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真欲利人,宜广布经书 内容: 现各处款收齐将近二万,用报纸也不过印二万上下。 若用毛边,一万只能印三、四千部。 乐居士之心可谓尽善,惜不知时宜。 光自印书来,尚不用毛边,何况报纸? 后以毛太破碎太多,剔出少半作废纸卖,而其纸价仍算于书中。 况福建、江西出纸处都遭兵灾,以故只好用报纸。 乐盖不知光之本心。 万余部书,在印处觉得很多,若分出去,实为甚少。 乐之论,系太平时世之常法。 光之意,乃饥荒时世之权法。 不执一,则二俱合理。 一执一,则二俱未善。 今说一譬,以明其义。 譬如有人于米珠薪桂之时,以十万济饥。 以十万有限,饥民无穷,当用稍贱之粮,以期多济时期及穷人耳。 若用上等食粮,善则甚善,钱尽后将奈之何? 《文钞》之感发于人不少,非纸好而得。 郑哲侯六十岁前与佛为怨,六十岁看《文钞》,将从前韩、欧、程、朱之所说置之度外,极力提倡佛法。 可知真欲利人,宜以广布为事。 有谓多则被人遭践,有损无益,须知佛经、儒书不能令绝无遭践之事。 吾人业力凡夫之书,何能绝无遭践之事? 现在中外信佛者多,固不须作此深虑。 当念无佛法处之大通家尚有不知佛法之苦。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德森法师书一”  发布时间:2024-11-23 17:04:0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9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