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轻法,则不能实得法益,当存实敬 内容: 居士无我,乐受磋磨。 但有误会光意之失,故首称“师尊”,不用“印光法师”四字。 未免于光于己,皆所未安。 夫印光一粥饭僧耳,称为法师,已经过分之极。 然通途泛称,亦不能不如是。 至于不名,且称为“师尊”,实失正名交友之道。 下次切勿用此故套。 至于署名之下,古今通用,凡平交皆当如是,非于尊者前,方用“和南”、“顶礼”等也。 今礼教陵迟,凡研究佛学者与知识信札,多皆用“合十”、“合掌”、“谨启”等,而不肯稍屈。 夫禹拜昌言。 子夏丧明怨天,曾子责之,尚投杖而拜。 是同侪有一言启迪于我者,皆以屈礼谢之。 今行于歧路,有所不决,拟欲问人尚须合掌,况欲资之以了生死大事,而以行路之仪奉之,是轻法也。 轻法则不能实得法益。 昔古灵赞禅师大悟后,欲报剃度师恩,多方启迪。 其师异之,令其为伊宣说。 彼谓当设法座,令其师迎己升座礼拜,然后可说。 其师依之,遂于言下大悟。 使古灵不如此重法,其师不如此重得法之人。 莫道不说,说亦只得文字知见而已。 决不能一言之下,明白本心。 语云:“下人不深,不得其真。 ”夫如来灭度,所存者唯经与像。 若以土木金彩等像视作真佛,即能灭业障而破烦惑,证三昧而出生死。 若以土木金彩视之,则亦土木金彩而已。 又土木金彩,亵之则无过。 若以亵土木金彩之佛像,则其过弥天矣。 读诵佛经祖语,直当作现前佛祖为我亲宣,不敢稍萌怠忽。 能如是者,我说其人必能即生高登九品,彻证一真。 否则是游戏法门,其利益不过多知多见,说得了了,一丝不得真实受用,乃道听途说之能事也。 古人于三宝分中,皆存实敬,不徒泛泛然口谈已也。 今人口尚不肯谈一屈字,况实行乎? 昔清世祖章皇帝,拜玉琳通琇禅师为师,尚欲取一法名,琇师谓帝王何须用此,彼不肯,祈取一丑字眼名之。 玉琳乃书十余丑字,令其自选。 乃取一“痴”字。 其派在“行”字辈,故名“行痴”。 凡与玉琳之法徒书,其署名则云“法弟行痴和南”。 开国之皇帝尚如此自屈,若以今人推之,当先加以刑,然后问法,方合其式,否则平人失其为平人,皇帝失其为皇帝矣。 光于佛学,一无所得。 如盲对五色,聋对五声。 了不知其如何为声,如何为色。 然于主敬存诚之表面,颇愿竭我愚诚,以尽他山石之小益。 既属心交,当不以琐屑弃之。 印光大师:“复无锡尤惜阴居士书”尤君来书,语颇谦恭。 光覆之已又致谢函,可谓笃信之士。 然仍是社会之知见,于佛法中仍不能息心实求其益。 何以见之? 今有行路之人,不知前途,欲问于人,当作揖合掌。 而尤君两次来函,署名之下,只云“合十”,是以了生死法等行路耳。 且书札尚不见屈,其肯自屈以礼僧乎? 光与座下心交,与尤君亦心交,非责其见慢,实企其获益耳。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弘一师书一”泥塑木雕之佛,作真佛敬,极之可以成佛,况其余者乎? 光固一土木偶像耳,汝必欲作真佛敬之,亦只好任汝。 然土木形骸,仍然不变。 其所以消除业障,增长福慧者,彼敬心所致耳。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季国香居士书二”  发布时间:2025-01-09 22:13:35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65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