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将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提升为Ⅰ级响应的命令 内容: 安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关于将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提升为Ⅰ级响应的命令截至2016年7月5日17时统计,本轮洪涝灾害已造成我市共2521610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2197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7010公顷,倒塌房屋4166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44. 6亿元,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符合《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条件。 现决定:自2016年7月6日8时起,将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提升为Ⅰ级响应。 命令如下:一、严格执行救灾工作纪律。 抗洪救灾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市、县二级减灾委成员单位自即日起取消休假,各地各单位迅速按照预案要求投入救灾工作,坚持值班和救灾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随时报告和处置突发灾情。 二、加强救灾工作力量。 市减灾委立即成立物资调运组、查灾核灾组、捐赠接收组、宣传报道组,对照《预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全面及时准确上报灾情。 各地减灾委第一时间赴乡镇基层认真开展查灾核灾,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受灾情况及发展态势。 灾情核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村、不少一户、不缺一人。 灾情报送坚持应报尽报、及时上报。 在规定时限内如实上报灾情。 要坚持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四、妥善安置受灾转移群众。 各地应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充分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要加强集中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集中安置点不出问题,同时要做好危险区域被转移人员的财产保护工作。 市长:陈冰冰  发布时间:2024-08-13 21:02:5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46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