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入中论》第九次课程 第十七讲之:“神我”五特性 内容: 《入中论》第九次课程总第十七讲之:“神我”五特性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主办:北大禅学社时间:2009年5月24日晚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神我”五特性往下面,我们看神我和自性如何把世间变现出来。 神我主宰精神,是最高地位的精神来源。 神我有什么特性呢? 描述神我本身的特性有五个。 第一,能享受诸法。 数论派给予神我非常人格化的描述,说神我居然还有享受的需求。 第二,非作者。 它不会产生无情物,无情物由自性产生。 神我想受用什么,比如想喝杯水,喝杯果汁,就推动自性造水出来。 它本身不是作者,不创造任何东西,它纯粹就是思想。 第三,常法。 它是一个常法。 虽然属于思想,但并非不存在,它是永恒存在的一种高尚思想。 第四,离三德。 它是离开三种德的。 所谓的三种德是什么呢? 第一种德是喜,它的性质是轻动;第二种德是忧,它的性质是沉重;第三种德是暗,它的性质是昏暗、黑暗。 喜、忧、暗是三种德,是自性的德。 自性才具备这三种德,神我没有这三种德,神我与三种德没有任何关系,它是离开三种德的。 第五,非所作。 所作指造作产生的世间。 比如后来四大产生了,五根产生了,地、火、水、风和空间宇宙产生了,这些都与神我无关,神我不会变成那些东西。 这些是“所作”。 神我不是这些。 所以,神我有这五个特性:能享受诸法,不是作者,是一个常法,离开三种德,不是所作。 这是神我本身的特性。 发布时间:2026-03-09 11:12:34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19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