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五) 内容: 第六日 以真俗二谛破诸执见及说近时灵感世人执空执有,妄生己见,故迷而不觉。 世尊设教,即欲令众生破此二见,特设一念佛法门,俾其从有而至空,得空而不废有,则空有二法,互相资助,得益甚大。 况仗弥陀愿力,故其力用,超过一切法门,而为一切法门之所归宿也。 世有一种下劣知见人,教以念佛求生西方,则曰,我等业力凡夫,何敢望生西方,但求不失人身即足矣。 此种知见,由不知众生心性,与诸佛之心性,一如无二。 但以诸佛修德至极,性德圆彰,众生唯具性德,绝无修德,纵有所修,多属悖性而修,反增迷悖耳。 又有一种狂妄知见人,教以念佛,则曰,我就是佛,何须念佛。 汝等不知自己是佛,不妨常念,我既自知是佛,何得头上安头。 此种知见,由于只知即心本具佛性之佛,不知断尽烦惑,圆满福慧之佛。 此种人若知性修理事,不可偏执,力修净行,则远胜生下劣知见者。 否则自误误人,永堕阿鼻地狱,了无出期矣。 故执空执有之谬知,下劣狂妄之谬见,唯念佛最为易治。 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若不作佛,则不是佛矣。 此二句经文,为破下劣狂妄二见之无上妙法也。 克论佛法大义,不出真俗二谛。 真谛一法不立,即圣智所见之实体也。 俗谛万行圆彰,即法门所修之行相也。 (俗,即建设之义,不可作世俗,俗鄙讲。 )学佛之人,必须真俗圆融,一道齐行。 以其一法不立,始能修万行圆彰之道。 万行圆彰,始能显一法不立之体。 今为易解,特说一喻。 真如法性之本体,如大圆宝镜,空空洞洞,了无一物。 而胡人来则胡人现,汉人来则汉人现,胡汉俱来则俱现。 正当空空洞洞,了无一物时,不妨胡来胡现,汉来汉现。 正当胡来胡现,汉来汉现时,仍然空空洞洞,了无一物。 禅宗多主真谛,即在万行圆彰处,指其一法不立。 净宗多主俗谛,即在一法不立处,指其万行圆彰。 明理智士,自无偏执。 否则宁可著有,不可著空。 以著有,虽不能圆悟佛性,尚有修持之功。 著空,则拨无因果,成断灭见,坏乱佛法,疑误众生,其祸之大,不可言宣。 吾人念佛,当从有念而起,念至念寂情亡时,则既无能念之我,亦无所念之佛,而复字字句句,历历分明,不错不乱,即所谓念而无念,无念而念也。 念而无念,无念而念者,正念佛时,了无起心念佛之情念。 虽无起心念佛之情念,而复历历明明,相续而念。 然此工夫,非初心所能即得。 若未到无念而念之工夫,即不以有念为事,则如毁屋求空。 此空非是安身立命之所。 古之禅德,多有礼拜持诵,不惜身命,如救头然者。 故永明寿禅师,日课一百零八种佛事,夜往别峰,行道念佛。 况后世学者,不重事修,而欲成办道业乎。 以大悟一法不立之理体,力行万行圆修之事功,方是空有圆融之中道。 空解脱人,以一法不修为不立,诸佛称为可怜悯者。 莲池大师云,著事而念能相续,不虚入品之功。 执理而心实未通,难免落空之祸。 以事有挟理之功,理无独立之能,故也。 吾人学佛,必须即事而成理,即理而成事。 理事圆融,空有不二,始可圆成三昧,了脱生死。 若自谓我即是佛,执理废事,差之远矣。 当用力修持,一心念佛,从事而显理,显理而仍注重于事,方得实益。 如等觉菩萨,尚以十大愿王,回向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期圆满佛果。 今以凡夫而不自量,视念佛为小乘,不足修持,则将来定入阿鼻地狱矣。 又念佛人,要各尽己分,不违世间伦理,所谓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若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乃佛法中之罪人,如此而求得佛感应加被,断无是理。 故学佛者,必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己立立人,自利利他。 各尽己分,以身率物。 广修六度万行,以为同仁轨范。 须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亦在六度万行之中。 世之不信佛者,如戴著色眼镜,以观察事物,红绿彩色,由镜而异,不得事物之本色。 故大学有格物致知之说,良有以也。 我等学人,切勿妄执己见,如妄执己见,坐井观天,一俟阎罗索命,方悟前非,亦悔之晚矣。 斯世浇漓,社会紊乱,天灾人祸,叠环相生。 欲谋挽救,须人人敦伦尽分,孝亲慈幼,爱人若己,大公无私方可。 以人心和平,世界自安,国难自息矣。 现在最大之祸患,在于人存私心,私心之极,则亲子可杀其父母。 世人多羡唐虞之治,熙熙皞皞,天下太平。 而叹今之世风颓丧,人心浇漓。 然一究其何以至此,则公与私耳。 公极,则世界大同,私极,则子杀其父母。 若彼此破除私见,无相残害,则唐虞三代之世,又何难复见于今日哉。 昔普陀一老僧行路,适腿碰其凳,遂将凳踢倒,连踢几脚。 此种知见,皆因任己我慢,绝不返省之所致也。 此见大发,则必至杀父杀母,尚不以为耻,反以为功矣。 现在杀机更盛,杀人之工具亦益见巧妙,大劫当前,谁能逃得,唯有大众虔诚念佛,哀冀佛力之加被。 沪战时,闸北房舍,多成灰烬,独余皈依弟子夏馨培之寓所,未曾波及。 盖当战事剧烈时,彼全家同念观世音圣号。 且最奇异者,战事起后第七日,渠一家人,始由十九路军救出。 及战停归家,室中诸物,一无所失。 非菩萨之佑护,何能如是。 渠供职新闻报馆已数十年,夫妻均茹素念佛甚虔。 是知观音菩萨,大慈大悲,遇有灾难,一称圣号,定蒙救护也。 或曰,世人千万,灾难频生,观音菩萨仅是一人,何能一时各随其人而救护之耶。 即能救护,亦不胜其劳矣。 殊不知并非观音处处去救,乃众生心中之观音救之耳。 观音本无心,以众生之心为心,故能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 如皓月当空,所有水中皆现月影,千江有水千江月,此月为多为一耶。 不可言一,万水之月各现矣。 不可言多,虚空之月常一也。 诸佛菩萨之救度有情,亦复如是。 其不得感应者,唯以众生之不虔诚,非菩萨之不救护也。 如一池污浊之水,欲月现其中,岂可得乎。 明乎此,我等大众念佛,犹有不正心诚意,虔恳而为之者,吾不信也。 山西闻喜县,一弟子叶滋初,骑骡行于大岭间,一边高峰,一边深涧,雪冻成冰,骡滑而跄,遂跌下涧,半崖有一株大树,恰落到树之中间,得以无虞,否则粉身碎骨矣。 此树何由而有,乃观音所示现也。 又民十七年,宁波蔡仁初,于沪开五金玻璃店,人极淳厚,与聂云台善。 云台令常念观音,意防绑票,仁初信之。 一日,将出,自己汽车在门外,绑匪以手枪赶开车者去,匪坐其上。 仁初一出即上车,随即开去,方知被绑,乃默念观音,冀车坏得免。 已而轮胎爆裂,车行蠕蠕。 再前行,油缸炸破,车遭火焚。 匪下车恨甚,向之开三枪,而蔡以三跳免,遂乘人力车归。 其年六月,与其夫人,同至普陀皈依。 又张少濂,为某洋行经理,素不信佛。 一日,坐汽车行于冷静处,二匪以小六门赶开车者去。 张云,君上车坐,令彼开往何处即已。 二匪人各持手枪向张。 张默念观音,行至闹热处,适有二人打架,巡捕吹啸,二匪跳下车逃去。 盖以念观音之故,致匪误会为捉己故也。 其舅周渭石,先皈依,一日请余至其家,少濂亦皈依。 又镇海李觐丹之子,为洋行买办。 得吐血病二年,有时吐,即不吐时,痰中亦当带血。 一日,为匪绑去,觐丹畏惧异常,全家念观音求救,复请法藏寺僧助念。 后匪索银五十万圆,李家只允五万,匪魁谓非五十万不可。 然每说五十万时,头即作痛,竟以五万圆赎回。 且自匪绑去,不但不吐血,连吐痰也不带血了。 二年多之痼疾,由被绑而全愈矣。 以上所述感应事迹,宜深信之。 现在学佛人颇多,然能深知佛法者甚少,外道之语,人多信之。 江浙俗传,谓念佛之人,血房不可入,以产妇血腥一冲,以前所念之功德,都消灭矣,故视作畏途。 虽亲女亲媳,皆不敢近,犹有预先避居别处,过月余方敢回家者。 此风遍行甚广,亦可怪也。 不知此乃外道邪说,蛊惑人心,何可妄信。 民十二年,袁海观之次媳,年已五十多岁,颇有学问,有二子,二女。 其长媳将生子,一居士谓曰,汝媳生子,汝家中一个月内供不得佛,也念不得佛。 彼闻而疑之,适余至沪,彼问此事。 余曰,瞎造谣言,归告汝媳,令念观音,临产仍须出声念,汝与照应人,各大声念,定规不会难产,及无苦痛血崩等事,产后亦无种种危险。 彼闻之甚喜,不几日而孙生,其孩身甚大,湖南人,生子必称,有九斤半。 且系初胎,了无苦痛,可知观音大慈悲力,不可思议。 平常念佛菩萨,凡睡卧,或洗脚,洗浴时,均须默念。 唯临产不可默念,以临产用力,默念必受气病,此极宜注意。 须知佛力不可思议,法力不可思议,众生心力不可思议,唯在人之能虔诚与否耳。 明高僧寿昌慧经禅师,生时颇难,其祖立于产室外,为念金刚经,以期易生。 开口念出金刚二字,即生,其祖乃取名为慧经。 长而皈依,及出家,皆不另取名,其人为万历间出格高僧。 由是观之,可知佛法之有益于世间也大矣。 念观音于生产有如是利益,岂可为邪说所惑,而不信奉耶。 世人食肉,已成习惯,当知无论何肉,均有毒,由于杀时,恨心怨气所致。 虽不至即时丧命,然积之已久,则必发而为疮为病。 年轻女人,若生大气后,喂孩子乳,其子必死,以因生气而乳成毒汁也。 人以生气,尚非要命之痛,尚且如此。 况猪羊鸡鸭鱼虾要命之痛,其肉何能无毒乎。 余十余年前,见一书云,一西洋女人,气性甚大,生气后喂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 后又生一子,复以生气后喂乳而死,因将乳令医验之,则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药死。 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气西妇药死二子为证。 彼云,伊两个孩子,也是这样死的,以其夫横蛮,一不顺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见则哭,便为喂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药死的。 其媳亦因喂乳死一子。 可知世间被毒乳药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 因西妇为发起,至此老太婆,方为大明其故。 凡喂孩子之女人,切勿生气,倘或生大气,当日切不可即喂孩子。 须待次日心平气和,了无怨恨时,乃无碍矣。 若当日即喂,或致即死,纵不即死,或迟迟死。 是知牛羊等至杀时,虽不能言,其怨毒结于身肉者,亦非浅鲜。 自爱者固宜永戒,以免现生后世种种灾祸也。 此事知者甚少,故表而出之,幸大家留意焉。 由此证之,须知人当怒时,不独其乳有毒,即眼泪口水亦有毒。 若流于小儿眼中身上,亦为害不浅。 一医生来皈依,余问医书中有此说否,彼云不知。 世间不在情理之事颇多,不可因非科学而鄙视之。 如治疟疾方,用二寸宽一条白纸,写乌梅(两个)红枣(两个)胡豆(按病人岁数多少,写多少颗。 如十岁,写十颗。 二十岁,写二十颗)折而叠之,于未发一点钟前,男左女右,绑于臂膊上,即不发矣。 百发百中,即二三年不愈者,亦可即愈。 非符非咒非药,而能愈痼疾,岂可以常理推之乎。 世间事体,均难思议,如眼见耳闻,乃极平常事,人人知之。 若问眼何以能见,耳何以能闻,则知者绝少矣。 佛法有不可思议而可思议者,有可思议而不可思议者。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岂可以常情测度乎。 发布时间:2025-05-13 20:04:1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81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