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不可流通的文字书籍勿再印刷,可焚烧之 内容: 《易》云:“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 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演宗居士一片婆心,极力推崇《法华》不思议力。 奈未能详知其所以然,遂援引经文,剖判优劣,不但与三世诸佛究竟普度众生之法门相反,即本经本迹开显之义亦属背戾。 徒费好心,贻误自他。 前已奉复,略陈其概,谓断断不可流通。 近三、二日有数位在家友人曾阅此书,不胜痛伤。 知印光直心直口,敢于陈谏,于数千里外,各寄书并此册,令印光再赋厉石,陈其利害,令勿流通,保全刘君现生名誉、未来果报,劝善规过,以尽法门友谊。 窃念印光人微德薄,言谁见听,一渎已甚,何敢再焉。 继思印光宿生不幸,致令今生生即病目,出家三十余年,虽常勤忏悔,由业障深故,心不入道,目日昏盲,谅属宿生妄说佛法瞎人正眼之所感召。 兴念及此,痛愈煎心。 推己及人,势不能止。 欲令刘君及一切人世世生生得明亮肉眼,世世生生得清净法眼,深达佛意,彻证自心,普导含识,同登觉岸。 永离印光感报之苦,印光亦可藉此稍消宿业。 纵谓指斥通人著作,当永堕阿鼻地狱,长劫受苦,但令一切众生受益,唯我受苦,亦属莫大幸福,受赐无穷。 祈告刘君勿再印刷。 先所印者,除售出外,凡所存者,悉付丙丁。 且勿谓如此则枉费若干钱财,事难依行。 须知世人每以钱财作诸功德,断不肯以钱财买诸罪咎。 又有不作功德,卒遇盗贼水火,亦复虚耗。 况此有误人处,烧之即是功德。 若不谅愚诚,依旧流通,深恐彼诸热心护佛法道者奋袂而起,作论辟驳,出册登报,遍布神州,则名誉利益,两皆受损。 倘能悯我愚诚,随即取消,则人必谓刘君到底见地高明,故能从谏如流,唯理是尚,虽一时之失检,实非故意妄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从兹名誉日高,德望日著。 将来必能居高位以治国家,弘法化以利群萌,立功立德立言,自觉觉他觉满,耀祖光宗,荣先裕后。 俾亿万斯年永仰芳猷,则何幸如之? 否则,初步一蹶,便难振兴。 事过而悔,则无及矣。 非若印光混饭海岛,以寄残生。 食息之外,百无一能。 唯其无能,故亦无求。 纵令推之九天之上,不能令其少增。 揉之九地之下,不能令其少损。 何也? 以无能无求,故无地受增受损。 纵欲增损,只成徒劳耳。 唯其如此,故敢直心直口,为法门挚友告也。 其见听与否,任彼自裁。 但尽我忠告之心而已矣。 (民六 十一月初一日)印光大师:“复丁福保居士书八”  发布时间:2024-11-17 20:16:3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8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