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香烟之毒,甚为酷烈,劝勿吸烟 内容: 所言烟毒,不止鸦片。 香烟之毒,甚为酷烈。 于众会时,当为提倡,劝勿吸食此物。 吸久人必短寿。 妇女吸多,便断生产。 此吾一弟子(赵月修乃武官,早已改业为商矣)亲见外国女教员说与女学生者。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周伯遒居士书四”五戒不言吸烟者,以佛世尚未行也。 此系明末时始兴起。 僧既不修行,则是地狱种子。 故下流行为,无不备具。 况大家同吃,彼更有何忌讳乎? 汝既知彼为败类,何又问无此戒乎? 彼岂一切行为皆不违戒,唯此违戒乎? 香烟之害,甚于洋烟。 吾国之穷,此居大半。 光已深悉其毒,每劝人勿吸。 其中有吗啡、海绿印等毒质。 若少年妇女吸之,则便断绝生产。 此系一皈依弟子名赵月修,字恒光,亲见外国女教员戒女学生者。 祈广为人说,则与保全人家嗣续同功。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杨振仁居士书”  发布时间:2024-10-24 19:11:55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5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