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湖北一生员其妻盗杀邻鸡,阴间簿上已载 内容: 至于罪福之赏罚,阴间实有主掌之人,然亦不同阳间繁难。 以案簿皆自现自消,并非有人登记勾消耳,故阴间无错误。 其有以彼省某人,误勾此省同名之某人者,乃藉此不宜死之人,倡明实有阴间地狱刑罚等事,以期世人生信耳。 以故每有世间正直士夫,权理阎罗王事。 世间平民作阴差,因误勾人,打而革除者。 皆因穷措大(措大者,举行修齐治平之大事也),以眼不见而不信,且藉以谤佛,而特现此,以冀措大开一眼光耳。 此事甚多,且举一,以期俱知。 蕅益大师见闻录,载湖北一生员,权理五殿阎罗王事。 一夜至阴间,见一簿,载其妻盗杀邻鸡,连毛一斤十二两,因折其簿角记之。 醒问其妻,何得盗杀邻鸡。 其妻不承任。 曰,汝还瞒我,阴间簿上已载,汝盗杀邻鸡,连毛一斤十二两。 妻言,院中晒东西,鸡来吃,以物掷之,即死,尚未动。 令称之,果一斤十二两。 令持鸡,并一鸡之价钱以还,为彼说其来历,祈勿见怪。 其夜入阴视簿,则折角仍旧,一字已无矣。 汝以阴间刑罚为佛设,可谓孤负佛恩之尤者矣。 汝书字小,光目极昏,略举要者,释汝之疑。 汝果知此,则当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当知汝之得大利益,由汝儿女而始,况生西后之利益,以至圆满佛果为止。 若不自量,从兹研究性相禅密各宗,不以念佛为事,则或可做一个半串子通家,而了生脱死,当在驴年矣。 光老矣,目力不给,以后不许又来信,即祈妙师代问,亦不复。 何以故,以汝非举一而明三者,纵一一示之,亦仍是一一一一,而不能圆通耳。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上)》:复某居士书  发布时间:2024-04-30 18:58:0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30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