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居士临终,若作尼僧形式,于事于理皆有妨碍 内容: 五月廿八接廿四手书。 知尊夫人病体沉重,诸医束手。 因祈令令眷,代为念佛。 以祈寿未终则速愈,寿已终则速生耳。 岂料夫人净业已熟,脱体而去。 昨由契西来函方知,不禁为阁下失贤助,为令郎失所恃叹。 然夫人宿根深厚,殆欲令令慈,及阁下,并令郎等,切念世相无常,急求出离。 特以身说法,冀同修净业,同生净土耳。 (光)过蒙青盼,亦不能不尽我心。 但(光)向与时人异道,虽挚友亲丧,绝不行挽诔等仪。 但于朝暮课诵时,于佛前回向一二七,以尽友谊。 已于昨晚,为尊夫人回向。 拟以二七为度。 以日间诸冗丛集,惟夜方克有暇耳。 祈阁下以大义开示令郎等,俾息哀念佛,以期存殁咸益。 倘唯执世谊,哀毁纵至其极。 究于其亲之灵,有何利益。 所言尼姑服饰,则所不须。 其既愿受皈戒,仍照常服,但加法衣于上即已(即僧人所穿之袍子)。 或著于身,或附于棺。 棺已盖,则烧之于灵前。 皈戒当于今夜,(光)一人于佛前虔诚礼拜后,为说之。 固不须作铺张罗列诸仪,但取其至诚感通即已。 法名当云蕴空,乃三皈五戒优婆夷也。 若作尼师形式,于事于理,皆有妨碍。 但宜勖诸子女媳等,以成就母往生之志为孝。 认真代母念佛,俾莲品转高,华开转速以尽孝。 切勿徒效世人作无益以害有益也。 至于丧事,始终不须一荤,藉此倡导愚俗,亦公之一大责任也。 节选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二》:“复黄涵之居士书二”初九之书,谅已收到。 昨得初十手书,知尊夫人确得往生,了无疑虑。 其宿世固于净土法门,有大栽培。 惜阁下提倡较晚,倘于十年前即提倡,俾净土法门之若事若理,一一明了,兼以力修。 则其净业之成,当比此高超数倍矣。 平时爱子孙心重,自顾劣弱,至临终时,则反能摆脱情爱,决志求生,乃宿世善根所使。 平时面东卧,终时则面西右胁,亦宿善根力所使,有不期然而然者。 有临终种种景相,即可决其往生,并无须验其顶胸之热,何处先凉也。 著法衣为佛弟子相,能满其愿,甚善甚善。 既嘱儿媳女辈早晚灵前多念佛,阁下当开示彼等,祈以妥亲之神识,为孝之极致。 即真实往生,亦须志诚念佛,以祈莲品高升,无生速证,以各尽孝思。 此虽为利亡者,实则令儿女媳辈同种善根也。 孙之能念者,亦令随之而念。 终时全家能不哭泣念佛,最有利益。 然其时犹短,宜以三小时不断佛声,不起哭声,及动转等为最善。 祈切记之。 节选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二》:“复黄涵之居士书三”  发布时间:2024-06-06 21:55:4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36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