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单位企业里应注意犯盗戒 内容: 问:底下一个问题,他在国有单位工作,经常遇到同事向他要一些单位里面的东西,以便家用。 不给,好像又不合乎情理。 给了,确实是犯了盗戒。 遇到这些类似的情形,该怎么处理? 答:要如理如法,决定不犯盗戒,你给学佛的人做一个好榜样。 如果他要,你上面还有主管,你就跟主管报告,哪个人要问我要东西,这东西可不可以给他? 他要答应给他,那主管答应了,你不犯盗戒。 主管没有答应,你随便拿去做人情,你犯盗戒。 学佛最重要的是给社会大众做一个好榜样,不可以因为人情就破戒。 以人情破戒,我们受的累赘太大太大了,将来是要堕落的。 像这些事情,人家问你要的,都要把这些理事给人家讲清楚、讲明白。 我们自己都希望改善自己的环境,改善自己环境一定要懂得修因,因缘果报,丝毫不爽。 我们修善因,决定得善果,绝不贪图眼前一点的小利。 希望我们的福报留在晚年来享受,年轻的时候受一点苦难不在乎,晚年的苦难,那是比较辛苦的事情。 所以年轻力壮的时候,应当多修福。 (净空法师《学佛问答》21-90-01)《佛说十善业道经大意》其它相关节录第二条是“永离偷盗”。 偷盗的范围非常广泛,佛在经中和我们说明,偷盗是“不与取”。 有主之物,主人没有答应,你把它拿来用,就是“偷盗”。 日常生活当中,这些不善不胜枚举。 我以前跟随李炳南老居士十年,他当时在奉祀官府服务,职务是主任秘书。 他每次领公家信纸信封,一定向奉祀官孔德成先生报告:“我领信纸信封,我私人写信时也要用。 ”孔德成先生听的次数多了,说:“你怎么这么啰嗦! ”他说:“我用公家的信纸写私人信,如果没得到你的答应,我就犯了偷盗戒。 我一定要与你说明,你点头答应,我才敢用公家信纸写私人信。 ”今天,寺庙也印有信纸和信封,出家人拿去写私人信,有没有向住持方丈报告:“我要拿来做私人写信用? ”如果没有,就犯了偷盗戒。 这就是你的修善中夹杂不善。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更容易犯。 寺庙的电话也是公家的,拿这个电话跟朋友聊天闲谈,也犯盗戒。 偷盗道场东西的罪,《地藏经》上有明文:“窃盗常住物,三世诸佛都不能救。 ”我常劝导大家,打电话要长话短说,多一句不如少一句,少一句不如不说。 别人打给你,可以,那是他们付费,不是常住付费。 我们打出去,常住就要付电话费。 我单单举这两个例子,其他的可以举一反三。 发布时间:2026-01-14 18:15:42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212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