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欲出家者,敬请详阅此文 内容: 昨接汝书,知师寿已心有回转,不决定即欲出家,幸甚。 出家一事,今人多以为避懒偷安计。 其下焉者,则无有生路,作偷生计。 故今之出家者,多皆无赖之徒。 致法道扫地而尽,皆此辈出家者为之败坏而致然也。 光观师寿根性,在家修持,固不失为一乡之善士,虽不能大弘法化,于自于他皆有实益。 若出家,则年时已过,又且身弱,不堪受苦。 其于学教参禅一道,若不问津,则了不知其方向;若去参学,则尽此生力,亦未有得。 宗、教不知,于一心念佛之道惟能利己。 其于利人,尚欠参学。 以故不如在家,依龙舒、安士、二林等之修持为愈也。 印光法师:“复永嘉某居士书二”佛法者,一切众生即心本具之法也。 三乘(声闻、缘觉、菩萨)六凡(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皆当遵行。 在家出家,俱能受持。 而况女身多障,诸凡不能自由。 离乡别井,易招外侮讥毁。 为尔虑者,只宜在家持戒念佛,决志求生极乐世界。 断断不可远离家乡,出家为尼。 至于研穷经教,参访明师,乃决烈男子分内之事,非女人所宜效法也。 女人但当笃修净业,专持佛号。 果能都摄六根,净念相继,自然现生亲证念佛三昧,临终往生上品。 纵未能亲证三昧,亦得以高预海会,长侍弥陀。 由是亲证无生,复本心性,无边教海,皆悉了知,如宝镜当台,万象俱现。 然后承佛慈力,及己愿轮,不违安养,回入娑婆,种种方便,度脱众生。 俾一切有情,同登莲邦,悉证无生,庶不负一番决烈修持之心,可谓火里莲花,女中丈夫矣! .. .. .. 女人出门大有妨碍,况用度艰难,更为不便。 受戒一事,若男子出家为僧,必须入堂习仪,方知丛林规矩、为僧仪则,则游方行脚,了无妨阻。 否则十方丛林,莫由住止。 若在家女人,家资丰厚,身能自主,诣寺受戒,亦非不可。 至于身家穷困,何必如此? 但于佛前恳切至诚,忏悔罪业一七日,自誓受戒。 至第七日,对佛唱言,我弟子福贤,誓受五戒,为满分优婆夷(优婆夷,此云近事女,谓既受五戒,堪事佛故;满分者,五戒全持也),尽形寿不杀生,尽形寿不偷盗,尽形寿不*YIN*欲(若有夫女,则曰不邪*YIN),尽形寿不妄语,尽形寿不饮酒。 如是三语,即为得戒。 但自志心受持,功德并无优劣。 切勿谓自誓受戒者,为不如法。 此系《梵网经》中如来圣训。 普陀秋不传戒。 传戒在于正月上旬开堂,至二月十九圆满。 然祈安住修持净业,不可奔驰跋涉。 倘或执著不改,便为不识好恶,妨自己之清修,负老僧之忠言。 我欲汝即生成就道业,断不至障汝法缘。 汝但谛思,自知取舍。 至于不能出家,即欲舍命,此念虽烈,此心实痴。 今之尼僧,谁堪为师? 住持庵庙,强暴实多。 汝既是女,上士则难为御侮,为避嫌故。 下愚则竭力夤缘,欲造业故。 汝只知出家为尼之解脱,不知出家为尼之障碍。 故不辞烦琐,剀切言之。 汝将谓舍命便解脱乎? 不知识随业牵,又复受生,驴女马女,亦未可知,欲复得人女之身,恐未有此之大幸! 纵令复得人女,或得为男,或为人王、天王,安保其能遇佛法而信受也? 又安保其于佛法中,又复遇此即生了脱之净土法门也? 纵令能遇,何若今生忍耐住世,报尽即生西方之为愈也! 汝从生已来,有如此为汝筹画者否? 倘或不依吾言,即为忘恩负义,则将来之苦,当更甚于今日无量无边倍矣! 把手牵他行不得,直须自肯始相应。 可听与否,祈自裁度。 并祈以此告福莲贞女知之。 节选自印光法师:“与徐福贤女士书”因闻佛语,遂持长斋,可知宿因深厚。 废弃前功,意欲出家,可知道眼昏朦。 如来说法,恒顺众生,遇父言慈,遇子言孝。 外尽人伦,内消情虑,使复本有真心,是名为佛弟子。 岂在两根头发上论也! 况贵乡僻居深山,知法者少。 高明者以语言不通之故,皆不至其地。 仗此好心,竭力学道,孝弟修而闾里感化,斋戒立而杀盗潜消。 研究净土经论,则知出苦之要道;受持《安士全书》,则知淑世之良谟。 以净土法门谕亲,以净土法门教子,及诸亲识,正以生死事大,深宜痛恤我后。 不必另择一所,即家庭便是道场。 以父母、兄弟、妻子、朋友、亲戚,尽作法眷,自行化他,口劝身率,使其同归净域,尽出苦轮,可谓戴发高僧,居家佛子矣。 宜以鄙意告之。 倘闻此不加诽毁,又欲进步,路头不决,身事暇适,不妨亲至普陀来访一番。 否则,但观《净土十要》及《净土圣贤录》,自知取法,不劳更问他人矣。 令兄忠厚有余,似与此道有缘。 宜劝持《安士全书》,庶不虚此一晤。 《弥陀疏钞》、《安士全书》各一部,随书带来,以结净缘。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一”. .. .. .至于出家为僧,乃如来为住持法道与流通法道而设。 若其立向上志,发大菩提,研究佛法,彻悟自性,宏三学而偏赞净土,即一生以顿脱苦轮。 此亦唯恐不多,多多则益善也。 若或稍有信心,无大志向,欲藉为僧之名,游手好闲,赖佛偷生,名为佛子,实是髡民,即令不造恶业,已是法之败种,国之废人。 倘或破戒造业,贻辱佛教,纵令生逃国法,决定死堕地狱。 于法于己,两无所益。 如是则一尚不可,何况众多? 古人谓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为,乃真语实语。 非抑将相而扬僧伽也。 良以荷佛家业,续佛慧命,非破无明以复本性,宏法道以利众生者不能也。 今之为僧者,多皆鄙败无赖之徒,求其悠悠泛泛,持斋念佛者,尚不多得。 况能荷家业而续慧命乎? 今之佛法,一败涂地者,以清世祖不观时机,仰遵佛制,革前朝之试僧,永免度牒,令其随意出家,为之作俑也。 夫随意出家,于上士则有大益,于下士则大有损。 倘世皆上士,则此法固于法道有益。 而上士如麟角,下士如牛毛。 益暂得于当时,(清初至乾隆年间,善知识如林,故有益)祸广覃于后世。 致今污滥已极,纵有知识欲一整顿,无从措手,可不哀哉? 以后求出家者,第一要真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 第二要有过人天姿,方可剃落。 否则不可。 至若女人有信心者即令在家修行,万万不可令其出家。 恐其或有破绽,则污败佛门不浅矣。 男若真修,出家更易,以其参访知识,依止丛林也。 女若真修,出家反难,以其动辄招世讥嫌,诸凡难随己意也。 如上拣择剃度,不度尼僧,乃末世护持佛法,整理法门之第一要义。 祈与令师及一切相识之僧,剀切言之,则其功德无量无边矣。 至祷至祷! 又修行净土法门,固不在出家与否。 汝上有老母,下有妻子,若置之不问,自求安乐,则于佛法世法,均获大罪。 以不能尽谊尽分,纵有修持,功难抵过,况不能修持者乎? 《观经》明三世诸佛净业正因,第一即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此之修法,诸佛所赞。 今之在家修行者比四十年前当多数十倍,何曾闻在家不好修行也? 汝但依我《文钞》、《嘉言录》所说而修,决定可以与汝父母妻子同生为圣贤之徒,没入莲池海会,方知吾言决不诳汝。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陈慧和居士书二”  发布时间:2024-12-31 19:26:13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64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