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宏扬佛法,不宜以道家炼丹运气之事与之并存 内容: 兹十五日接到《佛学撮要》一包,《静坐法精义》一本,随即一阅。 知阁下于三教静坐等法各得其宗绪。 但宏扬佛法,不宜以道家炼丹运气之事与之并存。 恐彼邪见种性,援正作邪,则欲令受益,而反为受损也。 儒家论坐论参究本体,全体取禅家参究之法而变其名目,且又绝不言及佛法。 虽则造诣高深,于己于人皆有利益。 然以袭人之善以为己有,其于诚意正心之道致成罅漏,不禁令人慨叹。 ……十一行,“缘中”,乃指心之所缘之境中。 故下即云:“若眉间,若额上,若鼻端”,此是所缘之境,非缘中亦是境之名目。 若缘中亦是境之名目,下当云及,不当用“若”字。 道家剽窃佛典,不解其意,妄安缘中之位,而又欲与佛各异,名为黄中,其可笑一至于此。 以阁下之博览,尚袭道家谬解,而直以为所缘之境。 足见宏法参杂,有误人处。 至于十二行“止心丹田”,此属治病之法。 故下云:“经久,则多有所治。 ”非不因治病,亦以丹田为所缘之境也。 十五、六行“尔时当系念鼻端,令心住在缘中,无分散意”,可知系念鼻端,即是心住缘中。 若谓缘中是境,则一心系念两境,岂不心境分张,何由成定? 前十一行“初学系心缘中,若眉间,若额上,若鼻端”,虽说三境,毕竟止缘其一,故一一皆用若字。 阁下随道家妄说所转,何不一体贴文意,以为本旨乎? 道家剽窃佛典,类多如是,当置之不论可也。 若滥引之,又不别其是非,则便为邪见人之护身符矣。 炼丹家每以治病等法为希奇,作炼丹运气之证,而阁下不知其用处,又与系心之缘同论,则彼异道,遂谓佛法亦运气炼丹矣。 宝志公系法身大士,普现色身,何得与弄精魂之出神并论? 此处一混,则门臼姑娘,直可与纯阳吕祖觌体无二矣。 《礼》云:“拟人必于其伦”,阁下失言,光不能为阁下讳也。 ……十六七行说“回光”,亦道家著迹,而不知本体之说。 廿一行所说法身之义,亦非本有法身。 九页卅行以下,《抱朴子·微旨篇》,系节取《感应篇》中之文,不当云《感应篇》之祖本。 按《佛祖统纪》卷五十四,汉灵帝光和二年,老君降天台山,以《感应篇》授仙人葛玄,可知《微旨》是摘录其大纲而已。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八”  发布时间:2024-11-15 21:42:47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8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