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如斯之流,名为佛怨。另,以身谤佛者其罪大 内容: 须知佛法乃十法界公共之法,无一人不应修,亦无一人不能修。 彼谓佛教为弃人伦,害圣道者,皆未见颜色之瞽论也。 何以言之,佛于父言慈,于子言孝,于君言仁,于臣言忠,夫唱妇随,兄友弟恭,举世谛之嘉言懿行,佛经无不详陈其宿因现果,现因后果。 其言慈孝等,则与儒教相同。 其详示三世因果处,则儒教便无闻焉。 况其断惑证真,及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法乎。 惜其人之未睹也。 倘详阅而深思之,则当痛哭流涕,声震大千世界,悲昔谤佛之罪咎也。 虽然,以言谤者其罪小,以身谤者其罪大。 今之口谈大乘,自命悟道。 谓我即是佛,何必更去念佛。 烦恼即是菩提,何必断烦恼。 *YIN*怒痴即是戒定慧,何必断*YIN*怒痴。 由是之故,出言则高于九天之上,行事则卑入九地之下。 如斯之流,名为佛怨。 比之不知佛法而谤者,罪深万倍。 其曾研究佛法,非全无利益,但作未来得度之因。 其以身谤法之罪,不知经几何劫量,在三途中受诸罪苦也。 发布时间:2024-07-01 23:03:02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40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