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仁清法师:《般若70义甘露滴》大乘所为 内容: 第六义为“大乘所为”,大乘所为(大乘的目的)是佛果。 “趣入所为之究竟果报,彼乃大乘正行所为之定义”。 趣入修行道,断除增益、损减。 为何目的(所为)趣入? 为得究竟果报故趣入。 声闻、独觉众为了断除补特伽罗我执而趣入四谛修行,所为(目的)是为解脱。 下士趣入断十恶、行十善的修行,所为(目的)是得人天果报。 大乘正行为于一切所知断除执为谛实成立的增益故,趣入无谛实成立的修行,所为(目的)为证佛果。 “彼与佛同义”。 大乘正行的任何修行都是为了证得佛果。 菩萨的任何修行都为证得佛果,其心续已生菩提心。 若不为一切有情缘念佛果而行善,菩提心将因此而退转。 “其中,分三:1、心大。 2、断大。 3、证大。 ”“心大”是佛心续所摄的大乘发心、大悲心。 佛心续所摄的灭谛(断除执实及种子的灭谛),是“断大”。 佛心续现前了悟如所有法、尽所有法之智,是“证大”。 “云:胜诸有情心,及断智为三,当知此三大,自觉所为事”,“界限:唯佛地”。 “胜诸有情心”是“心大”,指菩提心。 “诸”是很多,指一切有情。 “胜”是殊胜果,指佛果。 即大乘正行菩萨只想“为一切有情证殊胜果”而已。 “及断智为三”的“断”是断大,“智”是证大,“当知此三大”指心、断、智三大是大乘正行所为的区分。 “自觉所为事”的“自觉”是大乘正行本身。 大乘正行本身断除一切所知之增益,而趣入所为。 “心大、断大、智大”是大乘正行本身在有学时。 依着修持道产生的究竟果报,故是“自觉所为事”。 简单而言,“胜诸有情心”是“心大”;“及断智为三”的“断”是“断大”;“智”是“证大”。 此三大是大乘正行的所为事。 发布时间:2024-08-10 19:26:49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46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