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3) 内容: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近来报纸上,刊出的‘自杀统计表’上分析,因失恋而自杀的,占自杀总人数百分之四十;为情困扰自杀的,占百分之二十;为失业自杀而死的占百分之二十;其他原因为百分之二十;由此可知生计困难,确是自杀而死的一项重要原因。 然而男女两性为情感所迷,因而牺牲生命的,竟有百分之六十! 在这种离奇的世界上,发生这种离奇的现象。 因这一离奇现象,人们好奇的心理,也被激发了。 因此我们来分析一下‘自杀究竟值不值得’? 自杀有什么可投入的? 一、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别的情形,我们暂且不问,只问发生恋爱关系的那些青年男女,究竟为了什么,甘心把性命牺牲? 我想现在的人,高唱爱情,莫非就为这‘爱情’二字么? 恐怕除了这二字,世间再没有那么大的魔力,可以叫人自愿就死。 但是死了,爱情还存在么? 并且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我们也应当把这二字的意义,认明一下。 我们常常听别人说什么‘爱情神圣’咧! ‘爱情纯洁’咧! 还有什么‘爱情至上’咧! ‘山盟海誓’咧! 那些甜甜蜜蜜的话,听到耳朵里,好像肉都要麻,骨都要酥,心就被它们弄得摇摇不定了。 话虽这么说,傻终究是傻,这里头神秘的魔力,究竟有些莫名其妙。 我们请问:‘爱情二字,在父子兄弟朋友之间,行不行得通呢? ’因此有人答道:‘爱情的意义,有广狭之分的。 不过要像这种性命交关的爱情,恐怕只限于男女之间,别的地方不能够通用吧! ’我们因此又问道:‘既限于男女之间,那么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和六七十岁的老婆婆,也会发生很深的爱情么? ’有人道:‘大致都要在少年或中年的时候,彼此才会有爱情发生。 到了老年,就讲不到什么爱情不爱情了。 ’我更问道:‘既是这么说,一个翩翩的美少年,与一个缺口歪鼻、十不全的丑女生,就是说年龄相当,也能一见倾心,耳鬓厮磨的日日守在一块儿么? ’那人便嗫嚅道:‘这却很难。 要像这一种因缘,恐怕不容易得到。 大概彼此面貌,终要过得去才行。 ’我因此就哈哈的笑道:‘那么,爱情二字的意义,照逻辑讲起来,岂不是“淫色”二字的代名词么? 爱情限于男女,无非是性欲冲动,就是淫。 关于年龄美貌就是色。 所谓神圣纯洁等那些名词,不过是文过饰非,欺人而已。 ’那人道:‘也许有别的关系,如个性啊! 学问啊! 都可以增长两性间的爱情。 ’我道:‘性情学问等,说能增长爱情,本无不可,却非爱情的主因和动机。 不然何必限于男女,何必限于年少貌美,又何至于发生出生入死的大问题呢! 故知爱情决定是“淫色”为本。 ’我并不是故意装出一副道学先生的脸来,责备任何人。 四书五经上说过:‘食色性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知好色,则慕少艾。 ’孔孟也明知淫色二字是任何人所免不掉。 我虽不说他们好,却也不去讲他们的坏。 不过最要紧的一句话,就是要识得‘淫色’是个什么。 万不可被他们骗了,以致神魂颠倒,弄出丧失性命的事业。 因此就有人问道:‘那么怎样才能了解它们呢? ’我道:‘只要认识淫究竟是否乐? 色究竟是否美? 认识彻底了,他们自然颠倒玩弄你不得。 ’我们把这两层意思,慢慢的讲来。 不过略带些哲理,请大家平心静气,体会一下。 千万不要以为我在此谈玄妙、讲道学,心里厌烦,就不听了。 实则我所讲的,都是平常之理。 只要你们顺著次第听去,自然很容易明白了。 那人道:‘淫是否乐,色是否美,却是一个问题;然淫因色有,色解决了,淫也就不难解决,不过色有美丑,是无可否认的。 ’我说:‘请言其故。 ’他道:‘无盐与西施并立,美丑立辨,人人一般看法,怎么可生异议呢? ’我道:‘你以为西施美么? 究竟美在何处? ’他道:‘脸美、眼睛美、鼻子美,乃至……无一不美。 ’我道:‘脸上美削掉她的脸,眼睛美挖掉她的眼睛,鼻子美劓掉她的鼻子,乃至……一一割下送给你好么? ’他道:‘不要不要,一一割下了,就不美了! ’我道:‘一一既不美,何来总的美? 总不是一的集合么? 更有一层,把西施一身分析起来,不就是肤、发、肉、脓、血、爪、甲、尿、粪等么? 在这一些东西里,那一物具有美性的? ’他又摇首道:‘都没有,一一分析,就不美了。 ’我们以为:‘分既不美,人那里有美? 人不是部分的集合么? 因此可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一点。 ’同一女子,此人以为美,他人未必以为美;他人以为美,此人也未必以为美。 印度人以为美,中国人未必以为美;中国以为美,西洋人未必以为美。 即以时间论,昔时以为美,今时未必以为美;今时以为美,将来未必以为美。 美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二点。 譬如有一对男女,昔为情侣,今为仇人。 为情侣的时候,只见貌美。 色美,无一不美。 转瞬之间,翻脸成仇。 惟见人恶、心恶,无一不恶。 美又因情感而殊,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三点。 ‘美性’如果是实,不但人看了以为美,就是动物看了,也应当以为美。 如水湿火热,人与动物同样感到,但事实却又不然。 庄子不是说过么:‘毛嫱西施,人之所美也,鸟见之则高飞,鱼见之则深潜,糜鹿视之则决骤。 ’那些鱼鸟等,既不是呆蠢的东西,何以非但不感到美,而且反被美人吓走了呢? 若说物类,没有美的感触,何以鱼鸟等,各各自类间,都有性欲的事? 然而性欲生于美感,尽由美生爱,由爱生欲,乃是一定的程式。 人与动物既然一体,那么动物自然也有感美之可能性(物类饮食男女,贪生恶死,乃至爱护其子,与人无不相同。 故知有感美之可能性亦同)。 不过,他们只能感到同类的美,而不能觉到异类的美。 如同人类,只能觉到人类的美,而不能感到物类的美,这就叫做‘同类相感’的道理。 实则易地而观,人与动物,都没有什么美感可言(人类物类既各无美,何以各各自类间,感到有美? 这是先天及后天的习气资发,妄见有美,美性实无)。 这种意思,庄子在二千多年前,已经见到。 现在的人,自作聪明,反全被蒙了,岂不可笑。 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四点。 ‘美性’既属不实,淫乐更是如此。 因为淫不是美,所以不乐。 ‘淫性’空泛,不言可知。 不过在普通人想起来,淫欲总是乐的,你要说行淫不乐,他们绝不肯承认。 如果追究他们,到底行淫乐在何处? 他们会说:男女交媾便是乐。 然而从非理性而谈,既然男女交媾是乐,那么,与残废龙钟老人交,乐么? 与污秽丑陋人交,乐么? 心中充满了烦恼时行淫,乐么? 恐怕谁也不能说是乐。 非得要年龄相当,兼之貌不丑陋,更没一点心事,有了这些条件,才有‘淫乐’之可言。 但是要知道,年龄相当,是年轻的乐,不名淫乐。 貌不丑陋,是貌美的乐,也非淫乐。 没一点心事,是无心事乐,更不是淫乐了。 那么,淫乐究竟在那里呢? 据此看来,要肯定在淫的自身上找乐,是无论如何找不到的。 那个乐,是因别的关系而发生。 如果淫的自性是乐,应该在一切时乐,无往不乐。 何必择老少美丑,乃至有心事与没心事呢? 如有必要,透过其他的因素而发生乐感,就叫做‘依他乐’(依著他种关系而有故),不叫‘自性乐’(淫的自身找不出什么乐来),故知行淫实在没有乐。 所谓男女交媾便是乐(所谓快感),这一句话,不是就错了么? 综合以上两种理论,可以断定,淫既不是乐,色亦不是美,因色之无美,更觉淫不是乐;因淫不是乐,更觉色不是美。 二者相互为因,是肯定之理。 古人所谓名姬艳女,皆同幻化,倚翠偎红,尽如春梦,就是这个意思。 淫、色既同样不实在,那么淫、色所产生的爱情,更向何处立足呢? 爱情既得不到立足点,全是幻觉欺人的东西,回头来,就要问到青年男女们,究竟为了什么而自杀而死呢? 此等死,真是死得可怜,死得可笑,死得无意义了! 爱情爱情,神通果然广大,向来不曾识得它的真面目,被它盅惑了无数男女,害死了无数青年。 到如今,才晓得它是一个幻化变现的妖魔罢了! 朋友啊! 莫再信爱情为第二生命的胡说,白白地把自己的名誉生命送掉,还要被人家骂一声愚痴,讥笑你们意志薄弱。 还有一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我也要奉劝他们,不要风流自尝,歌颂爱情至上,信口乱道,诱惑青年,简直无异诲淫。 试问造下了许多业,将来向何处去消呢? 我更有一句话,奉劝诸位朋友、女孩子们,但当注意。 爱情既然是一个心态的反应,完全是‘淫色’的变相,那么,不必再在爱情上胡思乱想,自取烦恼了。 万一情不自禁,偶然堕入爱网,切不要以为那位女生(男生)待我是真心的,专一的,这种观念,就是情死和失恋死的种子。 要知道爱情的根本是‘淫色’,‘淫色’既是任何男女间可以发生,所以爱情,也是任何男女间都可以发生。 他既会爱我,也会爱别人。 因为流动变化,是淫色的本性,也就是爱情的本性。 不要说你的才貌富贵,不是世上第一。 就说是世上第一,时间久了,也会生厌。 所以‘真心’二字,不过嘴上说说,其实是绝对没有的(即使心理上一时认为很真实,也禁不住时间考验)。 明白了这个道理,爱去爱来,自然不至于为爱而悲、为爱而喜,为爱发生意外的事端。 话已这样说,可见这种苟且的事,终归堕落,万万行不得。 见地超脱的人,知道爱情不是绝对的,人心变化无常,所以不会被任何人惑乱。 人看到他,潇洒如仙,光洁如镜,这种人,才称得第一流人物么? 案:现在一辈为情而死的青年男女,不少怀著一种心理。 以为一死之后,到了阴间,可以常在一块儿相聚。 这种见解,便是铸成大错。 因为自杀这椿事情,本来是自暴自弃,姑不必去论他。 当知道,上天生你,不是叫你自杀;父母养育你,也不是叫你自杀;国家培养你,也不是叫你自杀,然而你竟然自杀了,这岂不是违反天道,违反父母,更违反国家的意思么? 违天,谓之不敬;违父母,谓之不孝;违国家,谓之不忠。 那有不敬、不孝、不忠的人死了反而得到快乐,试问天理何在呢? 而且所行的,是暖昧苟且之事,这一类自杀的人,死后非但不能相聚一块儿叙乐,还要罚入枉死城受大苦呢! 为情而死的人,岂可不深知呢? [1][2][3][4]下一页 发布时间:2025-02-08 09:44:0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69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