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净土法要—述皈依三宝及香敬由来 内容: 印光大师:净土法要—述皈依三宝及香敬由来印光法师开示:皈依三宝,有佛世之三宝(此即所谓住持三宝)。 有佛后之三宝。 佛世:佛即释迦佛,法即四谛等法,僧即随佛出家之人。 佛后:佛即释迦之种种形像(谓金、银、铜、铁、土、木绘画刺绣等像,乃佛之形仪,当视同真佛。 而弥陀药师等佛,亦摄其中,以释迦为现在教主,故专说耳)。 法即黄卷赤轴之经典,僧即剃发染衣之人。 又有一体三宝,此则于自心之觉义、正义、净义,谓之佛法僧三宝也。 若详说太费笔墨。 佛初成佛,尚未有僧,但令提谓长者皈依未来僧,以僧为负荷继续法道之人故也。 若自大自高,止知佛与法可钦仰,而藐视僧人,不肯皈依。 其人于佛法中纵能得益,但以慢心,恐难得真实之益耳。 (文钞三编卷一·复恒惭法师书二) “三归”者(归,亦作皈。 皈字从白从反,取其反染成净之义。)一归依佛、二归依法、三归依僧。 归者归投。 依者依托。 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 上船安坐,是依托义。 生死为海,三宝为船。 众生归依,即登彼岸。 既归依佛,以佛为师。 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 既归依法,以法为师。 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典籍(法,即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 典籍,即经书也)。 既皈依僧,以僧为师。 从于今日,至命终时,不得皈依外道徒众。 (增广文钞卷四·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 又示:汝既知非,应力改过,能事事力改,则可至无过之地。 若只暂时发愧悔,仍然因循不自修持,则仍旧在罪业海中漂泊沉沦,莫之能出也。 祈详读各书,当步步入胜,庶不至虚生浪死,与木石禽兽同生于天地之间,生无益于人,又有害于人也。 至云皈依,且从缓议。 倘汝仍然不移故步,则皈依反为罪咎。 何以故。 不皈依造业,无坏法之咎。 皈依后造业,人必以其既皈依而犹造业,反由此以谤佛法为滥污也。 又汝欲皈依,绝不肯自屈,何可满汝之愿。 行路者,向人问路,尚须拱手,以示敬意。 今欲皈依三宝,尚无拱手之敬,则其自大自高之习气,一毫也未折伏,何能令汝受皈依。 若亲身求皈依者,升座说皈依,须磕三四十头,跪一小时之久。 即方便说,亦须磕十余头。 谁敢自招轻法之罪,而为汝授皈依乎。 皈依,与世间拜师相同,岂世间拜师者,亦不用拱手之礼仪乎。 若据本而论,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礼拜供养之不暇,何敢责人之缺礼乎。 若依住持法道之迹论,凡不肯自屈者,为彼皈依,自己亦甚有罪过。 (文钞续编卷上·复汤文煊居士书二(民国二十年)) 又示:佛初成道,尚未开化,欲往鹿野苑度五人,道逢商人提谓,奉佛麨蜜,佛为彼说三皈戒,并五戒,十善。 佛即佛自己,法即佛与彼所说之五戒十善,及佛后来所说一切大小乘法。 此时尚无一僧,故于皈依僧一条,则云皈依未来僧,以僧决定即有故。 此皈依三宝之最初第一人也。 此后凡国王大臣以及士庶,凡信佛者无不皈依,何得云无出处? 至于“香敬”之说,乃借物以表其诚敬而已。 佛世僧不立烟爨,致金银于无用之地。 而饮食衣服卧具医药之奉,与送资财固无少异,此方信心人少,凡所作为,必赖钱财。 是以彼既见信,必期于供养以备所需。 此香敬之由来也。 此方圣人设教,来学者须备束修以为贽金。 与香敬名虽不同,而意无异也。 不徒此也,凡天子诸侯燕会,必有嘉肴,又必有珍物相馈,亦犹之乎既拜而又供养也。 既皈依三宝,当必持五戒,修十善。 然今之人情多属虚设,是自己不依教之过,非佛法之过。 僧之能持与否亦然。 固宜分别师之真伪,与徒之真伪,不得概谓皈依三宝为非而斥之也。 若无人皈依三宝,佛法将从之断灭。 以纵有真僧,了无外护,谁肯供养恭敬汝世外之人。 况佛法不独是僧分中事,实一切世人皆应修应行之事。 不使皈依,即是断灭佛种耳。 (文钞三编卷一·复恒惭法师书二)  发布时间:2026-06-17 21:13:37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31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