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释大乘经,不得引小乘经中之义为之诠释 内容: 印光大师:释大乘经,不得引小乘经中之义为之诠释 相别数月,企慕实深。 适接来函,并所注二经,如觌法颜,感愧无极。 光以业障深重,目等生盲。 虽常时忏悔,业仍如故。 谨将《普贤行法经》二序,各阅一遍。 大心之序,可谓以己立立人之心,行自利利他之事。 其决十疑而显十益,岂徒为阁下诸经之序,实为古今弘经者之通序也。 不意中州有此伟人。 末后“品”之一字,似不甚妥。 彼虽非有意僭窃,但从无此法。 有冒经式,宜改作“总序”。 钝根之跋,意甚推崇,依宗依教,两皆不合,然亦无大关系,且自随他去了。 阁下序中,初引演宗之言,可谓不刊之论。 末引胡氏之说,足见就正之心。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能存畏后之心,断不至违经叛古,贻诮将来也。 凡注佛经,当另具只眼。 不可以凡夫境界,测度如来不思议微妙境界。 如纪大奎、叶锡凤等,坐此之故,以弘法而竟成谤法,曷胜惜哉。 余以目力不堪,皆未敢阅。 又经中名相大小相同者多。 释大乘经,不得引小乘经中之义为之诠释。 如六念末后念天,小乘即念欲色等天,大乘则念第一义天,大涅槃天。 若大乘经引小乘义释之,则为坏乱经宗,不可不慎。 只此一义,余可类推。 (民七 十月廿六)光现在打七,祈勿来书。 纵有商量,且待明年三月。 若于三月前来书,概不奉复。 祈慈谅。 选于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一《复丁福保居士书七 》  发布时间:2026-01-29 18:15:4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14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