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必须常垂训诲,令诸子女知世间道理,知佛法道理 内容: 昨接手书,知又得麟儿。 喜甚。 书中所说皆有道理。 张奂伯教子女之事,乃知体而不知用,不可全取为法。 至于幼时,又须以因果报应之事与净土法门之利益,于学堂回时谆谆训诲。 则子女现时蒙念佛之益,必能免意外之虞。 将来以为立家立业,及灭罪得福之本。 若全不与学堂交涉,则不谙时务,纵有作为,亦难进步,况庸常者乎? 在家人必须先要得一谋生之法。 奂伯之举,可用于三十年前,不可用于今日。 今之时,是何时也? 乃伪妄排挤,互相竞争之时。 倘与伊等全无交涉,必受其欺侮,而难以安身矣。 至于法名,大儿已经皈依,即不须另取。 余者仍以福字为首,慧、融、渊、和、明。 其母宜名师越。 以宋荆王夫人王氏,自行化他,专修净业,为女中之冠。 若名师王,似不合宜。 以夫人亦称越国夫人,故以名越为妥。 又离五浊,生净土,乃超越凡俗浊恶,至往生以后之渐渐上升,亦超越事也。 名者,实之宾。 必须常垂训诲,令诸子女知世间道理,知佛法道理。 将来为人父母时,自能为子女立规立法。 不至虽有上等天姿,如俗某某、僧某某者,皆以堪作佛祖之姿,为自他塞人天之正路,掘地狱之深坑。 其源皆由于乃父乃母初未尝以因果报应之若事若理,以启迪之故也。 因果不讲,则名、实绝不相应矣,而况欲得为圣为贤、成佛作祖之实效乎哉? 因果二字,为今日救国救民之正本清源,决定要义。 舍此则无术矣。 况教子女乎哉。 印光法师:“复永嘉某居士书三  发布时间:2024-12-31 18:22:1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64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