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调和法门,以至公至正之心、语言劝谕之 内容: 前日夜间接手书,以目力不给,不能看。 此二日,又以他事无暇理料,遂忘之。 午后,偶检出,知为请书,并送光用费。 即令弘化社为尽数寄书,外加四包为光所送。 光老矣,目力不给,一向不理外事,亦无有门庭法派,任人说长说短,光亦不愿理会。 汝以光为师,不妨为汝说一调和法门之法。 须用至公至正之心,以至公至正之语言劝谕之,则为法门之福。 若以己之所爱敬者,为完全无少可议;以他所不满者,为完全毁善知识,造地狱业。 本为和合法门,反成党同伐异,则护法反成坏法,好心不得好报矣。 如是,则汝以人为可怜者,人亦以汝为可怜,并所尊重之绝无可议至高无上之高僧亦为可怜也。 故孔子令人正心诚意者,必致其知,致知必须格物。 物不格,如戴绿、红等色眼镜,凡所见之色皆非其本色。 以心有私欲为主,便溺于一边,不见事之真理与人之真是非也。 此语凡治世修道者皆当以为圭臬,且勿以为迂腐而忽之。 印光法师:“复净之居士书”  发布时间:2024-12-01 23:12:4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60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