 唯识生时至名有所得述曰。 解颂初句说识有得之所由论曰。 以所得境至亦不得成述曰。 解第二句。 由境无故显识亦无。 亦者亦境无也论曰。 由能得识至无所得性述曰。 以能得识同境无故。 能取所取先有得今皆成无。 非一独无故名平等论曰。 显入虚妄至今次当说述曰。 结前生后二门义也。 差别约界竖论。 异门约行横说论颂曰。 三界心心所至亦别名心所述曰。 上二句解差别相。 旧本云总相。 非也。 上二句解异门。 旧论云别相。 非也。 王所同名差别。 王所异名异门论曰。 虚妄分别至诸心心所述曰。 此解颂上二句差别相。 八识俱然也论曰。 异门相者至诸心所法述曰。 此解下二句异门相。 心王与所行相同异。 王唯总取。 臣取总别。 如瑜伽第三及显扬十八唯识第五卷等说。 然初一虚妄分别之言通二门用。 余文可知。 旧论但言心所取别。 不言取总。 违瑜伽等说论曰。 今次当说此生起相述曰。 次第八门许说生下论颂曰。 一则名缘识至分别推心所述曰。 颂上二句明识生起。 颂下二句明心所生论曰。 缘识者至生缘故述曰。 此释颂中第一句也。 即始牒文而后申义。 此辩现行生起之相。 非种子识。 设说种子。 无理能违。 以是根本不名受者论曰。 藏识为缘至名为受者述曰。 此释颂中第二句也。 即先申义而后牒文。 即七转识皆名受者。 以受用境受数用胜。 识从俱时之受立受者名。 即邻近释。 皆非根本并名受者论曰。 此诸识中至故名心所述曰。 此释颂中下二句也。 此诸第一第二识中能受用境。 是受功力。 能分别境相貌之用。 是想功能。 能推于心于所缘境能有种种行相用者。 思作意等之功力也。 旧论云。 能令心舍此取彼。 思等力故。 此受想行三蕴助成于心缘境之事。 文名心所。 解心所名此如摄论等第三卷解论曰。 今次当说此杂染相述曰。 明妄分别第九染门。 许说生下论颂曰。 覆障及安立至由虚妄分别述曰。 初之六句正辩缘生。 下之二句明诸杂染。 解缘生中。 初有五句别释缘生。 次有一句释明深义。 辩杂染中。 初句明三二七染。 后句明染所由。 属当判文长行易了论曰。 覆障故者至障真见故述曰。 辩覆障义。 初缘起支。 由痴覆境智不得生。 无明蔽心不能照理。 既双隐蔽立覆障名。 旧论唯说障见者非。 此中通说一切无明。 二种业摄非所知障。 障真见者是无明支。 或烦恼障亦障见故。 此中通说。 对法等说有二种愚。 瑜伽等说七无知等。 皆不离斯论曰。 安立故者至业熏习故述曰。 即是行支。 谓由三行熏于第八。 于本识中种植业之习气。 故名安立。 成唯识说。 唯总报业及总别行名为行支论曰。 将导故者至至生处故述曰。 此释识支。 瑜伽第九通取六识。 九十三说及成唯识皆唯第八。 异熟主故。 最初生时能为导首将业果往彼生处。 立将导名。 旧论说谓本识及意识者非也。 主非余七。 通不唯意。 故成非理。 对法等说。 识为能引。 即名色支名为所引。 所望别故亦不相违论曰。 摄故者至自体故述曰。 谓名色支五蕴具足故名为摄。 摄者摄持五蕴具足圆满之义论曰。 圆满故者至体具足故述曰。 释六处支论曰。 三分别故者至顺三受故述曰。 此解触支。 谓根境识非一名三。 此触令三分位差别顺于三受。 或时是乐至不苦乐。 触从功用以立其名。 名三分别。 此同对法触释家义。 不同唯识。 所望别故。 然对法本文状同唯识。 释家似同此处论曰。 受用故者至非二境故述曰。 此解受支。 如文可解。 然九十三等受有二种。 一异熟二境界。 如唯识说。 以上五支总别体性不相杂乱。 所有征结皆如唯识论曰。 引起故者至后有得起故述曰。 此解爱支。 如水润故。 对法等说是能生支。 以立其名。 虽取有支亦是能生。 彼从胜义别立其名论曰。 连缚故者至连缚生故述曰。 此即取支。 谓由取力令现识等缘欲我语戒见取。 欲连缚未来后有之生令其不断。 取名连缚。 欲我语等。 是有漏因不乖当有能招后生故名为顺。 取令识连缚当有。 对法论说有取识者有漏识也。 取是漏故。 诸师于彼浪作异端。 皆是邪说。 有取识者。 皆如此知论曰。 现前故者至得现前故述曰。 此解有支。 昔在杂行时取有后果名为取业。 当果令起行名与业。 由爱取力。 令先已作之业取与后有上异熟果得现前故。 有名现前论曰。 苦果故者至酬前因故述曰。 双解二支。 此是现前故名苦果。 性有逼迫是苦义。 酬前因故是果义论曰。 唯此所说至令不安稳述曰。 释颂中第六句缘生深义论曰。 三杂染者至谓余支述曰。 此同瑜伽。 违于对法。 如唯识会论曰。 二杂染者至谓所余支述曰。 此约二染以辩因果。 又约异熟非异熟以辩果因故。 五是因。 七支是果。 五十六说。 识等五支是胎藏苦故立果名。 约世因果。 十支为因。 约性果因。 七支为果。 诸论差别亦不相违论曰。 七杂染者至谓生老死述曰。 束十二支为七杂染。 前十二支为十一义。 今束为七。 前约熏种行名摄植。 后约当果行名牵引。 言摄五蕴体是名色。 能受用于境六处作用。 合名摄受因。 前约五蕴。 六处生时位别名别立名。 今约俱是摄受自体。 皆名摄受。 前约于境。 于根用别触受各别立名。 今初同于境。 用触受合名受用。 以触生受受用境故。 前爱约总别当用。 取有约各别功能。 别别立名。 今并望于当果。 三种皆名引起。 前约有因而体逼迫。 生等名为苦果。 今以毁责为名。 生等名为厌怖论曰。 此诸杂染至而得生长述曰。 三二七染教成三故名为诸染。 由虚妄分别为因而得生长分别末法故。 故今明之论曰。 此前总显至九杂染相述曰。 释妄分别文意有二。 上来十一颂随别解释九门相讫。 今者总结为九种相。 然下空中慈氏自为初门总颂。 天亲后总结之。 此上首尾俱无本总颂之文。 唯有天亲末结。 以妄分别初有一部总颂故无。 空性无之故有。 或作者意无劳别解论曰。 今次当说所知空性述曰。 下十一颂明所知空性。 但言所知空。 即遍计所执。 今言空性。 显是真如。 于中有三。 初许说生下。 次颂曰别辩五义。 后以相安立二义结前。 此即初也论颂曰。 诸相及异门至略说唯由此述曰。 即是第二别辩五门。 于中十一颂。 总标五义以显空性。 下有十颂。 别明五门。 此颂即初总标五义。 于中有二。 上二句列五门名。 下二句显其空性决定唯由此中五义以辩相也。 旧论言体相。 此中但言相。 旧云分别。 此言差别。 余名皆同。 然以九义辩妄分别相是品故皆有相言。 此五义中。 唯初有相。 余四则无。 理亦应有显妄分别别行相转。 此唯一相故作法殊论曰。 应知所取至此相等五述曰。 此即总释颂之大纲。 二取之空即以为门。 所显之性乃真如理。 略分别者。 唯由此中相等五义。 以但解唯。 由者即第三啭也论曰。 所知空性其相云何述曰。 下别辩也。 初之一颂辩空之相。 次有一颂辩空异门。 次有一颂辩异门义。 次有五颂辩空差别。 后有二颂辩空成立。 此即第一辩空诸相。 于中有二。 初假征起颂。 后举颂正释。 此所牒文即是初也论颂曰。 无二有无故至是说为空相述曰。 上三句明空诸相。 下一句总结空相。 上三句中。 初一句遮无显有。 次二句明非定有无或异或一论曰。 无二谓无至二取之无述曰。 无二者除如所执。 遮无也。 有无者。 有二空性。 显于有也。 若准安慧释。 二取二分皆计所执。 若依护法释。 依二分二取起。 二所执故名无也。 下所有文与此同者。 皆准此释论曰。 此即显空至非有非无述曰。 此释于上有二之无。 谓即以后无性为性。 非一向性无并显于空是非无有二。 起下论论。 云何非有述曰。 此征无也论曰。 无二有故述曰。 此答非有。 能所二取名为二有。 无此二有故说为无论。 云何非无述曰。 此问有也论曰。 有二无故述曰。 二无者即二无我理。 有此二理故说非无。 于俗谛中。 不同依他定有。 亦异所执常无论曰。 此显空性非有非无述曰。 结第二句颂论曰。 此空与彼至非异非一述曰。 谓有问言。 空是法性。 与其法为一异。 为答此问。 此立宗论曰。 若异应成至如苦等性述曰。 显非异因也。 谓五蕴等名法。 真如是彼法之性故名非异也。 如苦无常空无我等。 此小乘等说与法非异。 故以为喻。 谓立宗言。 真如与蕴等非定异。 因云。 法之性故。 喻云。 如苦等性论曰。 若一则应至亦非共相述曰。 显非一因。 谓五蕴等与此真如定非是一。 一有何过。 真如应非无漏无分别智境。 即五蕴故。 如五蕴等。 又此真如应非总之共相。 即五蕴故。 如色受等。 有二比量。 如此应知。 然入真观。 一一物如。 皆须了达。 即观自相。 言共相者。 从加行说。 唯识亦有。 应如彼说论曰。 此即显空至离一异相述曰。 结颂第三句也。 其颂第四句上三句一一通用。 如文可知论曰。 所知空性异门云何述曰。 此问第二门也论颂曰。 略说空异门至法界等应知述曰。 旧论曰众名。 今显梵本但言异门故。 又此真如不可说体。 约假名辩故。 此但应言异门。 以前颂明不得体故。 上一句立宗。 次二句第四句三字列名。 下二字劝知。 法界等者。 旧论云法身等。 然本无法身言。 译家增语。 然对法第二有七名此中有五。 出彼无我性空性。 般若经说有十二名。 出彼九名。 谓法性。 不虚妄性。 不变异性。 平等性。 离生性。 法定。 法住。 虚空界。 不思识界。 合真如有十六名。 此中五名。 对法所出二名。 般若所出九名。 今言等者。 等取十一。 以颂自言是略说故论曰。 略说空性至此异门义述曰。 释颂大纲。 寄征起颂论颂曰。 由无变无倒至异门义如次述曰。 释前异门所诠义也。 第一句中。 由字通下五义。 是第三啭。 替故字第五啭。 但由无变说为真如。 等一一应通上三句烈名。 下一句次属论曰。 即此中说至无转易故述曰。 释真如义名。 此中说所知空性。 通下四义皆应说之。 真者不虚妄。 如者常义。 如唯识说论曰。 由无倒义至依缘事故述曰。 释实际名义。 由此真如非四七等倒所依所缘之事故。 名实际。 旧论云。 非种类及境故。 此言依即彼种类论曰。 由相灭义至一切相故述曰。 释无相名义。 诸相。 谓十相佛地论等说。 谓色声香味触生异灭女相。 离此相名故立无相名论曰。 由圣智境义至所行义故述曰。 唯识第八及此下说。 胜义有三。 一义胜义。 谓真如。 依主释。 此所说是。 二得胜义。 谓涅槃。 持业释。 三行胜义。 谓胜道。 有财释。 以胜为义故论曰。 由圣法因义述曰。 法是如果。 谓诸圣法此是彼因故名法界。 界是何义。 即是因义论曰。 无我等义如理应知述曰。 解颂等字。 旧论众名虽有等字。 义中不释。 此即释之。 如对法等解余名也论。 云何应知空性差别述曰。 将解第四差别之门。 寄问起也论颂曰。 此杂染清净至净故许为净述曰。 成差别中有五颂。 初一颂染净差别。 次四颂所知差别。 此即初也。 第一句正解差别。 第二句释差别因。 第三句显差别喻。 第四句结成净义。 由此真如自性净故名为客染义。 许净简不极成随一过等论曰。 空性差别至二清净述曰。 释第一句颂立差别宗论曰。 此成染净至说为清净述曰。 释第二句成差别因论曰。 虽先杂染至成无常失述曰。 释外伏难。 显性是常。 生起水等第三句喻也。 谓有难言。 如若先染后成净者何不无常。 今答不然。 无无常失论曰。 如水界等出离客尘述曰。 此释不成无常过失。 为初宗因之同法喻。 如水界有尘。 如金有垢。 如太虚空有云。 皆是客尘。 非性成染。 后去尘已非性成净。 名为无常。 又水界等虽暂有垢。 非体不净。 为先宗因之同法喻论曰。 空净亦然非性转变述曰。 此举法合谓立宗言。 所知空性可成染净差别。 有垢故。 颂中由字即是因。 诸有垢无垢者。 皆可成于染净差别。 如水界金。 空性性非染。 暂有客尘故。 如金空。 又空性非无常。 以性净故。 如空等。 此中三比量有宽狡。 然水界者水大。 然水及金皆体无常。 非性无垢。 今取少分为喻故无过失论曰。 此空差别至无性自性空述曰。 自下明约所治差别。 空成十六。 将释下文。 先烈能治。 然此与显扬第十五十六空同。 般若初会有二十空。 加此散空自相空共相空不可得空自性空。 自中无散空即彼无变异空。 以诸善根尽未来际相续无断名无变异。 名异义同。 然复此论别加相空。 七十七说十七空。 谓一切法空。 相空。 无际空。 内空。 无所得空。 外空内外空。 本性空。 大空。 有为空。 毕竟空。 无性空。 无性自性空。 胜义空。 无为空。 无变异空。 空空。 加此无所得一个空。 然第二会大般若说十八空加此。 第三会说十六空。 然与瑜伽所治稍别。 所以者何论曰。 此等略义云何应知述曰。 上来第一烈空。 自下第二别释空义。 此中有十六空。 等余经论所有故说等字。 大般若经第一会说二十空。 谓内空。 外空。 内外空。 空空。 大空。 胜义空。 有为空。 无为空。 毕竟空。 无际空。 散空。 无变异空。 本性空。 自相空。 共相空。 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 无性空。 自性空。 无性自性空。 第二会明十八空。 谓内空。 外空。 内外空。 空空。 大空。 胜义空。 有为空。 无为空。 毕竟空。 无际空。 散无散空。 本性空。 自共相空。 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 无性空。 自性空。 无性自性空。 第三分中第一卷明十九空。 此十六空上加所缘空增上空乐无空等。 第三分中第十卷当四百八十八明十六空。 名与此同。 佛自广解。 与此稍异。 应勘会之。 亦应勘第一第二会此相当处。 此中诸文离合有异。 义亦不增。 释中有四颂分为二段。 初三颂明十四空。 后一颂明二空。 二空。 是前十四空性空。 前约能诠设故十四。 后约空性明以有二。 七十七说亦与此同论颂曰。 能食及所食至故菩萨观空述曰。 初一颂明八空中。 一颂明三空。 后一颂明三空。 故成十四。 然第一颂末有一空字贯通八处。 第二第三俱第四句各结上三空。 皆准此释论曰。 能食空者至即是外空述曰。 先牒文而后申义。 此二空约处为论。 纵在身之内外。 随处而说立二空也。 能食者受用义。 所食翻此论曰。 此依身者至名内外空述曰。 此亦牒文后申义也。 前二空约别六处。 今此空约总一身。 集前二法以成身故论曰。 诸器世间说为所住至名为大空述曰。 唯约外器。 即在四处。 先申义而后牒文也。 上来四空皆真知境。 次有一空空能观心论曰。 能见此者至说名空空述曰。 此内处等四空是所见。 见此空智名能见。 能见空之智亦空故说为空空。 而智缘空起。 但说为空。 此智亦空故名空空。 此上五空皆依主释。 内身之空乃至空之空故名为空空。 与瑜伽同论曰。 如理者至名胜义空述曰。 如理之体即是胜义。 胜义即是法性真如。 胜之义故。 今言如者。 义当于胜。 称理知故名如实行。 行者有为。 简无为法名如实故。 又言理者。 义当于义。 是如实行所观境故。 此如理即空名如理空。 是持业释。 但言如理如胜义释。 胜之义故言胜义空。 故持业释。 亦同瑜伽。 此约诠说名胜义空。 彼约体说名无性自性空论曰。 菩萨修行至及无为空述曰。 此据约菩萨为得有为善法故观空释。 瑜伽约无色界空相。 据空相释有为空。 据义各别。 无为同此。 此之二名亦依士释。 有为等之空故。 即观二为空。 为二故别观空。 皆作此释论曰。 为于有情至毕竟空述曰。 为有情故别观于空。 观所为有情为空。 此有情等毕竟不可得故。 毕竟即空名毕竟空。 瑜伽文意得通二释。 然无所为有情之言论曰。 生死长远至名无际空述曰。 旧名为前后空。 此依主释。 无际之空论曰。 不观为空至生死为空述曰。 释观无际为空所由。 若二乘不观生死以为空故。 便速厌舍而入涅槃。 菩萨大士不厌生死。 起大悲心利益含识故。 观生死体性亦空无厌着故。 瑜伽论说。 了知安立真如。 有生灭住异性相续随转相。 相空及无际空所治。 此约生死总相。 而说观生死空。 彼约别观。 于真如中有生集相。 所观别故不相违也论曰。 为所修善至名无散空述曰。 旧论名不舍空。 令善法不舍故观空。 此言散者。 即是舍义。 为善故别观空。 或观善为空。 皆不舍之空。 依主得称。 二乘入涅槃善根便尽。 菩萨不尔。 观为空也。 瑜伽论说。 了知真如。 有无为相无变异相。 由无为空无变异空除遣。 此约所为善法故。 观空名不舍空。 彼约所观之空。 不论所为。 名无变异空。 以不舍空即无变异故论曰。 诸圣种姓至名本性空述曰。 旧论云性空。 为本性故观空。 或观本性为空。 瑜伽说。 了知受用义男女承事等相应故。 有内安乐相外净妙相。 此由内外空本性空除遣。 此约所为。 彼约所治。 所治之善令姓清净。 令姓净时即有所治。 故不相违。 所望别故论曰。 菩萨为得至名为相空述曰。 为得大士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旧云小相。 而观此为空。 或为此别观空。 瑜伽说。 了知真如义故。 有生住等性随转相。 由相空能治。 此约所为。 彼约所治理准前释论曰。 菩萨为令至一切法空述曰。 或观此为空。 或为令观彼为空。 以上此例皆依主释。 瑜伽了知法义故有种种文字相。 由一切法空能遣。 此约所为。 彼约所治。 亦不相违。 准同上释论曰。 是十四空至说名为空述曰。 释立十四空之所由。 谓随所治所为自性差别而安立故有十四也。 既言是空。 何者空体。 因出空体。 便生下文论颂曰。 补特伽罗法至故别立二空述曰。 上三句出二空。 下一句结成也。 上三句初二句解无性空。 次一句解无性自性空论曰。 补特伽罗至名无性空述曰。 解初二句颂也。 不遮假有。 但说实无。 无性之空即是法性。 无性即空。 此约所无空门空也。 依此为门方显空理论曰。 此无性空至名无性自性空述曰。 此前二无性所显之空即真如理非无自体。 此空即以无二性为自体。 故成有体也。 名无性自性空。 解第三句颂也论曰。 于前所设至别立二空述曰。 前虽约诠别立十四。 显空自性。 故说此二解颂第四句也。 一切空相不过此二。 名二无二者。 无二由二无为门显无二空故。 若如上说。 为此事故别观空者。 即是无性自性空。 若观此为空即无性空。 离法执等故论曰。 此为遮止至立后二空述曰。 释立二空意也。 谓有难言。 前十四空不出后二。 别说后二有何用也。 答为遮于我法增益执故说无性空。 为遮于空性如理损减执故说无性自性空。 我法无故唯有增益。 空性有故唯有损减。 如其次第配后二空。 此中说我法唯增益执。 下真实品相真实中。 于法及我。 所有增益及损减。 执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 是遍计所执相何故复有损减执耶。 此中约体。 体无故唯增益。 彼通约名拨。 名为无亦成损减。 故不相违论曰。 如是已显至云何应知述曰。 结第四生第五。 于中有二颂。 初颂出成立之因。 后颂结已成义论颂曰。 此若无杂染至功用应无果述曰。 既言空性。 应无净染。 如太虚空。 为成此义故说此颂。 初半成有染。 后半成有净论曰。 若诸法空至应自解脱述曰。 释成有染。 返难无染论曰。 若对治已生至勤劳无果述曰。 成有染净。 返难无净论曰。 既尔颂曰至由客尘所染述曰。 上二句立二宗。 下二句立二因论曰。 云何非染非不净至本净故述曰。 颂第一句与第二句体虽无别。 约所非及所诠。 别成二句也。 然今以义同故。 乃双牒之。 第一句中非染即是第二句中非不净。 牒此双问。 以第三句颂答。 以心性本净故。 下准此知论曰。 云何非不染非净至所染故 发布时间:2026-10-16 12:06:57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45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