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南怀瑾:公案语录 内容: 佛法东来,自禅宗兴盛,语录之作,于是大行。 语录者,乃往昔禅师,就其平生说法开示,门弟子记辑而成编者也。 自六祖有《坛经》以后,诸方记录,渐成巨帙。 五代宋元以后,禅宗丛林制度,已成习惯,凡知名禅师,大多出任方丈。 为方丈者,依诸禅制,必有书记一席之设。 书记者,如古之记室文案,今之幕府秘书,而其责任,又如专制时代帝室之史官,若左史记言,右史记行。 禅林书记,记述禅师之言行,并此记述,辑成语录。 宋元以后,语录大行,并影响于儒家矣。 后世法道衰敝,一般大德,或为求誉,或门弟子为光耀师名,虽了无见地,亦皆杜门编造语录,或出资雇文人学士撰造,以事流布。 凡此之徒,不知凡几? 甚矣! 名闻恭敬利养心之难除也! 或有谓儒家语录,非自禅门偷袭,实早肇于先圣。 主此说者,大有人在,孰是孰非,属于考证学范围,论之无益。 总之,佛儒二家之有语录,息息相关,暗通声气。 亦犹如宋儒学禅,归而言理,转复诽诬佛说。 明烧栈道,暗渡陈仓,入主出奴,古今一例耳。 古禅师语录,遗留传刻者,类皆精心之作。 而有清高隐逸之流,毕生无语传世,寂寞山林,默然缄口者,此尤为语录中之最高尚者。 复有其人,声名不彰,湮没无闻,虽有述作,散佚未收者,当亦不少。 而古禅德中,间有语录传世,虽其词藻纷披,令人悦目,但其见地,确未透彻者,亦属不鲜。 此中拣择,大须眼明。 尝谓读古人书,须在顶门上另具只眼,庶不致尽被双睛瞒过。 此则无论世间出世间,治学之道,皆同一揆焉。 例如洪觉范,以一代禅德,名垂千秋,著作甚多,有《法华合论》等作行世,其文章都丽,众所崇仰。 孰知其见地犹滞化境,后之学者,从其说入,岂不永为世误! 故知读书实难,著书更难,误人千古,罪过不浅。 忝居浅学,不敢褒贬诸方,且引明时永觉和尚之评,以为证明:洪觉范书,有六种,达观老人深喜而刻行之。 余所喜者,文字禅而已。 此老文字,的是名家,僧中稀有。 若论佛法,则醇疵相半。 世人爱其文字,并重其佛法,非余所敢知也。 当其时,觉范才名大著,任意贬叱诸方。 诸方多惮之。 唯灵源深知其未悟,尝有书诫之曰:闻在南中,时究《楞严》,特加笺释,非不肖所望;盖文字之学,不能洞当人之性源,徒为后学障先佛之智眼。 病在依他作解,塞自悟门。 资口舌则可胜浅闻,廓神机则难极妙证。 故于行解,多致参差,而日用见闻,尤增隐昧也。 余喜觉范慧识英利,足以鉴此,倘损之又损,他时相见,定别有妙处矣。 灵源此书,大为觉范药石,然其痼疾弗瘳,亦且奈之何哉! (《永觉和尚呓言》)又何以见其未能彻悟,兹更录《指月录·灵源清案》如下:洪觉范与师(灵源清),为法门昆仲。 尝闻灵源论曰:今之学者,未脱生死,病在什么处? 在偷心未死耳! 然非其罪,为师者之罪耳! 如汉高绐韩信而杀之,信虽曰死,其心果死乎? 古之学者,言下脱生死,效在什么处? 在偷心已死。 然非学者自能尔,实为师者,钳锤妙密也。 如梁武帝御大殿,见侯景,不动声气,而景之心已枯竭无余矣。 诸方所说,非不美丽。 要之,如赵昌画花逼真,非真花也。 又,《指月录·洪觉范案》:洪觉范曰:灵源禅师谓余曰:道人保养,如人病须服药,药之灵验易见,要须忌口乃可。 不然,服药何益? 生死是大病,佛祖言教是良药。 污染心是杂毒,不能忌之,生死之病无时而损也。 余爱其言。 灵源叟与觉范二师,为法门昆弟。 观灵师之屡挫觉范,其时其人,见处已可知矣。 又,大慧杲未悟以前,亦以文字禅名震诸方,走见觉范,师惊为奇特,自谓二十年用工,亦仅至此耳(事见机锋转语节)。 故大慧在当时,疑禅宗之为学,皆脱空妄语也。 若非经圆悟勤之锻炼,几失禅宗一硕果矣。 复如明末之汉月藏(三峰藏),未出家前,自谓已悟。 披缁以后,从密云悟处得法,未臻玄奥,即以文字禅名满天下。 于是汉月一支,就是这个○○之禅,流布极广。 密云无奈,著《辟妄》一书以斥之。 而汉月弟子,皆擅长翰墨,又著《辟妄救》一书以匡扶师说。 密云乃一笃行禅师,文字不胜,亦不欲多辩。 迨雍正出而大辟汉月一系,屡下诏书,敕令汉月宗徒,改归临济正统,否则,皆令还俗。 并烧毁汉月著作(见《雍正御制语录序》等),清理宗门,为密云悟吐气不少。 时至现代,学术之禁大开,汉月宗系,有湛愚老人所著之《心灯录》者,流布刊行至广,禅者亦多奉为宝典。 心灯暗淡,宗眼不明,误己误人,莫此为甚! 名利二途,贤者难免,身居世间,孰能免此? 如坚志逃名,必已遁迹无闻矣。 如隐山和尚,偶被洞山与密师伯寻见,即烧庵避去。 述偈曰: 三间茅屋从来住,一道神光万境闲。 莫把是非来辨我,浮生穿凿不相关。 一池荷叶衣无数,满地松花食有余。 刚被世人知住处,又移茅屋入深居。 又如南岳怀志庵主,初预讲席十二年,宿学争下之。 后得法于真净。 净曰:子所造虽逸格,惜缘不胜耳! 师识其意,拜赐而行。 诸方挽之出世,师不应。 庵居于衡岳石头,二十年不与世接。 有偈曰:万机休罢付痴憨,踪迹时容野鹿参。 不脱麻衣拳作枕,几生梦在绿萝庵。 尝谓富贵利禄,皆为人爵,名乃天爵,妄求招祸。 曾以身试,然后知后世禅者,有偶于工用见地上,稍得入处,或抄袭前贤遗著,或杜撰学名,或为自作,或请人代为著书名世,何其好名之甚耶! 虽然,此事古已有之。 如宋人郑昂跋《景德传灯录》曰:《景德传灯录》,本为湖州铁观音院僧拱辰所撰。 书成,将游京师投进,途中与一僧同舟,因出示之。 一夕,其僧负之而走。 及至都,则道原者已进而被赏矣。 此事与郭象窃向秀《庄子注》同。 拱辰谓:吾之意欲明佛祖之道耳。 夫既已行矣,在彼在此同。 吾其为名利乎? 绝不复言。 拱辰之用心如此,与吾孔子人亡弓,人得之之意同,其取与必无容私。 由独家语录而汇辑成为公案之书者:如《正法眼藏》、《景德传灯录》、《人天眼目》(此书错谬处甚多)、《五灯会元》、《指月录》等。 而尤以《指月录》一书,成于明代,乃居士瞿汝稷所选辑。 自后凡僧俗学禅者,莫不人手一编,侈谈公案,以相敲击。 所谓:“斗大茅棚,亦皆供奉。 腰包衲子,无不肩携。 ”甚之,公案成为讲经说法者之点缀品,多志前言往行,穿插公案愈多者,即善讲之名愈大。 公案之用,末流至此,亦禅门不幸中之幸矣。 瞿汝稷初成此书,僧众中谓其不然者,大有人在。 亦与时下所谓佛法,仅属于出家人事,居士不当荷担大法者正同。 云门僧宏礼为瞿著之叙曰:当时老宿有异议,谓俗汉之书,学者不当经目。 先师哂之曰:此殆如以峨嵋之月,只落锦江,不经吴会也。 孰知法流势末,禅门寥落,而世人尚知有禅宗者,端赖此书护法,其功非浅。 康熙间,儒者聂先乐,复继瞿汝稷之后,编《续指月录》一书,虽较瞿著稍次,而其“竭三十年血力,手胼足胝,而为此书。 ”且续瞿录“南宋隆兴以后三十八世之宗派,上下五百年之慧灯。 ”(见原书余怀序)其功岂浅鲜哉! 聂著虽成,复受时贤儒士之非议。 人我是非之诤,古今一辙,可叹也已。 公案者,亦如儒家所称学案。 非徒为讲述典故记事之学,实为前贤力学心得之叙述,使后世学者,得以观摩奋发,印证心得也。 然读公案,亦如语录,真伪互杂,深浅难量,未可以刊在遗书,尽是大悟也。 复以禅门古德言句,多用语体,与诸经教,不无出入。 乌舄之言,马焉之说,亦随处可见。 当抉择互印,方可通会。 否则,离经之误,洵非允当。 且诸师常用本乡土音说法,读其遗言,当先求了解其为何处人? 在何处说? 取其方言之旨,则可通矣。 凡此诸事,皆读古德公案之先决条件也。 兹试论之。 严澂尝序瞿汝稷《指月录》,称公案为如兵符,使后世学者,如用兵之征于印符,诚为善譬。 今复节录余怀之序《续指月录》,以广明其义:魏公子无忌矫窃兵符,椎杀晋鄙,夺其兵救赵。 李光弼为大将,御史崔众犯军法,勒兵欲斩之。 适中丞之命至,光弼曰:为御史则斩御史,为中丞则斩中丞。 竟斩之,而后以闻。 有如此胆力,方可以辩纲宗之绝续也。 韩信在汉,为治粟都尉。 道亡,萧何追之,言之汉王,拜为大将,一军皆惊。 韩琦驻延安,有刺客入帐行刺,琦起坐问曰:谁遣汝来,携吾首去? 有如此识度,方可定纲宗之品位也。 苻坚率兵百万,次于淮淝。 谢玄入请,谢安了无惧容,曰:已别有旨。 及玄破坚,安亦无喜色。 曰:小儿辈遂已破贼。 澶渊之役,寇准劝真宗渡河,真宗使人觇准何为,方闭门纵僮仆饮博欢呼。 契丹惧而请盟。 有如此襟器,方可分纲宗之语句也。 呜呼! 岂不难哉! 近世魔外盛行,宗风衰落,盲棒瞎喝,予圣自雄。 究其所学,下者目不识丁,高者不过携《指月录》一部而已! 以此诳人,实以自诳,以此欺人,实以自欺。 惟诳与欺,不可以为人,而可以学道乎? 不可以学道,而可以踞法王座,秉金刚剑,称西来之嫡子,提如来之正印乎? 故吾尝以谓习儒者,不读“四库”、“七略”之书,不睹“经史典籍”之大全,止以“通鉴”、“集要”、“史断”、“史钞”为博古,遂自命曰通儒;犹之习禅者,不读一大藏教契经,不睹经论撰述之大全,止以《指月录》一部为谈柄,遂自命曰善知识,偕自诳自欺者也。 故使从上纲宗,源远流长,如水归壑者,固瞿子之功;使盲棒瞎喝,一知半解,如萤窃火者,亦瞿子之过也。 ……夫聂子固儒者也,乃不辞呵斥,不顾诟骂,犯众怒,婴大难,手胼足胝而为此书,譬程婴公孙杵臼之立孤,南霁云雷万春之捍贼,但欲使隆兴以后三十八世之宗派,上下五百年之慧灯,了然明白,即遭明眼之呵斥,诸方之诟厉,亦怡然受之矣。 清人金圣叹钻研佛学至深,常以易理诠释佛法。 且留心禅宗,曾批判古德公案,颜曰:“圣人千案”,载于《唱经堂汇稿》,称为《圣叹内书》。 见解尖新,出语奇特,而仍为慧业文人之文字禅,可与其批诸才子书同观,终未入流也。 唯其序“圣人千案”之语,颇多慧解,节录以供把玩。 如云:考死囚者,取官与囚一一往复语,备书而刀刻之曰案。 治笃疾之医,亦取病之第几日,见何症,投何药,备书之曰案。 案只是人家几案之属,特以死囚笃疾,其事重大,非可以一人之见为定,又不可以后之人,且有他议,于是先作为出入移换之地,故不得书之于楮。 而必以案者,明一成而不可更动也。 近世不知何贤,取历代圣人垂机接物之云为,凡若干章,辑而成书,名曰公案,是甚得用案字之法。 譬诸死囚,则圣人与学人,只是两造对质,理长则听,其词俱在,并无旁人上下一字,一听后官依科判决。 又譬诸笃疾,则学人是病,圣人是药,如是病,如是药,医人胸中,本无奇特,病有千变,药即随之。 因药病愈,药不任恩,执药病增,药亦非怨。 纵彼服药,遂反致死,是人自死,药不死人。 心不负人,面有何惭? 其又冠以公云者,言此事大道为公,并非圣人之所独得而私也。 己丑夏日,日长心闲,与道树坐四依楼下,啜茶吃饭,更无别事。 忽念虫飞草长,俱复劳劳,我不耽空,胡为兀坐? 因据其书次第看之,看老吏手下,无得生之囚,不胜快活。 看良医手下,无误用之药,又不胜快活。 同其事者,家兄长文友刘逸民,皆所谓不有博弈,贤于饱食群居者也。 圣叹书。 《续指月录》记载颇杂,且宋元以后,禅门已临衰途,可取者不甚多。 若如《五灯会元》、《指月录》所载,古之禅师,未彻者,亦大有人在,未可概以已悟视之也。 黄檗曰:“阇黎,不见马大师下有八十四人坐道场,得马祖正法眼者,止两三人。 ……但知学言语,念向皮袋里安著,到处称我会禅,还替得生死么? 轻忽老宿,入地狱如箭! ”兹特简数则,以资鉴别。 如:灵默禅师初谒马祖,次谒石头,便问:一言相契即住,不契即去。 石头据坐,师便行。 头随后召曰:阇黎。 师回首。 头曰:从生至死,只是这个,回头转脑作么? 师言下大悟。 按:若只是认得这个就是,实不敢言已是彻悟。 默禅师见处固大悟否? 或是以后再臻玄奥,实不敢断定。 后世之误于这个就是,所谓主公禅者多矣。 宝积禅师因于市肆行,见一客人买猪肉,语屠家曰:精底割一片来。 屠家放下刀,叉手曰:长史! 那个不是精底? 师于此有省。 按:此也是只认得这个。 又一日,出门,见人舁丧。 歌郎振铃云:红轮决定沉西去,未审魂灵往哪方? 幕下孝子哭曰:哀! 哀! 师身心踊跃,归举似马祖,祖印可之。 往盘山宝积。 按:宝积到此方悟也。 赵州从谂禅师,参南泉,许其入室。 他日,问泉曰:如何是道? 泉曰:平常心是道。 师曰:还可趣向也无? 泉曰:拟向即乖。 师曰:不拟争知是道? 泉曰:道不属知,不属不知,知是妄觉,不知是无记;若真达不疑之道,犹如太虚,廓然荡豁,岂可强是非耶! 师于言下悟理。 按:人但知赵州八十犹行脚,动辄为参禅人做话柄。 孰知赵州悟入,只是理上得其知解,非顿悟证入之门也。 “理虽顿悟,事资渐修。 ”行解相应,必须用数十年苦工方得实地。 八十岁犹得脚,只为炼此一着子耳。 沩山参百丈,侍立次,丈问:谁? 师曰:某甲。 丈曰:汝拨炉中有火否? 师拨之,曰:无火。 丈躬起,深拨得少火,举以示之曰:汝道无,这个聻(jian,鬼死后之称),师由是发悟,礼谢,陈其所解。 丈曰:此乃暂时歧路耳。 经云:欲识佛性义,当观时节因缘,时节既至,如迷忽悟,如忘忽忆,方省己物,不从外得。 故祖师云:悟了同未悟,无心亦无法。 只是无虚妄凡圣等心,本来心法,元自备足,汝今既尔,善自护持。 次日,同百丈入山作务。 丈曰:将得火来么? 师曰:将得来。 丈曰:在甚么处? 师拈一枝柴,吹两次,度与百丈。 丈曰:如虫御木。 按:沩山初亦只认得这个,以后渐入玄阃,方了大事。 故百丈亦谓:如虫御木,偶尔成文。 若是之类,不胜例举,大须着眼,未可一味乱读乱肯也。 如:灵云因见桃花而悟道,有偈曰:三十年来寻剑客,几回落叶又抽枝。 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沩山览偈,诘其所悟,与之符契。 嘱曰:从缘悟达,永无退失,善自护持。 按:灵云所悟,非为解悟,实证悟也,然犹是前之一截耳。 故沩山嘱曰:善自护持,即保任长养之义也。 五台山智通禅师,初在归宗会下,忽一夜连叫曰:我大悟也! 众骇之。 明日上堂,众集,宗曰:昨大悟底僧出来! 师出曰:某甲。 宗曰:汝见甚么道理,便言大悟? 试说看。 师曰:师姑原是女人做。 宗异之。 师便辞去。 宗门送,与提笠子,师接得笠子戴头上便行,更不回顾。 后居五台山法华寺。 临终有偈曰:举手攀南斗,回身倚北辰。 出头天外看,谁是我般人? 按:若斯大彻证悟者,往古及今,数不多见。 然其大悟者何事,必须细拣,未可妄学也。 故知看读公案,大需智力,未可徒记言行,以资谈柄。 《五灯》《指月》诸书,搜集诸禅终生未彻者,确亦不少。 岂容妄窃兵符,乱杀晋鄙乎! 纵饶坐脱立亡于指顾之间,亦只许其修行得力;必论见地透彻,犹有事焉。 即或舍利无数,肉身不坏,亦只可称法门式范,切莫被其瞒却人天正眼也。 今者,不惜眉毛拖地,略一检点古人。 虽是孟浪,实具深心,狂妄之过,果报自甘。 观今鉴古,希世之参禅者,勿以我狂而自落陷阱。 众生皆成佛,我愿追随地藏菩萨于后。 若知见不正,妄自为是,装模作样,以爱恶心为褒贬者,轻人适为自轻,何如努力修行,严守语戒之为得乎! -----------选自南怀瑾《禅海蠡测》  发布时间:2024-09-18 23:17:53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1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