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提倡莲社,须知 内容: 秦地苦寒,净业居,只好作素饭铺,稍考究点。 若照南方功德林之办法,则必至亏本。 此中既名净业居,当将净业功德利益、修持法则,请善书者用时行正楷体书之,悬于各壁,以作观感兴起。 此不可办以讲演,恐来人多,无地步可容,可勿依行。 行则反成障碍,于生意亦有碍。 寂园莲社,必须清净香洁。 主人必须恭敬至诚,不可傲慢于人,亦不可有德色于人之气象。 凡来者,悉温恭谦逊以待之(按,现各处佛会之规模稍大者,每犯傲慢于人恶习,读此应痛戒。 固宜不分贵贱,普令同沾些法味,植些善根也)。 至于未念佛,及念佛毕,概不得谈家常。 有可谈叙之要义,则谈之。 否则,各归原所。 年纪太轻者,只可在自己家里念。 若常来,路近尚可,路远或恐有意外之处,不可不慎。 此不过为地方作一提倡而已,仍须以专意在家念佛为事。 汝既提倡莲社,家中大小当悉断除荤酒。 倘仍照时人一样,则便失于提倡之体格矣。 净业居简章,文理俱好。 而荤字讹作晕(音运)字,实为失格。 祈令改正。 荤,正指葱、韭、薤、蒜之物,故从草。 《梵网经》明五辛大蒜葱(即韭),慈葱(即葱),兰葱(即小蒜,薤即是此)。 荤物,此方只有四种。 西域加兴渠,故名五辛,亦名五荤。 有外道以芫荽为荤者,又有以红萝葡为荤者,皆属妄作。 此五荤,本是菜类,以其臭秽,故不许食。 食之诵经念佛,皆无大利益。 况肉乃众生身分,活活杀死,以图口头滋味。 世人习惯,不以为怪。 想一想真无理之极,可畏哉。 节选自印光大师:“复康寄遥居士书二”  发布时间:2024-09-04 17:04:57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49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