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净土法要—论燃臂香及刺血写经 内容: 印光法师:净土法要——论燃臂香及刺血写经印光法师开示:臂香者,于臂上燃香也。 灵峰老人,日持《楞严》、《梵网》二经,故于燃香一事,颇为频数。 良以一切众生,无不爱惜自身,保重自身。 于他则杀其身,食其肉,心更欢乐。 于己则蚊噆芒刺,便难忍受矣。 如来于《法华》、《楞严》、《梵网》等大乘经中,称赞苦行。 令其燃身臂指,供养诸佛。 对治贪心及爱惜保重自身之心。 此法于六度中仍属布施度摄。 以布施有内外不同。 外则国城妻子,内则头目髓脑。 燃香燃身,皆所谓舍。 必须至心恳切,仰祈三宝加被。 唯欲自他业消慧朗,罪灭福增(言自他者,虽实为己,又须以此功德,回向法界众生,故云自他)。 绝无一毫为求名闻及求世间人天福乐之心,唯为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而行。 则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 所谓三轮体空,四弘普摄。 功德由心愿而广大,果报由心愿而速获。 其或心慕虚名,徒以执著之心,效法除著之行。 且莫说燃臂香,即将全身通燃,亦是无益苦行。 以以执著心,求名誉念。 既无三轮体空之解,又无四弘普摄之心。 以如来破除身见之法,转增坚固身见。 罪福由心而分,果报由心而异。 故《华严》谓“牛饮水成乳,蛇饮水成毒,智学证涅槃,愚学增生死”者,此也。 (增广文钞卷一·复丁福保居士论臂香书)又示:座下勇猛精进,为人所难能。 又欲刺血写经,可谓重法轻身,必得大遂所愿矣。 虽然,光愿座下先专志修念佛三昧。 待其有得,然后行此法事。 倘最初即行此行,或恐血亏神弱,难为进趣耳。 入道多门,唯人志趣,了无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曰诚,曰恭敬。 此二事虽尽未来际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顿消业累,速证无生,不致力于此,譬如木无根而欲茂,鸟无翼而欲飞,其可得乎? 今将办法之利弊,并前人证验,略开一二,庶可随意作法矣。 刺血写经,有专用血写者,有合金、合硃、合墨者。 合金一事,非吾人力所能为。 憨山大师写经,系皇太后供给纸与金耳。 金书之纸,须用蓝色方显,白纸则不显。 即蓝纸金字,亦不如白纸墨字,及硃字之明了。 光曾已见过矣。 若合金硃墨等,则血但少许,以表其志诚心。 如憨山于五台妙德庵,刺舌血研金,写《华严经》。 妙峰日刺舌血为二分,一分研硃书《华严经》,一分着蒙山施食中,施鬼神。 高丽南湖奇禅师,见蕅益《弥陀要解》,欲广流通。 刺舌血研墨写《要解》,用作刻板底样刻之。 冀此书遍法界,尽来际,以流通耳。 其写一字,礼三拜,绕三匝,称十二声佛名。 可谓识见超拔,修持专挚者也。 此三老之刺舌血,当不须另行作法。 刺出即研金硃墨而写之便了。 决非纯用血,当仍用水参合之。 若专用血写,刺时先须接于小碗中,用长针尽力周匝搅之,以去其筋。 则血不糊笔,方可随意书写。 若不抽筋,则笔被血筋缚住,不能写矣。 古有刺血写《华严》,以血筋日堆,塑成佛像,有一寸余之高者。 又血性清淡,着纸即散,了无笔画,成一血团。 其纸必须先用白矾矾过,方可用。 矾过之纸不渗,最省血。 大纸店中有卖的,不须自制。 此系备画工笔者之用也。 其矾过之纸,格外厚重,又复经久。 如黄纸已染者便坚实,未染之纸头即硗脆。 古人刺血,或舌或指,或臂或胸前,亦不一定。 若身则自心以下,断不可用,若用则获罪不浅。 不知座下拟书何经? 若小部头,则舌血或可供用。 若大部,及专用血书,则舌血恐难足用。 须用指及臂血,方可告圆。 以舌为心苗,取血过多,恐心力受伤,难于进修耳。 光近见刺血写经者,直是造业。 以了无恭敬。 刺血则一时刺许多。 春秋时,过二三日即臭,夏日半天即臭,犹用以写。 又有将血晒干,每写时,用水研干血以写之者。 又所写潦草,毫不恭敬,直是儿戏。 不是用血以表志诚,乃用刺血写经,以博自己真心修行之名耳。 窃谓指血、舌血,刺则不至太多。 若臂则一刺或可接半碗血。 与其久则臭而仍用,及晒干研而方用。 似不若最初即用血合硃作锭,晒干听用。 为不虚耗血,又不以臭血污经,为两适其宜矣。 然此锭既无胶,恐久则硃落。 研时宜用白芨再研,庶不至落。 又将欲刺血,先几日即须减食盐,及大料调和等。 若不先戒食此等,则其血腥臊。 若先戒食此等,则血便无浊气。 又写经不同写字屏,取其神趣,不必工整。 若写经,宜如进士写策,一笔不容苟简。 其体必须依正式体。 若座下书札体格,断不可用。 古今人多有以行草体写经者,光绝不赞成。 所以宽慧师发心在扬州写《华严经》。 已写六十余卷,其笔法潦草,知好歹者,便不肯观。 光极力呵斥,令其一笔一画,必恭必敬。 又令作《讼过记》以讼己过,告诫阅者。 彼请光代作,故芜钞中录之。 方欲以此断烦惑,了生死,度众生,成佛道。 岂可以游戏为之乎? 当今之世,谈玄说妙者,不乏其人。 若在此处检点,则便寥寥矣。 尤君来书,语颇谦恭。 光覆之,已又致谢函,可谓笃信之士。 然仍是社会之知见,于佛法中仍不能息心实求其益。 何以见之? 今有行路之人,不知前途,欲问于人,当作揖合掌。 而尤君两次来函,署名之下,只云“合十”。 是以了生死法,等行路耳。 且书札尚不见屈,其肯自屈以礼僧乎? 光与座下心交,与尤君亦心交。 非责其见慢,实企其获益耳。 (增广文钞卷一·复弘一师书一)接手书。 见其字体工整,可依此书经。 夫书经乃欲以凡夫心识,转为如来智慧。 比新进士下殿试场,尚须严恭寅畏,无稍怠忽。 能如是者,必能即业识心,成如来藏。 于选佛场中,可得状元。 今人书经,任意潦草。 非为书经,特藉此以习字,兼欲留其笔迹于后世耳。 如此书经,非全无益。 亦不过为未来得度之因。 而其亵慢之罪,亦非浅鲜。 座下与尤居士书,彼数日前亦来信。 意谓光之为人,唯欲人恭敬。 故于开首即称"师尊",而"印光法师"四字亦不用。 光已详示所以。 座下信首,亦当仍用"印光"二字。 不得过为谦虚,反成俗套。 至于古人于同辈有一言之启迪者,皆以作礼伸谢。 此常仪也,无间僧俗。 今礼教陵替,故多多皆习成我慢自大之派头。 学一才一艺,不肯下人,尚不能得,况学无上菩提之道乎? 此光尽他山石之愚诚也。 刺血写经一事,且作缓图,当先以一心念佛为要。 恐血耗神衰,反为障碍矣。 身安而后道隆。 在凡夫地,不得以法身大士之苦行,是则是效。 但得一心,法法圆备矣。 (增广文钞卷一·复弘一师书二)  发布时间:2026-07-05 23:38:15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33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