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渡法师:请问师父,“闻”如何作解?如何行持达到标准? 内容: 居士问:顶礼师父!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药师经上说犯戒毁戒别解脱戒、菩萨戒、乃至比丘比丘尼种种戒律,闻佛名号还得清净,不堕恶趣。 请问师父,“闻”如何作解? 如何行持达到标准? 若曾破别解脱戒,至心称药师佛名,应如何还得清净? 智渡法师答:1、“闻”者耳识内摄,能令意解之义。 2、如经典《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所说,仅闻“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还得清净,即使未能意持而堕入恶趣后、能忆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还得“从彼处没”转生人中。 即“行持”达到至心称药师佛名“意持不忘”即可。 3、曾破别解脱戒者“至心称药师佛名”时,建议生起惭愧心。 惭愧心越厚重,还复“清净”得也就越得力、越神速。 发布时间:2025-06-07 21:17:2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85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