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若妄说胜境界,即犯大妄语戒 内容: 汝之清磬摇空,乃静极所现。 后知齿舌相击,并非外境所现。 有此一知,方不至或生一种希奇玄妙之想。 由兹起自矜心,则便非得益之处矣。 所言耳根发音,诸净典不甚提倡者。 以净土法门,其要在于信、愿、行等。 此等境界,乃用功人自得之各别境界,善知识何可预先发表? 若发表则得益者少,受损者多。 如《自知录》然,专门表示境界,实则此之境界尚是理想。 彼盖欲借此以张大门庭,故特做出此不思议境界。 使光不阻止,则不知印几多万以引人入魔乎? 汝净功虽好,于机于教尚欠阅历,故作此说。 若有阅历,即大有所得,亦不疑古人为敛默也。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何慧昭居士书一”接手书,知宿根甚深,现行颇纯,故有种种胜境相现。 然今人多半是要体面,凭空造楼阁。 有一分半分,便说有百千万分。 如某居士录其境界,皆是手笔所做,不是心地所做。 汝固不妄,诚恐或有此习气,则其过不小。 佛以妄语列于根本五戒者,正为防此弊也。 若或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乃妄语之流类。 若凭空造楼阁,妄说胜境界,即犯大妄语戒。 乃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其罪甚于杀、盗、*YIN*百千万亿倍。 其人若不力忏,一气不来,即堕阿鼻地狱。 以其能坏乱佛法,疑误众生故也。 汝切须慎重。 所见之境有一分,不可说一分一,亦不可说九厘九。 过说亦罪过,少说亦不可。 何以故? 以知识未得他心道眼,但能以所言为断耳。 此种境界,向知识说,为证明邪正是非,则无过。 若不为证明,唯欲自炫,亦不可。 若向一切人说,则有过。 除求知识证明外,俱说不得。 说之则以后便永不能得此胜境界。 此修行人第一大关,而台教中屡言之。 所以近来修行者多多著魔,皆由以躁妄心冀胜境界。 勿道其境是魔,即其境的是胜境,一生贪著欢喜等心,则便受损不受益矣。 况其境未必的确是胜境乎? 倘其人有涵养,无躁妄心,无贪著心,见诸境界,直同未见,既不生欢喜贪著,又不生恐怖惊疑。 勿道胜境现有益,即魔境现亦有益。 何以故? 以不被魔转,即能上进故。 此语不常对人说,因汝有此种事,固不得不说也。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何慧昭居士书二”  发布时间:2024-09-09 21:34:00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50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