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倓虚法师:湛山文钞 内容: 湛山文钞湛山倓虚大师述一、学佛始能破除迷信论二、说明六道轮回之由来三、略说三种世间之因果四、说佛法能补教育之不足助法律之不逮五、知识与环境之关系六、论佛法大意人人应知应学七、平等独立大无畏之真义趣八、如来出世度生之三大典九、略释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性理与事相一○、入佛法的捷径一一、略解佛之遗嘱一二、略解照见五蕴皆空一三、释真如实相一四、释破无明见法性一五、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释题一六、见宝塔品义疏一七、释二愚之底蕴一八、答问天台教观二则一九、答杨能枢居士问权实二智义二○、以譬喻解十如是二一、譬喻明心见性学佛始能破除迷信论夫信者。 万物之都会。 群力之中枢。 古德先圣。 视为事理具体之总轴也。 经云:「信为道源功德母。 长养一切诸善根」。 而信岂可迷之。 如人行路。 信东为西。 在未果决时。 访问知人指正。 正是破除所信之迷。 而非破其能信之心也。 即按世人论之。 则无一不信。 而复有迷之甚者。 若以世事举其所迷者。 则有过恒河沙数之多。 不胜枚举。 只可综诸理性论之。 则可该括一切事端。 凡世界中一切依他起性。 不能独立者。 皆属迷信。 况偏计执性。 不知本自平等。 竟认因缘和合而生者。 信为实有。 岂非迷信之复甚者乎。 以何见之。 且论世间万物之生灭。 而世人信为实有。 竟不知是偏计执信。 所迷甚多。 且就执迷信有生灭者破之。 审察生灭二相。 不能并立。 当有先后之别。 可谓先有生乎。 先有灭乎。 若谓先有生相。 再问生相云何先有。 必转计之。 谓先前无之今始生之。 既计先前无之今始生之。 既计先前无之。 是无即灭相也。 而灭相在先。 则不应说先有生相也。 若再转谓。 先有灭相。 当复如是破之。 亦不能成立。 若先若后。 既皆不成立。 而生灭又不能并立。 其迷信有生灭者。 其理由安在。 岂非任意普偏。 妄心计度。 执迷不悟。 自以为实。 故曰。 偏计执信。 判为迷信。 不为过也。 中观论云:「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说无生。 又云:「已生无有生。 未生亦无生。 离已生未生。 生时即无生。」我佛如来。 教诸弟子。 须学无生法忍。 方破一切迷惑。 故天台二祖。 北齐大师圆悟中观论所云:「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 亦名为假名。 亦名中道义。」而世人不悟。 迷之甚者。 即执因缘所生信为实有。 迷之浅者。 悟因缘即空。 自信独得。 迷之再浅者。 悟因缘即空。 即假。 自信以为彻底。 岂知皆是迷信。 不过迷之深浅不同耳。 若破迷至究尽者。 圆悟即因缘。 即空。 即假。 即中。 此四法本来不即。 不离。 不一。 不异。 非纵。 非横。 无高。 无下。 常自圆融平等。 岂可分别。 或因缘。 或空。 或假。 或中耶。 至此略破偏计执性之迷信。 复破依他起性之迷。 其他无知识之迷信者。 则不足破之。 尝闻知识分子中者。 往往嗟叹。 精神无有寄托之处。 此言一发。 道出一切迷信之根蒂。 透露凡圣之枢机。 转迷成悟。 即在此也。 何则。 精者。 万物之精神。 神者。 天心之灵慧。 赋于人身。 谓之知觉。 (即见。 闻。 嗅。 尝。 觉。 知。 )换言之。 精神即知觉也。 谛审精神。 切不求寄托之处。 何则。 凡世间一切万物。 皆是依赖之性。 以依赖之性为实在。 终成危殆不安。 按万物寄托于大地。 大地有粉碎之日。 大地寄托于虚空。 虚空有壅塞之时。 虚空寄托于精神之内。 而精神知觉。 本来不生不灭。 岂有危殆不安。 吾人不信空在觉中。 乃知识卑劣。 自局之过。 楞严经云。 空生大觉中。 如海一呕发。 于此若能转识生信。 方见偏真谛理。 将破少分迷信。 所谓。 空生大觉中者。 乃文殊总显灭妄归真。 不得已之言。 用权巧方便而说。 对迷者。 择轻避重而已。 若以究竟彼除迷信。 必须观大地万物虚空。 乃至十法界等。 同是一个知觉。 知觉外再无非知觉。 (一真法界。 )无非知觉。 对待知觉。 (如水投水。 )知觉亦不可得。 (如以空合空。 )无得无不得中。 亦不泯其大地。 乃至十法界等之织毫(事事无碍)。 如是会之。 庶可商量破除迷信。 而破除迷信者。 唯佛一人。 故可知学佛。 始能破除迷信也。 或问。 空生大觉中。 如海一沤发。 云何为不得已之言。 答。 空生大觉中者。 乃所说之法。 如海一沤发者。 以喻合法。 文殊对示迹之阿难所说。 并为后世之学人。 转深迷而得浅悟也。 故说空小觉大。 空在觉中。 以反其能觉之心。 莫随物转。 俾知物赖于心。 以免其流转五道。 若以究竟言之。 在七大文中说。 性色真空。 性空真色。 及性空真觉。 性觉真空。 此言方是色空不二。 空觉一如。 究竟随智之言也。 岂有大小内外之分别耶。 故曰。 但有言说。 都无实义。 任何言中。 凡有带大。 小。 内。 外。 对待。 等义者。 皆属偏计。 及依他起性。 即二乘圣人。 尚属依他起性。 以依俗证真故。 虽属依他。 然非依赖。 依赖者。 乃依之相应。 不得离故。 依他者。 依俗修真。 为离俗故。 故不相应。 是故不依他起。 方显独立。 灭偏计执。 本自平等。 若果平等独立。 始堪称大无畏之精神。 此无畏之精神。 即般若德。 独立之行。 即解脱德。 平等之性。 即法身德。 是三德秘藏乃佛证之。 今世界之高人博士。 无不提倡平等。 独立。 大无畏之精神。 若不读佛经。 焉知真平等。 真独立。 真大无畏之精微善美耶。 由是破人间之迷。 生究竟之信。 舍佛法其谁能彻底也。 故曰。 学佛始能破除迷信。 诚哉斯言。 说明六道轮回之由来今先说轮回二字之义。 这轮回之义。 就是人间所共知的一句俗话。 乃说轮过来。 又回过去的意思。 若问。 云何是轮过来。 回过去的呢。 你要观察。 世界上种种样样。 无一不是轮过来。 回过去呀。 且看这天上的日月。 其昼夜间轮过来。 回过去。 又这一年的四季春。 夏。 秋。 冬。 亦是轮过来。 回过去若简单的说。 就叫轮回。 若这样的观察。 这世界上。 无一事一物不是轮回。 今只说六道轮回。 这六道。 乃是天道。 人道。 修罗道。 畜生道。 饿鬼道。 地狱道。 此谓之六道。 因什么有此轮回呢。 这六道所说的是果。 当然要问其因。 由有因。 必有缘。 有缘。 必有果。 有果。 必有报。 这因缘。 果报。 是根据何来。 乃是根据人心而来。 这人心来的是什么呢。 来的就是迷惑。 什么是迷惑。 迷惑。 就是贪。 瞋。 痴。 三毒。 所谓贪毒。 贪不正之名利。 瞋毒。 瞋无理之忿怒。 痴毒。 痴不明道理之是非。 此三毒俱备。 必造杀。 盗。 淫。 三恶业。 杀业。 杀害生命。 盗业。 不与而取。 淫业。 奸淫妇女。 造此恶业。 必成三灾。 一名。 刀兵灾。 二名。 饥馑灾。 三名。 杂病瘟疫灾。 若造恶业过重者。 可能造成水。 火。 风。 大三灾。 不易避免。 此惑。 业。 苦。 三道。 为轮回之根。 以其迷惑。 必造业。 造业。 必受苦。 愈受苦。 愈迷惑。 愈迷惑愈造业。 愈造业。 愈受苦。 于是轮回无已。 受苦无休。 感动诸佛无缘大慈。 又诸大菩萨。 同体大悲。 共驾慈航。 以救诸苦。 苦劝众生。 速修戒。 定。 慧之三学。 对治贪。 瞋。 痴之三毒。 戒止杀。 盗。 淫之三业。 以减大小三灾之苦。 由戒定慧三学。 有缓急不一。 则贪瞋痴减去的有多少不同。 于是而有三善道。 三恶道之分。 成六道轮回之别。 乃全是根据戒。 定。 慧。 修学之缓急。 及多少而定之。 此戒定慧三学。 有世间之戒定慧。 有出世间之戒定慧。 有世出世间之戒定慧。 今略说世间的戒定慧。 先学三皈之戒体。 次学五戒之戒相。 其戒相受之可多。 可少。 能受一戒。 二戒。 则来生不失人身。 其寿。 夭。 高。 卑。 由戒多少而定。 又世间之禅定。 有九次第定。 分而言之。 四禅。 八定。 等分。 若修有成效。 当能升天。 天。 有三界二十八层天之阶级。 此皆世间之戒。 定。 慧。 只享世间之福。 未出出世的戒定慧。 其戒体仍是三皈。 戒相二百五十条。 条条皆是保护戒体。 故永免轮回之苦。 又世出世间的戒定慧。 其戒体仍是三皈。 其戒相。 有三聚净戒。 及十重。 四十八轻。 唯一的。 重在保护戒体。 不见轮回之相。 戒经所谓。 如是一心中。 方便勤庄严是也。 其禅定功夫无出无入。 所谓那伽(译如来)常在定。 无有不定时。 平日送客迎宾。 搬柴运水。 皆在禅定之中。 所谓慧者。 般若云。 一切法皆是佛法。 又法华经云。 决了声闻法。 是诸经之王。 此皆名成佛之智慧。 唯是佛知。 佛见此三种三学。 唯此世出世间的三学。 为究竟。 就按这世间的三学。 虽然皈依三宝。 但得戒体。 未受戒相。 不能保护戒体。 不过是修世间的福。 纵然有受戒相的。 多是有名无实。 果然能持净戒。 即是菩萨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未受戒相。 就是不肯离开世间的思想也。 就是因世间人的耳闻眼见等。 总未离开世间。 自己甘心承认我的身体。 总归生(生活)。 住(住世时间)。 异(幼而壮壮而老)。 灭(消灭于地下)。 又我所创成的依止。 事业。 当然是成(成就)。 住(住的时间)。 坏(是衰败)。 空(归无所有)。 这是逃不开的。 甘心自认。 那就无可如何了。 若出世的三学。 就能超凡入圣。 永免轮回。 及生老病死等苦。 若世出世间的三学呢。 与前二种三学。 就大不相同了。 应要如是知见这无量无边的世界。 就是自已一个完全的清净法身。 与三世诸佛同体同住一个常寂光中的世界。 这是人人有分的。 若以此佛法为妄诞不可信呢。 也可以参考。 在佛法未来中国时。 我中国的圣人。 他也是这样的说法。 无非是名相不同。 作风不同。 这义理是一样。 这两处的圣人。 距离时间。 与空间。 太远又太远。 当然不是两面核计好了来骗人的。 就按中国的圣人所说。 君子之道费而隐。 语大天下莫能载焉。 语小天下莫能破焉。 如是之说。 可为证信了可信的是不约而同。 可见是同一义理了。 略说三种世间之因果世间法。 出世间法。 世出世间法。 此三种名相。 总不出色法。 心法。 及性理三种。 此三者。 虽司造化之权。 唯一心法操纵。 故分开八种作用。 其为主者。 乃第八识恒而不审。 包容一切。 第七识亦恒。 亦审。 运行出入。 第六意识审而不恒。 操纵行为。 支配一切。 永不歇息。 前五识非审。 非恒。 随缘任用。 此第六识虽操纵行为。 永不休息。 劳而无功。 翻成大错。 错认四大假和。 为自身相。 六尘缘影。 为自心相。 执此妄心。 攀外五尘。 依此外尘庄饰色身。 而成七情六欲。 顺则成贪。 多起盗业之因。 逆则成瞋。 多积杀业之因。 迷则或痴。 多集淫业之习。 积成因果。 则饥馑。 刀。 兵。 瘟。 疫蜂起。 此小三灾尚可逃避。 设纵贪。 瞋。 痴。 横起杀。 盗。 淫。 造成大三灾之水。 火。 风。 则不能逃避。 而同归于烬。 此之谓世间之法也。 向者所说。 乃因第六意识错用。 故成灾害。 若知第六意识正用。 则转祸为福。 云何转之。 乃依何而来。 仍是依何而去。 其祸由意识招之。 仍依意识去之。 如去憎爱之心。 自无取舍之事。 若无强取令舍之心。 自无杀盗淫事。 又追意识之错。 根于分别俱生我执。 我爱。 我慢。 我痴。 若得分别。 俱生。 我执破尽。 而意识即转成无尘智。 则见思二惑顿消矣。 此之谓出世间之法也。 再发大心。 破除分别。 俱生。 二种法执。 方得第六意识由无尘智。 而转成妙观察智。 而第七识。 随即转成平等性智。 而第八识。 即转成大圆镜智。 其前五识。 随大圆镜智共转为成所作智。 此之谓共转八识成四智。 前七识所转。 皆名权智。 唯一大圆镜智方名实智。 此实智。 唯以断德而显。 故曰修德有功。 性德方显。 所谓性德者。 乃理智齐彰。 故谓之实智。 以权智近于世智。 而理智方成实智。 是故权实不二。 事理一如。 然非智不能见理。 非理不能净习。 习尽方能证性。 故曰业净情空。 此之谓世出世间法也。 故法华经中以略开权显实。 云如是相。 如是性等。 此相性等。 皆指世间相信等说。 以如无异相。 非是离相为如。 乃是相等皆如。 唯在吾人之承认耳。 若在相等观如。 而相等皆成出缠之性。 而体亦是性。 乃至究竟本末。 同一如如平等之性。 此皆是可说之处。 故皆谓之权。 而说至无可说处。 方谓之实智。 终归不可思议。 故谓之权实不二。 若不如是求真。 复向何处去觅佛法。 此是略开权显实。 以动诸声闻之疑情。 方肯舍小求大。 乃至广开显时。 方是断疑生信。 而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也。 又楞严经。 所立四科。 七大。 以便后学开佛智慧。 佛命二十五圣。 各述所证圆通。 又请文殊检选。 至最后选得观音耳根圆通。 皆是俾后学大开圆解而已矣。 说佛法能补教育之不足助法律之不逮大凡一个国家之政治法律。 无微不至。 那还有不逮之处。 教育设备。 有完全的课程。 那还有不足之处。 固然如是·但亦难免有想到。 作不到的。 就按学界教育。 有体育。 智育。 德育。 到卒业考试的题目。 总不能出于三育之外。 这体育之考试。 若能身体健壮。 容易毕业。 智育(指学科内专立之课程)的考试。 若天资优秀的亦能卒业。 唯独这德育。 但不知以何程度能毕业。 窃想教学双方。 皆不肯毅然承认德育毕业。 虽出学门。 亦应对于德业。 当作平生之教育。 德育之最完备者。 唯佛法足以当之。 不论世间。 与出世间之德育。 佛法均有透切的了解。 精辟的理论。 详细的指导。 善巧的教化。 方便的施行。 圆满的成就。 盖如来触无所得而成正觉。 触无所得而度众生。 其说法也。 无非义。 无非时。 无非器。 无非法。 教理行果。 佛佛说同。 三世修行。 了无变易。 今日在校。 出校之学子。 与及全体之人民。 倘愿受彼熏陶。 奉持无背。 固可各享福乐。 共致升平。 若有上根得之。 则可上上增进而成无尽之妙果。 故说佛法。 能补教育之不足。 国家法律。 任何严密。 只是治于有形。 不能治于无形。 如谋杀。 劫夺。 等类。 皆是潜于心内。 伺机窃发。 是法律之不逮者。 若待有形处分。 则两败俱伤。 佛法化导。 是防于未然。 变灾戾为祥和。 救人心之陷溺。 故佛法。 能助法律之不逮。 古德云。 移突徙薪无恩泽。 焦头烂额有奇功。 是可为明公之谅解了。 又孔子曰。 使天假吾以年。 卒以学易。 可以无大过矣。 至释迦如来示现。 三大阿僧祇劫修行。 百小劫修相好。 尚于果头佛卒业。 况究竟佛果则去之远矣。 乃可知道德性理之教育无尽。 故佛制戒律。 劝化众生。 使身。 口。 意。 三恶业不起。 此戒律若详细分之。 有三千威仪。 八万四千细行。 总而言之。 即为三业清净。 学人等。 若未清净。 必要时时保护。 乃佛久已清净。 故称之为三不护。 此皆是以戒律。 防于未然。 而法律奈难达到。 故曰助法律之不逮也。 知识与环境之关系吾人在世界上。 欲想究竟之安乐。 必须要识得环境之来源。 其源有总别之分。 一总境者。 乃五蕴是。 二别境者。 乃十法界是。 所谓蕴者。 乃蕴酿之义。 其十法界。 皆由此总境。 蕴酿而成。 今先说圣人的环境有四。 一者。 常寂光的环境。 乃诸佛清净法身所居。 是无师智。 以观诸法实相。 是先赖以无师智。 观诸法实相的知识而得证。 二者。 实报庄严的环境。 乃诸佛圆满报身所居。 是性空智。 观但中理。 乃先赖有此知识而得证。 三者方便有余的环境。 是声闻。 缘觉。 二乘圣人所居。 亦是先赖有此知识而得证。 四者。 凡圣同居的环境。 乃学。 无学。 及扶习润生之菩萨等所居。 因凡圣交参的知识不齐。 故难定果位。 复有六种凡夫的环境。 一者。 天上快乐的环境。 有二十八层天的天人所居。 是五戒。 十善。 及世间禅的知识所成。 二者。 人间有富贵。 贫贱。 苦乐。 的环境。 乃世间人所居。 是以五戒。 世间善。 有多少。 或不实行的知识所成。 三者。 无定居的胎。 卵。 湿。 化。 四生。 成四种竞争的环境。 乃四种阿修罗所居。 虽有善恶多少。 苦乐不一。 皆属无正行的知识造成。 四者羽毛鳞甲。 各有惊恐的环境。 乃愚痴畜生所居。 虽属高低不同。 皆属下品恶业知识造成。 五者。 饥渴。 万劫不得水浆的环境。 乃悭贪众生。 饿鬼所居。 皆是中品恶业知识造成。 六者。 号叫。 大叫。 的环境。 乃地狱中苦恼众生。 幽魂所居。 皆是上品恶业知识造成。 此四圣。 六凡。 共有十种环境。 总不出现前一念知识造成。 此一念中。 亦有总别之分。 总者。 只一念现量心。 观现量境。 乃至究竟。 于无量时可得成佛。 别者。 乃比量。 思量。 忖量。 度量。 测量。 校量。 此六量虽属凡心。 若推到极端。 皆可入现量圣境。 上可至佛。 菩萨。 缘觉。 声闻。 下可至六道。 凡夫。 皆是知识与环境的关系。 总根于不变随缘之用。 随缘不变之体。 云何是不变等。 此乃是天然之事理不一。 绝不可偏用。 随缘者。 乃事实也。 不变者。 乃空理也。 如离事。 则无理。 如离理。 则无事。 吾人多以事实。 而废空理。 则难免随生灭之事实。 终归于忧悲苦恼。 空理者。 乃天性之空理也。 事实者。 乃心情。 色相。 之二法也。 空理是宇宙万物之主体。 心色乃空理之二用。 今之唯心论者。 乃以六识为主体。 唯物论者。 乃以事实为主体。 岂知色心二法。 不离于空理。 空理不离色心二法。 盖凡夫观世废理。 声闻缘觉(二乘圣人)观理废事。 大乘圣人。 观事理不二。 以成中道理体。 或观但中理体。 息两边。 而独显中道。 或观圆中理体。 以边邪皆属中道。 乃一中道。 一切中道。 而中道外。 无有非中道。 无有非中道。 对于中道。 而中道亦不可得。 此是圆理之中道也。 按世界之万物。 虽然是化化无尽。 总不出一个理体。 理体从本来亦未离开一切作用。 学佛者。 必须要由用究体。 然后方可从体起用。 果然究见本体。 而诸用自然向趣。 是趣者绝无越过其大体也。 故佛法云。 由不变之体随缘。 故一体散于万殊。 万殊自然全归一体。 故曰随缘不变。 更须知。 在随缘之用时。 而未须臾离开不变之体。 又在不变之体时。 亦未超然离开随缘之用。 其体用从来亦未分离剎那之顷。 故谓之随缘不变。 不变随缘也。 知识者。 于事实而观不变之空理。 环境者。 从空理而成随缘之事实。 可谓得其环中也矣。 向者所说。 十法界之环境。 以五蕴为总境。 所以者何。 乃十法界之四圣。 与六凡。 皆是观五蕴所成故。 如凡夫。 以妄心观五蕴。 成垢秽之浊体。 以之为洁净。 起惑业苦。 成六道轮回。 佛教小乘声闻。 以五蕴结成。 四念处之修法。 观身等。 为污浊不净等俾生厌离心。 起三十七助道品。 以对治之。 又天台教之修法。 有观识蕴之巧。 如舍尺就寸。 以为善巧方便。 又三藏教。 观色蕴之身。 为众苦之根。 令其知苦。 断集。 慕灭。 修道。 (以为渐修之初)又通教。 为大乘初门。 对依正二报。 观当体皆空如幻如化。 将证无生法忍。 (以为渐教之中)又般若经。 照见五蕴皆空。 (以为渐教之后)又法华经方便品。 十如是。 (为略开权显实之圆教)亦是以五蕴。 观真空妙有。 故五蕴为十法界环境之总相也。 其世间法。 出世间法。 世出世间法。 无一不是。 知五蕴为所观之境。 而成十法界之环境也。 故略说知识与环境之关系如此。 论佛法大义人人应知应学这佛法为什么要应知应学呢。 当然是有根据的。 就按这佛字。 原是人心的知觉。 法字。 本是万物的理性。 这就是应知应学的要务。 因世间这些明人。 专研究知觉。 而废弃物质。 即创成一家的唯心论。 再说这法字呢。 是宇宙人生各样的物质形相。 因世间这些智人。 专研究物质。 而废弃知觉。 即创成一家的唯物论。 又唯心论。 将其知识。 研究的大有考据。 可能维系人心。 而能防于未然。 唯物论。 化验的有声。 有色。 能勘验当时的利害。 顿成奇功。 而能救于已然。 已然者。 如救火灾。 当然不避焦头烂额。 可立奇功。 防于未然者。 须要人心念念自警警人。 如同防火之计。 等于曲突徙薪。 而不图人之感恩报德。 亦无显其恩泽于物。 所谓曲突徙薪无恩泽。 焦头烂额有奇功。 此是唯心唯物明显的比较。 姑就利益方面而言。 孰高孰低。 孰优孰劣。 自有世间的公论。 然两说皆是角立而起。 互不相容的。 其流转影响所及。 足使心物两歧。 交相为患。 今说佛法大义者。 并不如是。 此乃是世出世间之法。 虽似近于唯心论。 而非世论之明智。 执常。 执断。 执无。 执有者。 可能自通。 何以故。 佛唯说无始虚伪妄想习气。 种种诸恶三有之因。 不能觉知自心现量。 故佛经有成言。 一切唯心造。 其言唯心造者。 有理具事造。 圆融无碍之义。 而与其他的唯心。 唯物。 两论。 祇是摄受贪欲。 不摄受正法者。 大相径庭。 所以者何。 乃以应观法界性。 方说一切性。 所谓法界者。 万物也。 性者。 性理也。 一切者。 万事也·唯心造者。 乃理具之心造也。 而心不能独造。 何以故。 因有理具。 方成事造。 而理具亦非孤起。 因有事造。 方显理具各无始终。 方信有圆融心理而造也。 心者。 性之用也。 物者。 性之相也。 性者。 心相之体也。 其心与物。 乃性之一体。 而起两用。 若竟以两用。 而立宾。 立主。 误也。 故佛法以明心为先务。 见性为澈底。 若上根利智者。 明心时即能见性。 若中下之士。 多有以明心即作见性。 亦误矣。 其见性者。 必定明心。 而明心者。 未必见性。 其儱侗心性为一者。 皆是不明教义故。 悟自心(明心)者。 乃知自知也。 见自性者。 见外无余物。 乃皆性也。 何谓见外无余物。 心心寂乎物性。 物物彰乎自心。 心外不见有物患也。 何谓皆吾自性。 心性如如于法位。 性德充沛乎物心。 所谓万物一体也。 教中见性之义。 大抵如此。 吾人孰无心性。 孰不应知。 孰不应见。 此佛法之大义。 人人有分。 而应以澈底之知见。 方可观世界平等。 庶不致自误。 误人。 其最可庆幸者。 早有世界太平之先兆。 在数年前。 常闻中人以上者。 多有向慕于世界平等。 独立。 大无畏之说。 此说出于法华经。 方便品中。 即是开佛之知见。 乃我佛。 为未来之诸佛所说。 就按现在。 吾人共知有五大洲。 洲中一切众生。 孰非未来诸佛。 设若不然。 云何平等。 既然平等。 自无对待。 既无对待。 当然独立。 既已独立。 自无对象。 有何可畏。 所谓大无畏者。 其孰能之。 唯性能之。 其孰无性。 而孰不能之。 夫性者。 大而无外。 小而无内。 而大小内外。 皆是佛性。 皆已成佛。 或曰。 我不知如何成佛。 答曰。 孰令你不知成佛。 你若少净我见。 则成佛久矣。 有如是之知见。 为开佛之知见。 又谓之明心见性。 吾人果能如是信解奉行。 一人信行。 则一人平等。 独立。 无畏。 多人信解奉行。 则多人平等。 独立。 无畏。 若人人如是奉行。 则人人平等。 独立。 无畏。 则世界何患其不得太平呢。 不求太平而太平自至矣。 可不自勉乎哉。 平等独立大无畏之义趣近代已来。 有立唯心论者。 有立唯物论者。 其唯者。 独义。 然若独重其心。 弃舍其物。 则心之知觉。 无从显现。 而亦无寄托之处。 若独重其物。 弃舍其心。 则物之名相。 无从分别。 而亦灭其支配物者。 如是推之。 则心物二法。 各无独立之能。 就此二法。 验出世界一切诸法。 皆是依他而起。 吾人不知依他起者。 却是归根返本之机。 反成偏计情执之惑。 而立世间种种对待离间之名言。 所谓种族贵贱。 荣辱得失。 亲疏远近。 是非邪正。 寿夭穷通。 祸福利害。 种种妄执名言造出。 而成十缠。 十使。 积成无边烦恼系缚。 要皆不出色心二法之所转变。 互为同缘也。 问曰。 佛法亦说三界唯心。 是何意义。 答。 佛法说心不执心。 其言同旨异故。 不同世人执物迷心。 及学论家。 执心为心。 并外道之心外求法之心。 乃是一法不执。 而法法皆是唯心。 复不执。 亦不执。 谓之明心。 而明者。 非能明性。 非所明性。 方成见性。 如是之旨。 谓之明心见性。 与其执心。 迷心。 有求之心。 则大相径庭矣。 又佛法说唯心者。 不但与世无争。 犹能息世界之有争。 又能根本解决人人之烦恼业苦。 可恢复一切世间法之本来平等。 本来独立。 本来无畏。 方是世界本来面目。 好在吾人皆知赞成。 希望平等。 独立。 无畏之说。 而不知如何可能作到。 然亦有发心欲作到者。 多成南辕北辙。 致吾人现在仍皆处于不可能中。 何以故。 以现前所见故。 其不可能者有三。 即以世界人类之身形相貌而言。 无一双能同样者。 于是之不同。 如何能成平等之大同。 此不能者。 是其一也。 又人类之生活。 皆赖衣食。 由此一事又生出许多之依赖。 于是所迫。 岂能独立大同。 如此不能。 是其二也。 又衣食之生产。 皆赖于大地。 大地虽是能生。 最畏天时气侯不正。 况且附带。 水火风三灾八难。 从此种种问题。 生出种种可畏。 焉能无畏大同。 以是悬念忧虑。 是其三也。 就此三点。 即吾人皆在不可能中。 其实欲恢复世人本来平等独立大无畏之真面目。 必须从吾人之玄心作起。 所谓玄心者。 乃了了然无所得义。 明此玄心。 方见妙性。 不明玄心。 难成独立。 不见妙性。 难成平等。 有此二难。 则无畏更难作到。 天台智者大师。 六即法门。 显佛法于不平等中。 建立究竟之平等。 故指明进行平等之程度。 及以平等之理性。 转不平等之阶级。 其阶级并理性之名相者。 曰理性即平等。 名字即平等。 观行即平等。 相似即平等。 分证即平等。 究竟即平等。 仍复于本具之理性平等。 始得事理一如。 今吾人不得平等大同者。 同病于重观事实。 而轻废于理性。 以致互相同受不平等之苦。 及依赖之辱。 并无边之畏。 都因其不知返观理性。 时随物转。 致其理性。 自为理性之平等。 反与吾人无关。 岂知仍未出理性之中。 此之谓理性即平等。 若能穷究理性。 了然即是自性。 本自平等。 当体即是。 复待何求。 因未起观行之功。 不得受用。 有名无实。 故谓之名字即平等。 若再加观行。 观诸法之性。 原无真假之名。 亦无性相之分。 于是勿忘勿助。 又无终身之违。 故谓之观行即平等。 如是观行既久。 自然先任运脱落四住烦恼。 一者脱见爱住地。 正报尽时。 能升六欲天。 二脱欲爱住地。 升色界天。 三脱色爱住地。 升无色界天。 四脱无色爱住地。 证圣果阿罗汉。 既脱四住烦恼。 我执已破。 而法执尚存。 (即是无明住地。 乃尘沙惑。 及无明惑)谓之相似即平等。 于是加行不住小果。 进行至豁然大悟。 一切事理。 湛然融通。 于四十二分。 不平等之无明。 始得破除一分。 谓之分证即平等。 由是精进行之。 其下余之四十一分无明。 由是分分破。 则一切平等理性随分分显。 乃至破尽无明。 始知原来将本具之真平等。 妄作不平等之虚妄。 今始澈底明了其机。 因执之者。 真即成妄。 不执者全妄皆真。 别无一法可得。 亦非过去未来之造作。 乃但复本时无今古之平等理性。 岂是更有一法而新得哉。 此之谓究竟平等圆融。 法法无碍。 人人本有之佛果也。 一人证平等大同。 净土现前。 则大地秽土。 顿然消逝。 多人同证。 则多人如是。 人人同证。 则人人如是。 不用绸缪其他原料。 只是现前。 一念观成。 以如是故。 谓之唯心。 或问。 其平等。 独立。 无畏之名义。 本于何经。 答。 本于妙法莲华经。 共有二十八品。 皆为平等说起。 其意义遍于各品之中。 显理于方便品中。 结名于重颂文中。 且略拣其文。 便知结名之处。 如云定慧力庄严。 以此度众生。 自证无上道。 大乘平等法。 故佛于十方。 独立无所畏。 我以相严身。 光明照世间。 无量众所尊。 为说实相印。 问。 既说妙法。 何必又说平等之名。 答。 诸佛说法。 本无一法可说。 而说者。 无非随情说法。 补偏救弊。 所立之名。 岂止妙法与平等二名。 说妙法者。 指心不可思议。 平等者。 指物不可分别也。 今说妙法说平等者。 名异而旨同。 佛住世时。 吾人已多迷自心。 偏执物相。 佛故就心说妙。 以救其偏执之弊。 何则。 妙者。 乃不可心思口议之义。 以破其执迷。 今者去佛时遥。 世人迷之更深。 放弃心理。 唯重物相。 故仍循佛说之义理。 平等名相。 随顺人情而补救之。 何则。 平等者。 于物相不可分别故。 问。 云何物相平等。 不可分别。 答。 物之名相者。 皆因于物上。 而记偏计执故。 妄作分别。 皆以对待。 假借订名。 且如有物必有相。 有相必有名。 有名必起分别优劣。 憎爱。 取舍。 竞争也究其实。 名者。 皆由对待假借而立。 如对上。 而立下之名称。 对尊而立卑之名称。 如是推及一切。 皆属单对立名。 尚有偏对立名者。 如风。 对一切非风者立名。 一切非风者。 对风而立名。 则可知通是假借偏计而订名。 由名相而妄起争端。 若推至究竟。 本不可分别其他上下尊卑等。 以是义故。 故名平等。 不可分别。 问。 云何心理妙法。 不可思议。 答。 皆属依他而起故。 且如思者。 心思也。 议者口议也。 推之必先心思。 而后口议。 随举一物。 任尔思而议之。 先后皆归了不可得。 就此心思与物相两端。 推究以证之。 可谓物因思有。 抑思因物有。 若谓物因思有。 当然思先物后。 既是思先物后。 定是思前无物。 既然思前无物。 以何起思。 起思不成。 云何物因思有。 若谓思因物有。 当然物先思后。 既是物先思后。 定是物前无思。 既然物前无思。 以何名物。 名物不成。 云何思因物有。 推究一切心理。 无一不然。 故曰。 妙法不可思议。 问。 妙法与平等。 云何名异旨同。 答。 妙法者。 随迷心胜者而立名。 故曰。 不可思议心之生灭也。 平等者。 随迷物胜者而立名。 故曰。 不可分别物之优劣也。 而心与物。 本来不可分别。 不可思议。 何以故。 以离心无物。 离物无心故。 又不可思议。 与不可分别者。 亦本无差别。 若有分别。 必成思议。 思议即是分别。 于是有何参差耶。 此之谓名异旨同也。 问。 云何因迷心迷物者。 而立妙法平等之言。 有何利益。 答。 利莫大焉。 若迷心。 根钝。 而障轻者。 闻说不可思议之言。 多有法尔现证者。 若迷物。 障重。 而根利者。 闻说不可分别之言。 多有顿悟无生者。 若心物不迷。 障轻根利者。 闻说妙法平等之言。 则顿超直入萨婆若海。 若心物具迷。 障重根钝者。 闻说妙法平等之言。 虽种远因。 终成佛种。 及其成功一也。 若痴心不信。 则失之远矣。 若再加毁谤。 则造苦业。 苦报难免。 问。 云何是根之利钝。 障之轻重。 答。 障者五浊依正二报也。 根者乃宿世之慧根有利钝也。 五浊者。 一劫浊。 二见浊。 三烦恼浊。 四众生浊。 五命浊。 以浊而障清故。 问。 云何迷心根钝。 障轻者。 闻不可思议之言。 有法尔现证者。 答。 根之利钝者。 指心言之。 障之轻重者。 指境言之。 吾人。 居娑婆世界。 五浊障重。 环境陋劣。 不易法尔现证。 假若在极乐世界。 凡圣同居土。 虽然根钝。 而环境障轻。 则多有循境而得自在者。 故曰。 法尔现证。 现证之义。 乃谓之环境诸法现前。 即证实相故。 或证真空等故。 问。 云何迷物障重。 根利者。 闻不可分别之言。 有悟无生者。 答。 宿世根性利者。 在尘不染。 虽居浊恶环境。 不于境界分别。 返观自心无相。 了不可得。 轻观环境性空。 归无所得。 于是。 亦有悟心无生灭者。 有悟心。 境。 同无生灭者。 问。 云何是悟心无生灭。 及悟心与境同无生灭者。 答。 吾人之心性。 元无生灭。 由自误认为生灭。 且以心之知觉。 譬如明镜。 照一切物。 而影在镜光之中。 故有来去生灭之相。 而镜光本无生灭。 以如是之譬喻。 则可悟心见物时。 如镜照物。 而可知心无生灭矣。 若再悟飞潜矿植。 动不动物等境。 亦各有心性如镜照影。 互现生灭。 而物不自知。 吾人知之。 吾之心悟与物之性何别。 故曰。 悟吾心。 与物境。 皆无生灭也。 问。 云何是证诸法实相。 或证真空等故。 答。 诸法实相者。 乃谓世界之所有诸般样样。 若名若相者皆是也。 因世人迷之甚久。 自不承认。 本来是佛。 甘心在世受苦。 佛运大慈。 悲悯众生。 循循善诱。 随人迷情由栈入深。 故立法相名言以导之。 同入性海。 共成佛道。 所谓实相者。 乃非有相。 非空相。 非亦有亦空相。 非非有非空相。 即一切法。 离一切相。 方谓之实相。 何以故。 佛以大权示现。 现初成道。 先说大乘华严经。 作诸法实相之先声。 度尽上根利智者。 而声闻。 小乘根性者。 闻之若聋若哑。 不能接受。 佛不得已。 于鹿野苑。 说非有相之小乘法。 以灭有归空。 证偏真理。 所说之时间。 约有十二年之久。 后于方等会上。 演非空相证但真理。 为大乘初门。 令小乘声闻众。 耻小慕大。 约说八年之久。 至般若会上。 又说非亦有亦空相乃成妙有真空。 会一切法。 皆归大乘。 佛令声闻弟子。 转教菩萨。 约说二十二年之久。 今至法华高会。 说非非有非空相。 即显真空妙有。 成绝待之妙。 乃强立假名。 曰诸法实相。 其究竟之义。 唯是一法不执。 不执境。 境是实相。 不执心。 心是实相。 而心境赅一切法。 若果心境不执。 则法法皆成实相。 复于何处寻佛法。 执情破尽。 佛法现前。 岂非诸法实相者乎。 问。 纵如是说。 当如何起用。 答。 即明其体。 而全体皆能起用。 若会用世间法。 则即会用佛法。 何则。 唯一观念耳。 且察宇宙人生。 兴衰治乱。 无一不是从观念所成。 观理用事。 则兴则治。 观事废理。 则衰则乱。 而学佛修身心者亦然。 若将观名利之诚心与力量。 匀一半而观念佛理。 用于佛事虽不能顿证佛果。 决能造到圣域贤关矣。 如来出世度生之三大典所谓三大典者。 何也。 一者示现降生立言。 乃以右手指天左手指地。 而说天上天下。 唯我独尊。 说毕遂现婴儿状态。 二者夜睹明星悟道立言。 曰。 奇哉。 奇哉。 一切众生。 皆有如来智慧德相。 但以妄想执着。 不能证得。 三者临入涅槃。 因阿难问。 回答立言。 所结一切诸经之首。 皆用如是二字。 此三者。 即是立言之要义。 其一者是何意义。 以警吾人之本来。 皆要自知。 自尊。 自贵。 其二者。 乃是褒德自勉。 革命复命。 其三者。 只以如是二字之义。 别无一法与人。 其所说一切经。 无一不是破除妄想执着。 以复其如来智慧德相而证吾人之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本有。 或问。 云何而有妄想执着。 答。 乃因众生有生以来。 不知保守自性。 而起妄想执着。 云何而有执着。 以自性寄托于六浮尘根。 寄托于眼根见性。 随各色尘。 而变眼识。 造诸色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寄托于耳根成闻性。 随各声尘。 而变耳识。 造诸声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寄托于鼻根成嗅性。 随各香尘。 而变鼻识。 造诸香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寄托于舌根成尝性。 随各味尘。 而变舌识。 造诸味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寄托于身根成觉性。 随各触尘。 而变身识。 造诸触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寄托于意根成知性。 随各法尘。 而变意识。 造诸法业。 而成诸善恶。 及不动业心所执着。 由于唯我独尊的清净法身。 寄托在浮尘六根。 将此见闻嗅尝觉知。 六种胜义根性。 着于六尘。 变成六种认识。 谓之眼识。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竟将唯我独尊清净法身。 作了个天然的。 长期有位无权的主人公。 唯是恒而不审的职务。 其最有权力的审而不恒。 第六意识。 尚有前五识。 虽然非审非恒。 而常随第六识同起。 复有一个帮忙的亦恒亦审。 名第七识唯是传入传出的职务。 如是迷惑愈深。 造业愈多。 受苦愈重。 所以如来出世。 就为此一大事因缘。 不为别事。 专为教化吾人类。 须要认识。 唯我独尊的自己。 只因吾人类。 皆错认此一色身。 为我自己。 随此色身轮转生死。 千万劫来。 受苦不已。 实为可怜悯者。 是以如来出现于世。 现身说法。 最初一降生时。 就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此一句话。 包括无穷的意义。 乃表示无量大千世界。 唯是与我一体。 故称我为独尊。 若是执之各有一体者。 则不足为尊矣。 奈世人。 多错解了一个我字。 以为佛要各自的一小我。 去尊重佛之身体。 则大错而特错矣。 何则。 盖实在吾人皆是唯我独尊。 乃不承认自性之我。 反认此但以四大假合之少分一点微物为我。 牢不可破。 遂成我见。 我爱。 我慢。 我痴。 竟成分别我执。 及俱生我执。 故佛对此小乘声闻根性。 教之先修无我观。 及不净观等。 以破分别我执。 及俱生我执。 以证四果阿罗汉为初步。 其后教之以方等部。 三权一实之教义。 故弹偏斥小。 叹大褒圆。 俾之耻小慕大。 待至般若会上。 方教之行大乘。 度化众生。 行菩萨道。 以破分别法执。 最后至法华会上。 俾诸弟子。 同破俱生法执。 始破无明。 开佛知见。 共破分别我法二执。 及俱生我法二执。 以是之故。 如来示现。 当世尊初成道时。 所说奇哉。 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 但以妄想执着。 不能证得。 所谓皆有如来智慧德相者。 乃谓性中各自本具。 非是修造而成。 若果如是。 我众生无故受苦。 又何须令修行离苦呢。 须知所谓修行者。 非同另造之义。 乃因我众生无知。 将此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清净法身。 放弃已久。 但撮其一点独尊的余荫。 尚不如沧海中。 毛头一滴之水。 而又作践的太不象样了。 但随妄想一直堕落到六道轮回。 凡夫皆有执着。 其最高上的执着。 二十八层天上的天人执已为我。 其次执着的世间之人。 争名夺利的亦是为我。 其次。 三恶道中的畜类。 驴骡牛马。 飞潜动植。 及其他一切畜生之类。 均执己为我。 又饿鬼道中。 于久远时期。 虽不得闻听饮食之名。 受此饥渴之苦恼者。 仍不舍弃为我。 其最后地狱道中。 大端如其八寒八热地狱。 以受苦之声立地狱之名。 略说其类。 有号叫地狱。 有大叫地狱。 受苦难过。 仍执此号叫大叫者为我。 (号者乃有泪有声。 叫者乃有声无泪。 可知泪也哭干了)唯天上与人间。 尚有善根存在。 有得度机缘。 故佛于常寂光中。 非生现生。 非灭现灭。 以应身示现。 行婴儿行。 乃至老比丘相。 而度化之。 引导众生。 去其污染。 即是修理之义。 非是另为造作。 故立化法四教。 又开出种种法门。 皆是随顺众生机缘引导。 专去其妄想执着。 俾恢复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清净法身。 决非另行造作也。 略释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性理事相夫不变者。 性理之体也。 随缘者。 事相之用也。 此性体相用。 互相假借。 不相离故。 而宇宙山河。 森罗万象。 群汇之元机。 总归一体而两用。 一体者。 乃天然之性理。 两用者乃人心与物质是。 吾人不知究其底蕴。 各执片面。 互相是非。 故走偏峰。 造极端。 竟至互残骨肉。 不知回头观察。 已往者之祸端。 万死千伤。 前车之鉴。 曾有一个安全存在者么。 何不思之。 复可能安心于是吗。 何不重思之二千余年之前。 我佛在世时。 悲愍众生愚痴之苦。 故现身说法。 此法。 乃人人本具。 现成的安乐之道。 祇在信之。 觉之。 行之。 而已。 故说此不变之体者。 非是另有其体也。 乃以随缘之用(是人心与物质)而显也。 又随缘之用者。 亦非但有其用也。 乃以不变之体(是天然性理)而发也。 如离体则无用。 如无用则靡体。 因其在随缘时。 即不变。 不变时。 即随缘。 故曰。 不变随缘。 随缘不变也。 何以故。 以世间相。 现前所见故。 且如江河之水。 乃随江边河沿之因缘。 而成或曲或直之相。 但其水之本体。 丝毫未变。 故谓之随缘不变。 又如以红色投于水中。 其水随缘变为红色。 而水之本体未变也。 故曰随缘不变。 不变随缘也。 如是譬喻推求。 则可知矣。 又如以矿质之钢炉。 镕造佛像。 则佛像随匠人镕造之因缘而成。 而铜质仍不变也。 亦可申明。 随缘不变。 此不过以此事相。 而形容性理。 盖言性者。 尚属强立其名。 若按性理。 不但名不可立。 而亦形容不得。 何以故。 若立名。 则当体昧性。 若形容。 则当时害理。 所以者何。 以其形容。 则成对待。 再立名目。 是以声代色。 皆非妥事。 必须离执名。 绝着相。 而名相当体即是性理。 所谓超伦绝待。 离过绝非。 皆是言外思义。 教外明宗。 能如是。 而若名若相。 无一而非性理矣。 若归此理。 即复天命。 天命既复。 万德共趣。 是趣者皆不超过是性也。 故谓之天君泰然。 百体从令。 复有何而不随顺。 此乃天然之势。 非专由造作而成者。 可不自勉趣向也哉。 或问。 向者所说。 总不过全事具于理。 全修造于性。 以示性相不二。 事理一如。 纵然如是。 此事造理具。 于修证。 云何入手。 答。 别无异法。 乃归全性起修。 全修在性。 所谓全性者。 乃一性即一切性。 性外无有非性。 无有非性对性。 而性之名。 亦不可得。 于性名无得处。 下一观行。 即谓之全性起修。 全修在性。 故智者大师云。 以不思议心。 观不思议境。 此不思议者。 即是观诸法实相。 复云。 实心观实境。 实缘次第生。 实实迭相续。 自然入实理。 入佛法的捷径研究佛法者。 具有三大纲领。 纲领既得。 乃易入手。 三大钢领者。 一性理。 二心识。 三万物。 性理是体。 心识与万物。 是用。 性理者。 乃天然之性理。 在天谓之天理。 亦谓之天性。 在人间谓之理性。 亦谓之理体。 或谓性体。 若赋之于心物。 谓之心性。 及物性。 盖一切物。 莫不有性。 此心物等。 皆奉于性理。 故统称之一体二用。 体者。 乃永世不变之性体。 用者乃随因缘之变化而作其用。 又此性体与作用。 不相离故。 其用虽随因缘变化之时。 而永未离不变之体。 何以故。 因此天埋本体。 尽虚空。 遍法界。 无朕兆。 无形相。 无始终。 无内外。 而无大不充。 无小不入。 所以者何。 十方无量微尘数法界。 无一非此理体所成故。 此体如虚空。 虚空无微不入。 虽邻虚微物。 亦有坏时。 虚空不坏。 纵虚空有壅灭之时。 而性理不坏不灭。 故曰真空。 世间所有一切巨细等物。 皆可勘验。 吾人为动物之一。 察人性之感情。 (喜怒忧思悲恐惊)发于心识。 心识发于物相。 物相出于四大。 (地水火风)四大成于四微。 (色香味触)微色为地大之因。 微香为风大之因。 微味为水大之因。 微触为火大之因。 又四微由何而生。 曰。 舌识生其味。 眼识生其色。 鼻识生其香。 身识生其触。 然在识从何而生乎。 曰。 觉性生身识。 嗅性生鼻识。 尝性生舌识。 闻性生耳识。 见性生眼识。 知性生意识。 意识是第六识。 审而不恒。 前五识是非恒非审。 尚有第七摩那识。 亦审亦但。 第八阿赖耶识。 但而不审。 第七识又名传递识。 以之而传入传出。 以第八识。 为含藏之主体。 又名之为含藏识。 此第七第八两识。 皆依真如性理而起始。 又第七识。 传入现行之事实。 含藏于第八识中。 熏成种子。 遇有因缘。 传出时。 谓之种子发现行。 现行之性。 普遍法界。 随处而生心识。 心识又生四微。 四微生四大。 (地水火风土木金石摄予地大之内)以显虚空。 而生起宇宙山河。 森罗万象。 飞潜动植等物。 是乃巨细隐显循环。 因之种子又成现行。 而熏种子。 如是轮转不息者也。 六道轮回之名实。 即摄在此循环轮转之中。 此是略说佛法大钢。 入手之梗概。 以便由粗入细。 由细入微。 由微入玄。 由玄入妙。 妙者不可心思口议。 玄者了不可得。 妙者无可说。 在此无得无说处。 但反心光觉照。 于此清净无为心中。 有何法尘缘影耶。 再于清净心中。 放出无尘智。 遍观宇宙万物何者是我。 何者非我。 那里还有是身非身。 复向何处问菩提。 在此不可捞摸处。 于妙观察智可得商量。 则转八识成四智。 有日可期矣。 向者所说。 有赖四悉因缘。 引导背尘合觉。 消灭忧悲苦恼。 所谓忧悲苦恼者。 是由根本错误。 迷本性理。 错用心识。 如同认贼为子。 那能有好日子的生活。 本来无贼。 起初时即错用心识。 如同养民成盗。 若正用心识。 如同将匪招安。 即是背尘合觉。 盖宇宙万物等。 皆是意根外之五尘。 及是意根内之法尘。 共成六尘。 皆成色相。 吾人及动物。 若依佛法用之如法。 皆能成贤成圣成佛。 若用之不当。 则如造就贼匪。 自盗家宝。 自害自受。 其用之当与不当。 唯在心识。 心识对于六尘之色相有迷悟深浅之分。 其色尘有可对可见具足之色。 只一也。 其不具足之色。 可对而不可见之声香味触之四也。 又不可对不可见之色。 无可表示者。 乃法尘之一也。 吾人对此三种色尘。 嗜好之者。 各有深浅不同。 又贤人对此色尘舍之。 圣人远之。 佛陀不取不舍。 惟我世间人。 与二十八层天上之天人。 无一不对此六种色尘。 迷为真实。 由此起惑造业不休。 故成苦乐之阶级。 而天上人间之贤人。 圣人。 佛陀。 则超然而不在其列。 果能正用心识。 背尘合觉。 而反观诸尘之性理。 可谓之照见五蕴皆成妙有真空。 乃即天理之本然。 万物之趣向。 不思而证。 不勉而中。 岂非从世法而入佛法之捷径者哉。 总而言之。 观诸法妙有。 性空而已矣。 略解佛之遗嘱佛入涅槃(译寂灭。 义谓究竟寂静。 灭尽一切无明烦恼)时。 阿难(译庆喜。 乃诞生于世尊之成道日。 意谓可庆可喜)请问后事。 谓佛在世时。 四众弟子。 依佛为师。 若佛入灭后。 以谁为师。 佛答。 以戒为师。 又问佛入灭后。 恶性比丘。 攫群乱众。 应以何法调服。 佛答。 默摈。 复问佛入灭后。 所说大法甚多。 当以何法为住。 (意问佛法在世。 久住不灭之义。 )佛答。 以四念处为住。 最后又问。 佛所说法。 集经之时。 起首应用如何文义。 佛答。 以如是为首(按如是二字。 为一切经律论之法体。 )以上所问四义。 为后世学佛人。 切要之方箴。 第一答问。 以戒为师。 夫戒体者。 为成佛之法身。 戒律者。 为护戒体之律条。 后之学佛者。 于戒之一字。 可轻乎哉。 故佛嘱以戒为师。 良有以也。 第二答问。 恶性比丘。 扰乱僧众。 以默摈为法。 虽佛在世。 亦无特法。 唯默忍之为摈而已。 如善星比丘。 及提波达多等。 可为前鉴。 第三答问。 以四念处为住此四念处。 为声闻小乘人。 修行入手之利器。 能破分别我执。 及俱生我执。 云何是分别我执。 因吾人自产生以后。 将开知识。 即执此形相之色身为我。 故名分别我执。 又依我执之身。 必须有受。 如衣食住之受用。 复发生想行而为认识。 一时俱依之而起。 故谓之俱生我执。 于以上种种妄想迷惑。 认以为真。 而又起贪。 瞋。 痴。 慢。 疑。 邪见。 六种根本烦恼。 致造成五浊恶世。 所谓五浊者。 乃劫浊。 见浊。 烦恼浊。 众生浊。 命浊。 是自三代以下迄至于今。 渐所演成。 甚至民不聊生。 苦不胜言。 故佛出世于度化之时。 佛已称之为五浊恶世。 而况于今。 尤可知之。 虽然如是。 而一般实行学佛皈依佛法离苦得乐者。 亦大有人在。 即今之学者。 唯依佛嘱。 若声闻根性。 依四念处修行。 皆能证果。 云何是四念处。 一。 观身不净。 (不净有五。 一种子不净。 二住胎不净。 三生前不净。 四死后不净。 五究竟不净。 )二。 观受是苦。 (受有三。 一。 苦受。 现前衣食住不足之苦。 二。 乐受。 衣食住虽足。 难免生离死别之苦。 三。 舍受。 平时虽不感觉是苦是乐。 然而一至觉时。 其苦反重。 )三。 观心无常。 (乃指凡夫意识之心。 变易生灭。 剎那不息。 是为变易生死之因。 后为分段生死之果。 若不执此妄心。 久之自然养成常住真心。 )四。 观法无我。 (以想蕴遍行一切相应行法。 又以行蕴遍摄一切不相应行法。 此想行二蕴之相应与不相应诸法。 皆名观法无我。 )以破俱生我执。 后三观念同破俱生我执。 连同前一观念。 观身不净。 皆破分别我执。 若同破尽分别俱生二我执。 即得超凡入圣。 证四果阿罗汉。 了一层分段生死苦。 此乃佛第三答问。 嘱以四念处为住。 是正破分别我执及俱生我执二者。 又第四答问。 佛嘱以如是为集诸经教之法体。 如者。 能成一切无异相也。 如则是。 不如则不是。 不是则非。 乃非顿教。 非渐教。 非秘密教。 非不定教。 非藏教。 非通教。 非别教。 是乃超伦绝待离过绝非。 独一无二之圆教。 以圆教之如是。 而启诸经教之全体。 是则诸经教。 多是趣体之四悉檀。 义为四种成就。 一。 成就世人欢喜。 二。 为人种善。 三。 破恶。 四。 令人入理。 故诸教之起端。 而皆冠以如是也。 又以圆教不能久住于世。 纵然机缘成熟。 亦无非如昙花之一现耳。 因是之故。 佛嘱以四念处为住。 盖因其能通前七教之悉檀方便。 乃能久住于世。 或曰。 圆教何其难乎。 曰。 非难也。 乃其太易故。 以世人之习惯染深。 轻其易而重其难。 就按如之一字。 破尽分别法执。 乃至破尽一切俱生究竟法执。 法执破尽。 则佛之三身四智。 圆理现前。 何其易耶。 呜呼。 一切众生本自具足三身四智。 奈自甘放弃。 而尽昼夜寻思颠倒梦想等事。 空劳身心。 是自取其难舍其易。 可谓愚乎智乎。 何时得了。 或问如何是圆理。 答。 圆理本自现成。 法法具足。 非造作而有。 唯彻底看破世事。 放下一切有无。 及是非对待等。 则何法不圆。 再回心反观。 看破是谁。 放下的是个甚么。 又不执不着看破是谁。 复有什么放下。 那还有什么能所存在。 岂不是单独的自在么。 这就是平等清净法身。 这样的放下。 就是解脱。 这样看破。 就是般若(妙智慧。 )复向何处寻觅三德秘藏之圆理耶。 又佛说一大藏教。 无非破执之具。 而执之大端。 唯有四相。 一者分别我执。 二者俱生我执。 三者分别法执。 四者俱生法执。 若此四执破尽。 法法皆是三德。 究竟佛果。 或曰分别我执。 俱生我执。 二者我知之矣。 无非执五蕴之色蕴为我身。 成为分别我执。 若执受想行识之四蕴。 随分别我执而俱起。 认为是我所有。 是成俱生我执。 但不知分别法执。 及俱生法执二者由何而起。 愿闻其详。 答。 分别法执。 由于偏计而起。 俱生法执。 则由于依他偏计分别又再起。 所谓偏计者。 在上古原始时代。 本无名字。 而古人欲记其事。 故普遍核计。 假订音符。 于是后人执着以为标准名之为偏计执。 复次所谓依他起者。 乃偏计之变相。 盖佛所说诸法。 若不能依法脱执。 虽是佛说。 亦成法执。 如法华经云。 诸法实相。 古德解之。 以不思议心。 观不思议境。 是诸境者。 无一不是实相。 后学之人。 若念存执一不思议之心。 即成分别法执。 若起不执之念。 而仍执此不执。 则是依他分别法执又起俱生法执矣。 要知俱生法执。 是依他偏计之分别而起。 若于法执不加分别。 即得之矣。 又如以真如而论。 无论认为是受熏抑不受熏。 皆为分别法执。 若于念中以不执受熏与不受熏为是。 则即成俱生法执(所知障)。 盖佛说一切大乘法之究竟。 皆不落言诠。 令人言外思义。 教外明宗。 故禅宗之宗匠。 指证后学。 唯是曲引旁征。 以现乎隐。 又如画师之工巧。 烘云托月之作。 以显乎微。 噫吁。 洋洋大法。 遍一切处。 何在不是隐微。 考吾人自性。 具一切法。 而那里缺少当人。 因吾人生生世世之积习已久。 故永不自认全体全能。 叩其实。 转身即是。 可转什么。 就是要转个错认执着的事实为真。 或曰。 然则不错认执着事实为真。 又如之何。 答曰。 如是则事事皆归真矣。 所以者何。 吾人以错认而起执着。 而执着之最重者。 莫过于我。 及我所有的是。 我者即是分别我执。 我所有的。 即是俱生我执。 于是执重情深。 执一弃众。 有己无人。 人人如此。 自立主义牢不可破。 则世界不乱何待。 究其实。 必致忽得忽失。 遂存遂亡。 如此事实。 非假而何。 若果改变执着错误之事实。 则各个人自毅然去其分别我执。 及俱生我执。 事既归真。 则人心根本亦自然归真矣。 同时自然的从根本上扫净一切贪瞋痴慢疑邪见六种根本烦恼。 人人皆得成圣成贤。 岂不是转成一个太平的大同世界吗。 此仅破除分别及俱生我执烦恼的障碍。 竟收如是之功效。 若进而再破除所知障则开佛知佛见。 即是成佛之正因。 所知障有二。 一是分别法执。 二是俱生法执。 若要破除法执。 必须自利利人。 久行菩萨道。 度化众生。 直到破除尘沙迷惑。 方能去尽分别法执。 若再破除俱生法执。 方破根本无明。 圆教有四十二分无明的阶级。 若能破除最初一分俱生法执。 则证圆教初住之佛果。 即能在一百法界现身。 一时分身于一百法界。 若此等世界。 较之圣贤大同世界。 相差何啻天壤。 而况究竟的佛果。 其上尚有四十一个阶级。 但无论至高至上。 吾人个个有分。 乃至十二类众生。 亦是个个有分。 无例外者。 若吾人不知不信。 少见多怪。 冤何如之。 按释迦佛。 自甘舍弃王位。 修道成佛。 以作引导。 愿一切众生。 皆成佛道。 盖其确知人人有成佛之分也。 若疑其诳言骗人。 所骗何为。 又骗到一个什么。 实无可疑之点。 再吾人若自信有成佛之分者。 当是多生多世之福慧宿根所致。 岂偶然哉。 若再细察世间营求富贵功名之流。 以及逞英称豪之辈。 终能满其愿者万人中难见一二。 比之修道成佛。 万修万成。 则难易之分。 概可见矣。 只要看得破。 想得开。 则人人皆可跻于圣贤成佛作祖之境。 猗欤伟哉。 何取乎争得一剎那梦中的名利为。 明代古德。 憨山大师有云。 三界梦宅。 浮生如梦。 逆顺苦乐。 荣枯得失。 乃梦中事。 观乎此则迷途不远。 回头是岸。 翘企望之。 略解照见五蕴皆空这个五蕴。 就是造世界的原料。 又这原料的来源。 是从天然的性理。 这性理有立名为天理的。 也有立名为天性的。 更有立名为道理的。 因这性理。 本是不可名。 不可相。 不得形容。 不得称赞的缘故。 而世人假立了种种名称。 到底仍是形容不出来所以然的实在。 虽然如此。 再观察此世界上一切所有。 无一不是他成就的。 他还仍不是一切所有。 他又任何时间。 永远也未离开。 这一切所有(是色法)并及一切所无(是心法)。 佛教中勉强就其实义。 立了一个名辞。 称之为诸法性空。 亦有单称为性的。 更有单称为空(普通称为真空或称空理)的。 简直的说吧。 他就是为五蕴的元始。 这五蕴。 方称为造世界的原料。 这原料本是十一个色法。 合成一个色蕴。 又将一个心法。 分为受想行识成四蕴。 故共名五蕴。 为什么又分又合。 费这些事呢。 就为的是教人明白这不可名。 不可相的自己。 不但是人人的自己。 亦是一切非人的自己。 若明白了这个自己。 就称为见性成佛。 所谓人若想成佛。 必须要从这五蕴上作起。 无论其大小乘人。 皆要从五蕴上入手。 无非是作法不同。 按小乘人。 皆因执着心重。 入手依佛所说。 先观四念处。 就是五蕴的变相。 其观身不净。 即是色蕴。 观受是苦。 是受蕴。 观心无常是识蕴。 观法无我。 是想行二蕴。 可知是五蕴了。 将此五蕴。 又作不净。 是苦。 无常。 无我。 乃专破其执。 以其执身为清净。 执享受为快乐。 执妄想为真常。 执现行不住为我。 若将其错悟执着破尽。 则空智自成。 名生空智。 又谓之析法真空。 乃是作为与其五蕴诸法。 分析离开。 不受粗重的执迷。 这就离开见爱住地。 顿断三界八十八使。 即入圣流。 证须陀洹初果。 再破欲界九品思惑尽。 证三果阿那含。 从此后再不来欲界受生。 专在上界。 任运破七十二品思惑尽。 方证四果阿罗汉。 为小乘中极果。 这是略说一种小乘修法。 不离五蕴。 若大乘以成佛为极果。 其修法。 亦是不离五蕴。 然悟理观法。 与小乘不同。 这境智各有三谛三观。 且不论。 但说妙有真空。 必要略为拣择。 先拣出凡夫所见之顽虚空。 次拣外道之断灭空。 再拣藏教之析法真空。 析离五蕴诸法与上说相同可知。 尚有通教。 体法真空。 与五蕴法。 不相析离。 知当体全是真空。 故曰体法真空。 唯不知五蕴是妙有。 故通教为大乘之初门。 今般若心经。 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 照见五蕴皆空。 当然是妙有真空了。 这佛法修行。 最重要的要务。 就是两个字。 一是照字。 是心上的功夫。 要时时觉照。 莫忘了自己的心。 一是见字。 是环境上的功夫。 要时时观见所有境界。 皆是自己的性。 故坛经云。 识自本心。 见自本性。 就可知这观自在(观世音)菩萨的修行。 那有第二个方法。 乃就是照见这些五蕴。 皆是妙有真空。 妙有真空就是种种的色心二法。 色心二法。 就是诸法性空。 故曰照见五蕴皆空。 真如实相如来出世之本怀。 惟愿将此大家业。 付与吾人及一切众生。 故未入灭时。 谆谆付嘱一切菩萨。 应各尽其责。 普告一切众生。 平等享受。 何谓大家业。 曰。 举凡眼见者。 耳闻者。 鼻嗅者。 舌尝者。 身觉者。 意知者。 一切色声香味触法。 无一而非自有之物。 亦无一而非大家业也。 特众生执有执无。 偏憎偏爱。 或尔攘我夺。 而妄起争端。 或彼是此非。 而不知享受。 致受命于佛者。 尘说剎说。 竖说横说。 苦口婆心。 唇焦舌敝。 亦鲜有能究竟接受者。 其所说者何也。 曰。 菩萨依经造论。 祖师向机语禅。 善知识述说了义诸经。 若经。 若禅。 若论。 总不外乎真如实相之义理。 而此义理之中。 已括尽一切世人之最大家业。 何以故。 随世人之知识。 皆欲认真求实。 故立名而说真实也。 彼溯物质之来源。 研至无所有处。 穷精神之底蕴。 推至非非想处。 山穷水尽。 已无去路。 若非我佛如来以真如实相作最后之叮咛切嘱。 仿徨四顾。 宁有归宿所耶。 所谓真如实相者。 以如即真。 则相相皆实故。 原义以如无异相。 其异相分别者。 皆是互相假借。 假借非真。 乃如而真。 故曰真如。 夫如以相表。 曰是相如。 相由如来。 曰如是相。 若如若相。 亦属互相假借而成。 由此观之。 谓之真乎。 抑谓之假乎。 将谓之非真非假乎。 要皆不可说耳。 盖真假同时。 相如并立。 故曰相如是也。 且如者。 空也。 相者。 假也。 是者。 中也。 一而三。 三而一者也。 所以者何。 曰。 观空者。 一空一切空。 无假无中而不空。 无非空对空。 则空不可得。 观假。 观中者。 亦复如是。 以此三观智。 观照法界一切所有之境。 无非真俗中三谛之理。 由悟真俗中三谛之理。 而起空假中三观之智。 以智观理。 乃行乃止。 仍止于谛。 空假中谓之真如。 真俗中谓之实相。 而止在其中。 此三三者。 一不可废。 故曰真实也。 智者大师为弘扬佛最后所说之妙法莲华经。 煞费悲心。 建立天台三大部。 唯以根本摄受。 方免枝末折伏之法。 曾云。 实心缘实境。 实缘次第生。 实实迭相续。 自然入实理。 所谓真如实相者此也。 夫此大事业。 大家当。 自修自享。 庸有逾于此者乎。 惟此最大家业。 受用究在何处。 曰。 一言以蔽之。 唯转识成智而已。 识者。 了别义。 智者。 无分别义。 若心无分别。 则法界性之群力统一。 于是性复本然。 应用无方。 将无为而无不为矣。 法华经云。 此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知。 惟有诸佛乃能知之。 是故溯穷物质及精神者。 乃有境所趣也其不可思量分别者。 乃无所趣而心自歇也。 楞严经云。 狂心顿歇。 歇即菩提。 旨哉是言。 破无明见法性夫诸法实相。 本自如如。 无无明。 亦无非无明。 无法性。 亦无非法性。 奚必待破而始见。 乃众生拘于习气。 妄自思议。 而初研教理者。 又非如是不足以开悟。 故随宜而申其说。 然则无明者何。 曰。 对明而立之名也。 若孤明独立。 凡境不缘。 则无无明可立。 反之。 倘孤明不自独立。 逐境攀缘。 以随顺所明之境。 是谓所明。 所明既立。 能明并起。 则孤明泯矣。 故曰无明。 破之云者。 乃扶起本自孤明。 双亡能所。 而无明自泯。 故谓之破也。 然无明破无所破。 以明破之。 若有所破者。 而所破即无明。 能破亦无明。 则是宛然增上无明。 而无明岂有消灭之日耶。 噫。 万象森罗。 惟一孤明独露耳。 心经云。 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 楞严云。 知见立知。 是无明本。 知见无见。 斯即涅槃。 维摩经云。 不断淫怒痴。 而证菩提果。 无作四谛云。 烦恼即菩提。 无集可断。 永嘉云。 无明实性皆佛性。 幻化空身即法身。 说虽不同。 其义一也。 然则法性者何。 曰。 如法华所云。 是法住法位。 世间相常住。 又云。 如是相。 如是性等。 皆为法性。 所谓见法性者。 见即自性。 法亦自性。 而见与法同一自性。 复何有所见之性耶。 故所谓法者。 乃代表万物之相。 诸事之称。 众义之名。 住法位者。 以各事。 各物。 各义。 各有本分地位而各住各之本位也。 世间相常住者。 乃谓宇宙一切之物。 从无成住坏空及生住异灭之变化相。 何以故。 乃转众生之常识。 开佛知见故。 盖生有生之本位。 乃至灭有灭之本位。 成有成之本位。 乃至空有空之本位。 如是各住本位。 自不互假名相。 既各不受名相。 无可称表而焉有分别。 世间无常之相。 皆常住而不变矣。 或曰。 生者生而灭者灭。 分明无常。 云何常住。 曰。 生有生之世间本位。 灭有灭之世间本位。 若各住本位。 则生不借灭。 以何名生。 灭不借生。 以何名灭。 生灭既无。 非常而何。 故曰是法住法位。 世间相常住。 如是相。 如是性等。 皆法性也。 要而论之。 所谓明心者。 破无明也。 见性者。 乃见法法皆自性也。 无明不破。 则法性难见。 法性未见。 则佛慧难开。 故必于法相之本位。 顾名思义。 随义入观。 斯为得之。 然此真实妙义。 非真参实学者。 未易解也。 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释题一释经题妙法莲华经五字。 是一经之题。 安乐行品四字。 是一品之题。 此一经共有二十八品。 经者。 乃经常之道。 为人必经之理路也。 品者。 节也。 类也。 此一品系敷演本经。 行持妙法之法门。 故详说于第十四品中。 欲释此品。 今先略解经题。 经名妙法莲华者。 用莲华以譬妙法。 以其具妙义甚显故。 而又华果同时。 不分先后。 根污华洁。 染净一如故。 乃以代表一切世界。 及其中之形形色色。 森罗万象。 飞潜动植。 乃至矿类微尘。 虚空等物。 是皆不可分别思议者。 如是法等。 统言其思想不到。 议论不逮。 任尔分别测量。 终不能彻共底蕴。 于是佛说八年之久。 所集贝叶甚广。 摄其要者。 集成七卷灵文。 而全文独归一妙。 因是之故。 乃名妙法莲华经。 故本经云。 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知。 盖思量分别。 乃吾人之常情。 若无思量。 则等于木雕泥塑无情之物。 于安乐行品。 又如何行持。 所以者何。 以知者有三义故。 一曰所知。 一曰能知。 一曰本知。 因吾人。 皆昧其本知。 迷其能知。 唯以所知用事。 故曰非思量之能知。 亦非分别之所知。 乃指本知。 法尔现证。 以如是之究竟知。 如是之究竟行。 故谓之安乐行也。 本知者。 不偏能所两边。 即是中道。 法身也。 常观于中道。 即般若也。 常行于中道。 即解脱也。 即诸佛之三德秘藏。 故儒典亦赞中道曰。 天下国家可均。 白刃可蹈。 爵禄可辞。 中庸之道。 不可能者。 亦此谓也。 此三者。 虽属智。 仁。 勇。 而未离能知。 所知故。 故不可能也。 佛说诸了义经。 其大旨。 皆归能所双亡。 二执方泯者。 亦此义也。 或问。 不可思量分别。 云何名为妙法。 答思量不能到。 分别不能及。 是乃天然之势。 理之原具无可言之。 故谓之妙。 且举色法心法两端。 可赅括一切世界无量诸法。 皆在不可思量分别之列者。 按佛经所谓色法。 即指世间一切物质是。 心法。 即指世界一切感觉是。 此色心二法。 原非一。 亦非二。 故谓之不即。 不离。 非一。 非异。 其义在色不即心。 心不即色。 色心非一。 心色非异。 此义谓。 说即。 说离。 说一。 说异。 皆不可能。 故谓之妙也。 又以离色法。 即无心法可得。 离心法。 亦无色法可得。 于是了不可得故。 谓之玄也。 又以互相假借。 故有色心二法之成立。 故谓之假也。 乃以假名。 而显玄义。 以玄义而入妙理。 于是可谓之假乎。 玄乎。 妙乎。 终不可思议。 于此绝待之妙。 故作安乐行品。 究竟之归宿也。 二释品题。 一者。 依事释。 身无危险谓之安。 心无忧恼谓之乐。 身安心乐。 故能进行。 乃说法讲经之行也。 二者附文解释。 上文第十品云。 着如来衣。 则法身安。 入如来室。 故解脱心乐。 坐如来座。 故般若行进。 又本品文云。 住忍辱地故身安。 而不卒暴故心乐。 观诸法实相故行进。 三者。 以明法门解释。 不动名安。 无受名乐。 无行名行。 所谓不动者。 六道生死。 二乘涅槃。 所不能动。 乃名大安。 无受者。 不受凡夫之五受。 乃至圆教中。 五受生见。 亦皆不受。 有受则有苦。 无受则无苦。 无苦无乐。 乃名大乐。 无行者。 若有所受。 即有所行。 不行凡夫行。 不行贤圣行。 而行中道。 是故名菩萨安乐行也。 见宝塔品义疏世界众生。 因种种惑。 造种种业。 受种种苦。 诸佛菩萨。 发种种慈悲心以救护之。 盖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故。 夫受苦由于惑。 救苦本于慈。 如一生慈心。 则业苦顿息。 如惑业一起。 则八苦随之。 缘众生常溺八苦之中。 是其惑也。 于是诸佛。 遂发悲心。 俾令断惑兴慈。 乃至离苦。 突然而见宝塔矣。 塔之突见者。 盖耸其心耳。 塔者尊其相。 宝者贵其称。 欲令众生。 触类旁通。 令后同得。 转变旧习种种观念。 故以异动其常。 于常显其异。 异常原无本。 对待互相起。 常灭异即无。 异久成常见。 则可知异常两端。 表示一切对待之法。 皆平等也。 但此平等久为惑业所障。 若了悟平等真义。 即发无缘大慈。 同体大悲之心矣。 如是久观诸法。 则恩怨自然远离。 冤亲熏成平等。 平等大慈。 根本离苦。 自无论矣。 今不避烦琐。 再申言之。 所谓众生之惑者。 何在。 噫。 众生之惑。 无处不是。 无时不是。 多生多世。 从未离惑。 乃以惑为常习而不觉矣。 若举细相。 罄竹难书。 今姑摄尽一切细惑。 举其大端有三。 一执物为己。 二执空为己。 三执识为己。 所谓执物为己者。 乃自吾人类。 及下界鬼畜地狱等。 以至上界。 六层欲界天人。 并色界十八层天人等是。 执空为己者。 乃无色界之空无边处天人。 及无所有处天人。 乃至非非想处天人等是。 又执识为己者。 乃识无边处天。 及一切修练识神之外道等是。 故佛经分为三界。 曰欲界。 色界。 无色界。 是也。 至执物为己。 而兼欲者。 摄于欲界也。 执物为己。 而无欲者。 摄于色界也。 至执空。 执识。 为己者。 摄于无色界也。 如是三界之众生。 皆在见思迷惑之内。 故轮回生死。 于三界之中。 虽出世之圣人。 如声闻缘觉。 已破除见惑八十八使。 思惑八十一品。 纵超出三界之轮回。 只了一层分段生死。 尚有变易生死在。 仍住尘沙迷惑之中。 又三贤之菩萨。 虽破尽尘沙惑净。 尚有根本迷惑。 四十二品无明在。 即别教中之佛果。 仅破除十二分无明为极果。 尚有三十分无明惑在。 必待证到同圆。 始破尽四十二品无明。 证到圆教妙觉果海。 以上略说迷惑之梗概。 是我众生既执迷三种自己。 习以为常。 兹简举三贤。 十圣。 别圆佛果之因缘。 无非破除执迷之深浅。 乃至于尽。 除此破执之外。 岂有一法别施与人哉。 究其执迷之源。 皆由吾众生。 妄执对待之故。 其实对待无根。 妄执其异。 以此为本耳。 于是佛在方等部中。 会说八不。 四对。 以破执迷。 后经荆溪大师说不二十双。 为显其妙。 的示诸法平等。 至宝塔之突见者。 令其惊奇。 以警众生。 广演平易。 同会平等。 是诸佛之本怀也。 旨在众妙现前。 同证实相。 谓之见宝塔也。 实相者。 诸法皆妙是也。 世之七宝。 由七大成故。 而十法界。 亦是七大所成。 佛界为十法界之首。 故佛之依正二报。 皆以七宝表之。 塔佛亦皆名多宝。 所谓见者。 乃指法会。 凡圣同见。 而塔又是七宝庄严。 以名实相符。 俾见塔与佛。 具表十法界依正二报。 悉是地水火风空根识。 七大现前。 各自具足七宝。 为显生佛平等。 二报一如。 法法皆妙故。 今则荆溪大师十不二门。 即证法法皆妙。 现前七大分明。 前五支地水火风空。 属于色法。 后二支。 是根与识。 根者。 乃胜义根见分。 即见闻嗅尝觉知是。 识者。 乃意识等是。 是二者。 皆属于心法。 虽皆属于心法。 而亦未离色法。 以离色无心。 离心无色。 互为所观之境。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乃色心不二。 显境妙也。 明了塔之内外。 是佛身塔相。 塔内多宝佛。 佛外多宝塔。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互成内外不二。 显智妙也。 以智观境。 全性起修。 以境显智。 全修在性。 若智若境。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性修不二。 显行妙也。 毋忘毋助。 历行伏断。 因赅果海。 果彻因源。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因果不二。 显位妙也。 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 心如。 佛如。 众生如。 一如一切如。 如外无非如。 无非如对如。 如不可得。 无得无不得。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染净不二显三法妙也。 身名正报。 身居于地。 地名依报。 共名依正二报。 此二非离非合。 亦离亦合。 寂然不动。 感而遂通。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依正不二。 显感应妙也。 自行因果。 化他能所。 回佛法之生。 换世法之熟。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自他不二。 显神通妙也。 身口意三。 三业无失。 一致清净。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三业不二。 显说法妙也。 开权显实。 开述显本。 普利群生。 无亲无疏。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权实不二。 显眷属妙也。 一云所雨。 一地所生。 甘露均沾。 互相受益。 无非七大。 皆七宝故。 受润不二。 显利益妙也。 解释佛经。 大端有四。 一释名字。 二释文相。 三释文义。 四释义理。 其名字与文相可知。 今解文义。 与义理。 二者。 文之义。 重在见宝塔。 见之突然。 开佛之知见。 唯在突然。 不落思惟耳。 如惊醒睡梦之人。 若在凡夫。 则仅知合眼有短梦。 而不知睁眼无异长梦。 于是一惊。 或令豁然一醒。 若在声闻缘觉。 则仅知长短之梦皆醒。 而不知证析空悟体空。 仍在真谛梦中。 于是一惊。 亦或豁然一醒。 若在三贤菩萨。 自知真谛梦醒。 而不知仍在尘沙惑梦之中。 于是一惊。 亦或豁然一醒也。 向者文义之中。 无非佛之作用。 旨在引入佛之知见。 佛之知者。 乃觉自知也。 佛之见者。 觉自见也。 换言之。 知自知也。 见自见也。 亦可云觉自觉也。 若再求其充分明了胜义根性妙理。 则可用六离合释释之。 助其本见根性理体。 以免余疑。 六离合释者。 一依主释。 二持业释。 三相违释。 四有财释。 五邻近释。 六带数释。 依原释之句解为标准皆是令人了义会理。 一依主释者。 句解云能所依彰也。 乃以能知见。 及所知见。 皆依本知见而彰之。 以有所。 方有能。 若无能焉有所。 而能所之知见。 乃互相假借。 自无本体。 是无形中依本知见之主体而彰起也。 能所属用。 固依体方彰。 究其实则为藉能所。 正彰显本知见之主体(性理)也。 以其名言难诠。 故用依主。 能所依彰。 恐未了然。 再用第二。 持业释释之。 句解云体持业用。 凡有一物。 必有所用。 既有所用之物。 当有能用之业力。 其业力不能自主。 必有体持。 则可知用不离体。 凡有业用。 必有体持。 所谓体持业用也。 例如吾人营一事业。 思想行为无穷。 是无穷之思想从何而生。 生理学者或谓之从心脏而生。 或谓之从脑筋而生。 而心脏脑筋。 从何而生。 如是穷究无尽。 强言之从不可名相而生是不可名相。 体即在兹。 恐仍不明了。 则以第三相违释释之。 句解云。 两别双举也。 如十不二门中。 双举色心两别。 以色法有相无知。 别于心法有知无相。 虽属两别。 双举其二而不二。 不二而二。 所以者何。 虽两别而不可离故。 以其色相。 如离开知见之心。 则无识别之为色相者矣。 又如知见之心。 离开色相之体。 再离身外一切环境。 则知见之心。 一无寄托之处。 二无所见之相。 以何显其有知见之心耶。 所以两别双毕。 其相违而又统一。 不可名为一相。 亦不可名为二相。 故前言不可名相。 而表其理性之体。 即在兹焉。 总不外乎。 言语道断。 义理全彰。 由是乃至受润不二。 皆属两别双举。 可谓开佛知见。 十种妙门也。 如再不了解。 则以第四。 有财释。 或谓多财释释之。 句解云。 将他显己故。 例如有财。 多财。 则显其有财之人。 称名财主。 有地之人称为地主。 等义。 以例佛之名。 称正遍知。 觉行圆满。 故称之为觉者。 或名之为大觉世尊。 以勉世人。 孰无知觉。 谁不是佛。 俾人顾名思义。 吾人之本知觉。 妄用为所知。 所觉。 遂成世务之知识矣。 自暴自弃。 冤何如之。 如再不了解。 则以第五。 邻近释释之。 句解云。 居近邻强。 令其自警也。 义在彼亦丈夫。 我亦丈夫。 有为者亦若是。 何不自强。 禅门大会其义。 多用邻近释之。 令其顿悟。 如试问其念佛的是谁。 于是多有当时顿悟。 可见其比邻接近。 并可同强。 又如净土宗。 简捷之言。 强调其语。 念佛忆佛。 现前当来。 必定见佛成佛。 何其速也。 以其居近邻强故。 又佛者知觉义。 吾人皆有知觉。 以我之知觉。 念彼之知觉。 何其敏捷。 可谓之邻近。 何其有力。 可谓之邻强。 又教下常谈。 终朝常对面。 相亲不相识也。 又密宗。 陀罗尼。 即身成佛。 又律宗。 佛云。 我是已成佛。 汝是当成佛。 又云。 众生持佛戒。 即入诸佛位。 如是等释。 最近最强。 若不能如是信此。 简易方便。 则无可如之何矣。 只可以第六带数释释之。 句解云。 体挟数量也。 如五蕴等。 以蕴为体。 以数为量。 其蕴体。 所挟数量。 如法行之。 亦能证佛之常乐我净。 四德果位。 列表以明其来源。 五浊世中。 以我之所想。 不离烦恼浊。 我之所行。 不离众生浊。 欲慕寂灭之乐。 必先观想行二法无我。 始谓之修道。 再发弘愿学无量法门。 如学至极端。 至无道可修。 则方达到边邪等见。 皆属中道正理。 法法皆我也。 五浊世中。 求寂灭清净者。 必先观识蕴。 不离命浊。 为无常。 欲证寂灭之果。 须发弘愿。 成无上佛道。 如成至极端。 无灭可证。 则达到生死即涅槃(不生不灭)的然处处皆常也。 五浊世中。 欲断迷惑。 必先观色蕴。 不离劫浊。 为不净。 如欲断此招集惑业。 须发弘颐。 断尽烦恼。 如断至极端。 无集可断。 则达到烦恼即菩提。 时时清净也。 五浊世中。 知苦欲离。 必先观受蕴。 不离见浊。 为苦本。 欲离苦本。 须发弘愿。 度尽无边众生。 如度至极端。 无苦可舍。 则达到五阴。 六入。 皆是真如。 则种种安乐也。 向者。 乃依表所解。 无量四谛。 故以次序释之。 而显无作四谛也。 由五蕴始。 乃至无量四谛。 故先以道谛解之。 谓修至无道可修。 始证边邪皆中正之我德。 以灭谛修至无灭可证。 始证生死即涅槃之常德。 以集谛修至无集可断始证烦恼即菩提之净德。 以苦谛修至无苦可舍。 始证阴入皆如之乐德。 此属别教。 渐修后。 始得证道同圆。 以上借别教所显。 色蕴本自具足圆教。 圆行。 圆理。 圆顿。 证之阴入皆如。 无苦可舍。 不待渐修。 妙证乐德。 乃至下及识蕴命浊等。 无一不同证。 妙果乐德也。 如是四德。 照例推知。 则无须多辞矣。 再说五浊之因缘。 亦来于五蕴实法。 一由众生。 妄执色身为洁净。 故情爱生。 逐五欲之情境而昧性理。 集成劫浊。 二由众生。 妄执享受为安乐。 贪婪无息。 穷奢极欲。 造成见浊。 三由众生。 妄执思想为常在。 被声色货利所转。 迷不知返。 积成烦恼浊。 四由众生。 妄执四心流动为我法。 遗传物类劣种。 身形薄弱结成众生浊。 五由众生。 妄执业识为主。 参合暖息为生命。 识骋不歇。 劳损暖息(精气)。 酿成命浊(寿命短促)。 上云五浊。 本由妄执五蕴而成。 仍由五蕴而起对治之方。 故治五蕴。 必须四念处起观行。 始能收其效果。 故佛将入灭时。 答阿难问。 以四念处为住也。 释二愚之底蕴所谓二愚者。 一曰真实义愚。 一曰异熟果愚。 夫愚者。 痴也。 根本无明之别称也。 故凡有所执。 皆谓之愚也。 何谓真实义愚。 以世间一切法。 皆作真实之义故。 如世人见水则以水为实有见火则以火为实有。 诸如此类。 不一而足。 又如二乘圣人见真谛理。 以真谛为真实。 菩萨见俗谛理。 以如幻化为真实。 别教菩萨见但中理。 以但中为真实。 是皆各有所执。 未能究竟明其义焉。 能不谓之愚乎。 何谓异熟果愚。 以世间一切法。 皆由变异而成故。 如果木结实 发布时间:2025-02-28 11:16:4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72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