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大悲饭,不可撇汤 内容: (其二)大悲饭,不可撇汤。 如不惯煮连汤干饭,当以此汤煮菜,或另作饮汤之用。 凡人家煮饭撇汤,须多用水,多用柴。 米之原汁,皆在汤中,反弃之。 只存其米质,而弃其原汁,折福费钱,且养人之力小。 汝母之病,与汝二堂弟之病,均当以大菩提心,供给彼大悲饭菜一月。 彼病若真好,便可种大善根。 汝二堂弟,若回心转念,当另是一种态度。 人皆有天良,其居心动念行事,完全不依道理,他还要说人家不依道理,他有道理。 只此一念,便是天良发现处。 可惜无人指点,又不反躬自责,便成狂愚之辈。 若肯回心自问,必有惭愧欲死,觉天地间无有容我之处。 从此日日知非,日日改过,便是圣贤之徒矣。 果能身病愈,而心病当渐愈。 汝且日日与彼回向,求三宝加被,又承观音慈力,神咒妙义,食之一月,必有奇效。 汝母之病,及汝堂弟之病果愈,便是光宗耀祖之大者。 较彼得一官一职,而不能为国为民者,乃天渊悬殊也。 连汤干饭若未惯,且留心试试,自得其法,此亦惜福卫生之大者。 普陀法雨寺,光绪十几年,一饭头师,虽一二百人之饭,亦连汤干。 此人当了数年,所省柴火,日须一二担,且多出饭,饭还养人。 后一饭头,每顿须撇几桶汤,梢水桶满,则倒之阴沟。 库房,客堂执事不过问。 可知此饭头,一年遭践常住柴火米汁,其罪大矣。 祈以此义,与一切人说,亦爱惜柴火五谷之一件大事也。 (其三)汝母吃大悲饭,既有效,而足尚未愈,且再吃一月,此事绝无难为。 米若少,不妨少下,得便当再寄。 至于二弟之态度良善,此实汝之诚心所感,致三宝加被。 古人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 当家今日方回,信已令彼看,明后日当为念佛。 然以七十老人,久患足疾,不可著急,望其即好。 若再吃一月,定可痊愈。 即仍不好,亦不可谓诚而无感,佛法不灵。 至于二弟,尤当诚感,使祖宗得一好子孙,其荣耀为何如也。 节选自《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上)》:“复袁德常居士书(四)”(其二)各处讲演录,闻已排矣。 光目力益衰,即此来复二信,用手眼二镜,始仿佛看见。 故于讲录,不能干预。 张师祠之佛光社社长,只能挂一空名。 至于讲演题跋,则力不能为矣。 张节妇,以大藏经,为佛光社镇社利生之法宝,其功德,当令自己莲品高增,其孙慎修痰病即愈。 今为慎修,与令爱有贞,各寄大悲香灰一包。 此灰加持三月多久。 每日少则诵五十遍,多则七十五遍。 系大饼干桶贮之,一桶约十余斤,约计诵持大悲咒有六七千遍。 此一包灰,可作二三百次冲服。 初冲时,当取二十分之一,放于大碗中,用开水冲之,搅搅,候灰质沉下,将水灌于壶中,瓶中,日三服之。 宜吃素,常念南无观世音圣号,必有神效。 病大好后,当少冲,不必照前取二十分之一也。 若不信,不志诚,则无效。 富贵人多病,一则一事不肯操作,血脉便不周流。 二则多食血肉诸品,若遇一有毒者,则其祸不小,或致殒命。 即无毒之物,由杀时恨心所结,故带毒性。 虽不能即时药杀人,然其毒积久,必发而为疮为病。 张沈氏,肯令慎修戒杀吃素,其痰病当可即愈矣。 所余之灰,当供于佛龛之下一边,或挂于高洁之处,以待不时之需,及随便救济危险之症,不可亵渎。 所冲过之灰质,宜加水泼于屋上,以示敬重。 此即干大悲水,可以寄远方,可以留岁月。 当地非极危险之症,不肯与也。 节选自《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上)》:“复江易园居士书(四)(民国二十五年)”  发布时间:2024-05-01 19:05:3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30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