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济群法师:出家剃度及沙弥生活 第一章 出家的意义 第七节 大小乘修行差别 内容: 出家剃度及沙弥生活——《沙弥别行篇》解读第一章 出家的意义济群第七节 大小乘修行差别三乘道行,如上已明。 今通决正,不出三学,一切圣人无不行此。 佛法修行的核心内容,不外乎戒、定、慧三无漏学。 当我们讲到大小乘修行的差别,自然也要从三学进行比较。 “三乘道行,如上已明。 ”三乘,声闻、缘觉、菩萨。 三乘的修行,以上已经作了说明,也就是圣道行的部分。 此外,凡罪行是堕落三恶道的行为,而凡福行则是得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的行为。 “今通决正,不出三学,一切圣人无不行此。 ”决正,选择正确行为的依据。 总括三乘修行内容,其核心都离不开戒、定、慧三无漏学,所以一切圣人都是依此修行而获得解脱。 一、声闻乘三学若据二乘,戒缘身口,犯则问心。 执则障道,是世善法。 违则障道,不免三涂。 定约名色,缘修生灭为理,二乘同观,亦无谛缘之别。 故《佛性论》云:“二乘之人约虚妄观无常等相,以为真如①。 ”慧取观照,与定义别体同。 《佛性论》,四卷,世亲著,陈真谛译。 论中详释《究竟一乘宝性论》第五至第七三品,阐明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义。 ①《佛性论》卷4二乘之人约虚妄观无常等相,以为真如。 (T31-812中)首先,讲述声闻乘的三学。 “若据二乘,戒缘身口,犯则问心。 ”二乘,声闻、缘觉二乘。 戒,声闻戒,即七众别解脱戒。 就声闻戒而言,持戒主要体现于身、口二业,即身三支(杀、盗、淫)、口四支(妄语、两舌、绮语、恶口)。 但判断是否违犯某条戒律,就涉及心的因素。 戒是具缘成犯,每一条戒的犯缘中,作者是有心造作或无意为之,为决定是否犯戒的关键条件。 “执则障道,是世善法。 ”如果我们著相地持戒,就会障碍无漏圣道,使持戒成为世间的人天善法。 因为戒是告诉我们“此应作,此不应作”,有是有非,仍是二元的状态。 若执著于此,就无法契入不二法门。 所以《大智度论》讲到,菩萨既要认真持戒,也要了知持和犯在究竟意义上了不可得。 “违则障道,不免三涂。 ”三涂,血涂(畜生)、刀涂(饿鬼)、火涂(地狱),为三恶道别名。 但若违背这些戒律,就像有些断章取义的人那样,以为持戒是世间法,何必拘泥,肆意造作杀盗淫妄种种恶业,必将堕落恶道,遭受无量痛苦。 所以说,对戒律既不能执著,更不能违背。 惟有在正见指导下严持净戒,同时超越持犯之相,持戒才能成为解脱正因。 “定约名色,缘修生灭为理。 ”名色,指五蕴,是有情生命体的总称,此处指所观境。 缘修,指能观。 生灭,与生死同义但广通一切有情与非情,此处指所见理。 声闻乘修习禅定,无非是以名色为所缘境,或观心无常,或观九想不净等,依此观察色法和心法的生灭变化,证得无常、无我之理。 “二乘同观,亦无谛缘之别。 ”同观,同于五蕴作生灭观。 谛缘,四谛、十二缘起,或言谛是境而缘是智。 通常来说,声闻是听闻四谛法门而悟道,缘觉由观察十二因缘而证果。 但这也不能机械区分,因为四谛与十二缘起实际上是分不开的。 其中,苦集和十二缘生都是阐述世间因果,而灭道和十二缘灭则是阐述出世因果。 “故《佛性论》云:二乘之人约虚妄观无常等相,以为真如。 ”虚妄,此处指名色的虚妄。 《佛性论》说:声闻、缘觉二乘行者根据五蕴的生灭,观照无常、无我等相,以为这就是真如。 但从大乘的角度,则认为二乘人偏空,并未彻见佛性,所证是不究竟的。 “慧取观照,与定义别体同。 ”慧的作用是对所缘境进行观照,而定是将心安住于所缘境,所谓“无分别一心为止,有分别一心为观”。 但两者的所缘是相同的,都是以四谛、十二缘起为所缘境,慧便是观照五蕴无常无我的智慧。 二、大乘三学若据大乘,戒分三品。 律仪一戒不异声闻,非无二三有异。 护心之戒,更过恒式。 与声闻戒相比,大乘戒含摄的范围更为广泛。 声闻戒为摄律仪戒,偏向止恶,通过止息不善行为完成解脱。 而大乘戒在无恶不止的基础上,还强调行善及利益众生。 “若据大乘,戒分三品。 ”大乘菩萨戒分为三品,除摄律仪戒外,还有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摄律仪戒重在止恶,摄善法戒重在行善,饶益有情戒则是发心利益一切众生。 菩萨戒提倡的善行,和世间善行是有区别的。 单纯作为善行时,是可做可不做的,做了固然是好,不做也非罪过。 但作为戒律时,则是受持者对三宝和众生的庄严宣誓,是有责任的,不做就是违背誓言,就是犯戒。 “律仪一戒不异声闻,非无二三有异。 ”声闻的别解脱戒与菩萨的三聚净戒究竟有什么差别? 依《大智度论》,声闻戒都是围绕止恶,虽然也有作持的内容,但也还是为止恶服务的,总体上属于律仪戒的范畴,不包括菩萨三聚净戒中的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但根据道宣律师所引的圆教观点来看,声闻的律仪戒并非没有包含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的内容。 比如不杀生是一种止恶的行为,属于律仪戒。 但发誓不杀生本身也是一种善行,属于摄善法戒的范畴。 同时,不杀生能令众生无畏,还具有饶益有情的内涵。 又如遮戒中,九十波逸提的“饮酒戒”及“捉宝戒”等,要离畜宝、饮酒等过失,是摄律仪戒;常行对治,是摄善法戒;息世讥嫌,是饶益有情戒。 但这并不是说,声闻别解脱戒可完全等同于菩萨的三聚净戒。 其中,菩萨的摄律仪戒与声闻别解脱戒不异,但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的某些遮戒在开制上与声闻戒截然不同。 如菩萨捉宝不犯,声闻是犯;菩萨卖酒犯重,而声闻只犯轻罪。 “护心之戒,更过恒式。 ”恒式,常规。 菩萨戒中关于护心的戒,和声闻戒的常规判定有所不同。 《梵网经》中,将贪、嗔都列入戒的范畴,只要起一念贪心或嗔心,都能构成犯戒。 而在声闻戒中,必须表现为具体行为才构成犯戒。 以下,律祖就持戒过程中容易混淆的一些问题作了辨析。 【住于实相】《智论》问云:“菩萨住于实相不得一法,得破戒不? ”答曰:“以住于实相故,尚不作福,何况作罪。 虽种种因缘,不破戒人。 ”①①《大智度论》卷49不舍戒不取戒相者,是菩萨知诸法实相故,尚不见持戒,何况破戒? 虽种种因缘不破戒。 (T25-415中)持犯之相本是二元的,那么,菩萨安住空性时还会犯戒吗? “《智论》问云:菩萨住于实相不得一法,得破戒不? ”《大智度论》提出:菩萨安住空性状态时,观一切法了不可得,此时还存在破戒的问题吗? “答曰:以住于实相故,尚不作福,何况作罪。 虽种种因缘,不破戒人。 ”论中接着回答说:在空性状态下不存在罪福之别,尚且不会培福,何况造业? 所以菩萨在空性状态是不会破戒的。 但我们也要知道,菩萨并不是始终安住于空性中,还要从空出有、利益众生。 在修习利他行的过程中,一样还要持戒,不是证到空性就什么都不做,或为所欲为了。 【离断常边】问:“《地持》云,宁起身见,不恶取空①。 《佛藏》,宁起断灭见,不起我想②。 二言何违? ”答:“《地持》为存世法则有善业,恶取空者,交坏世人善心,无益自他。 《佛藏》劝断灭见,虽现非善利,后因保着心少,便得解脱。 各有所明。 ”①《菩萨地持经》卷2宁起身见,不恶取空。 (T30-894下)②《佛藏经》卷2我见、人见、众生见者多堕邪见,断灭见者多疾得道。 何以故? 是易舍故。 (T15-794下)身见,执著身体为实有,为我见的表现形式。 恶取空,不知缘生无性而谬解空义,否定因果。 这两种观点正是佛教所破斥的断见和常见,两相比较,又以哪一种危害更大呢? “问:《地持》云,宁起身见,不恶取空。 ”《菩萨地持经》说,宁愿生起身见、我见,也不可以堕入恶取空。 否则,就有可能拨无因果,无所畏惧。 而一个有我见的人,他至少还懂得保护自己,不敢胡作非为,就能在因地上杜绝恶业种子。 “《佛藏》,宁起断灭见,不起我想。 ”但《佛藏经》却说,宁愿起断灭见,也不要有我见。 “二言何违? ”这两句话似乎完全矛盾,我们又该怎么理解呢? “答:《地持》为存世法则有善业,恶取空者,交坏世人善心,无益自他。 ”律祖的回答是:《地持论》说可起身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我们深信因果,由此止恶行善,使善法存在于世。 因为恶取空将毁坏世人的善恶观,对自他双方都是有害的。 一旦堕入断灭见,觉得人死如灯灭,就会失去因果观念,失去行为规范。 于自身造作恶业,于他人构成危害。 正如经中所说:“起身见人于所知戒不谤,一切所知不因此见堕于恶道,不坏他信乐,离苦解脱亦不作留难,亦能建立真谛正法,不于戒律而生懈慢。 恶取空者,于所知戒又复诽谤一切所知,以是缘故堕于恶道,亦坏他信乐,离苦解脱亦作留难,于戒慢缓谤实法故,破坏佛法(《菩萨地持经》卷2,T30-894下)。 ”“《佛藏》劝断灭见,虽现非善利,后因保着心少,便得解脱。 ”保着,执著。 而《佛藏》认为宁可取断灭见,虽然从现前来看并不是有利的,但从长远来看,因为持断见者执著较少,一旦放弃断见,更容易证得解脱。 当然这也不是鼓励人们取断灭见,而是以此说明执著我见的过患。 “各有所明。 ”两种观点看似对立,其实是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 佛经中很多说法都是有针对性的,不可断章取义地理解。 整个佛法都在破除我见,为何《地持论》说可以有身见呢? 是因为恶取空更可怕,是为纠正世人偏空的问题而宣说。 《佛藏》则是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对治,是为纠正世人偏有的问题而宣说。 总之,《地持》之说并不是要我们保住身见,而是以不落恶取空为重点。 《佛藏》之见也不是要鼓励我们建立断灭见,而是以破除身见为重点。 两者都是为解决不同问题而说,若不了解其针对性,就会偏执一端,错解经意。 【取舍贪嗔】问:“菩萨宁起贪心,不一念起嗔,由嗔违生故。 若尔,得起贪不? ”《智论》云:“如色界天犹断五盖、十不善。 得生彼梵世天,无始来不断欲恶者尚不得生。 况出圣道远离欲恶,本所不得。 今若有欲,何可得耶! ①”①《大智度论》卷35或有人言:“菩萨虽受五欲,心不着故,不妨于道。 ”以是故,经言:“受五欲尚不生梵世。 梵世无始众生皆得生中,受五欲者尚所应得而不得之,何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本所不得而欲得之。 以是故菩萨应作童真,修行梵行,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梵行菩萨不着世间故,速成菩萨道。 若淫欲者,譬如胶漆难可得离。 所以者何? 身受欲乐,淫欲根深。 ”(T25-317中)在佛教中,贪嗔痴被称为三毒,是障碍道业的三大罪魁。 但也有人认为:贪欲的危害小于嗔心,宁可起贪心也不能起嗔心。 这样的观点对吗? 菩萨可以起贪心吗? “问:菩萨宁起贪心,不一念起嗔,由嗔违生故。 若尔,得起贪不? ”律祖在此提出一个很有针对性的问题:菩萨宁可起贪心,也不能起一念嗔心,因为嗔心是有破坏力和杀伤力的,所谓“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 既然这样,我们可以起贪心吗? “《智论》云:如色界天犹断五盖、十不善。 得生彼梵世天,无始来不断欲恶者尚不得生。 ”五盖,盖即覆盖心性,指贪欲、嗔恚、睡眠、掉戏、疑悔五种令善法不生的烦恼。 十不善,十种不善行为,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恶口、两舌、绮语、贪欲、嗔恚、愚痴。 《大智度论》说,如果要生到色界天,尚且要断除五盖及十不善行。 如果要转生至梵天,便须断除欲界种种不善法,否则就无法得生。 “况出圣道远离欲恶,本所不得。 今若有欲,何可得耶! ”更何况,出世圣道从根本上就要远离欲恶。 如果我们现在不能远离贪欲、嗔恚,昏沉、掉举这些欲界恶法,怎么可能成就出世的圣道? 【开许资格】《摄论》云:“菩萨得无分别智,一切尘不显现,由有胜智方便,具行杀生等十恶。 由前有利益故,自无染浊过失①。 ”纵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 准此,初地已上方得用此无分别智,故地前不合。 ①《摄大乘论》卷3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T31-127上)既然菩萨戒对杀生等恶行有所开许,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许? 谁才有资格这么做呢? “《摄论》云:菩萨得无分别智,一切尘不显现,由有胜智方便,具行杀生等十恶。 ”无分别智,菩萨于初地见道时,证得能所不二的平等智慧。 胜智,即无分别。 方便,即摄化众生。 《摄大乘论》说:菩萨证得无分别智,知一切境界皆唯识所现,不再妄执外境色尘。 若安住于空性圣智时,为利益众生可以起方便行,示现杀生等十恶业。 相关内容,《瑜伽菩萨戒》也有明确说明。 在特殊情况下,菩萨可以开杀戒在内的种种性戒。 前提是出于纯粹的悲心,既同情被害者,也同情施暴者,宁愿自己一力承担杀生果报,也不忍施暴者因造作恶业而遭受极大苦果。 这不同于侠客的嫉恶如仇。 “由前有利益故,自无染浊过失。 ”菩萨戒对性戒的开许有两个条件,那就是于自他双方有利,且内心没有染浊。 首先,菩萨所做的事须以利益众生为前提,而从结果来看,不仅能够利他,于自身也有利益。 其次,菩萨在行杀盗淫妄时,应确定自己完全是出于慈悲,没有丝毫贪嗔烦恼,否则就会导致种种过失。 “纵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 ”即使做这件事于对方有利,但对自己来说,如果内心还有烦恼、染污等过失,仍是一种凡夫行,就没资格做这件事。 那样的话,就是犯戒而不是对这条戒的开许。 “准此,初地已上方得用此无分别智,故地前不合。 ”根据这些标准,必须初地以上才具备无分别智,而地前并不具备这种能力,也是不能开许的。 比如淫戒的犯与不犯,标准之一就是受乐。 如果没有丝毫快感就是不犯,但作为凡夫,能有这种定力吗? 所以这种开许是极其严格的,决不能任意妄为。 【轻重等持】《涅槃》,持息世讥嫌戒与性重戒无别,因说菩萨持戒相,罗刹乞浮囊喻①,明五篇六聚护罪法。 又云:“若未住不动地,有因缘故得破戒②。 ”此则八地以上,或可净心地以上。 ①《大般涅槃经》卷11善男子,譬如有人带持浮囊欲渡大海,尔时海中有一罗刹即从其人乞索浮囊。 其人闻已,即作是念:“我今若与,必定没死。 ”答言:“罗刹,汝宁杀我,浮囊叵得。 ”罗刹复言:“汝若不能全与我者,见惠其半。 ”是人犹故不肯与之。 罗刹复言:“汝若不肯惠我半者,幸愿与我三分之一。 ”是人不肯。 “罗刹复言:“若不能者,当施少许。 ”是人不肯。 罗刹复言:“汝今若复不能与我如少许者,我今饥穷,众苦所逼,愿当济我如微尘许。 ”是人复言:“汝今所索诚复不多,然我今日方当渡海,不知前途近远如何。 若与汝者,气当渐出,大海之难何由得过? 脱能中路没水而死。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护持禁戒亦复如是,如彼渡人护惜浮囊。 菩萨如是护戒之时,常有烦恼诸恶罗刹语菩萨言:“汝当信我,终不相欺。 但破四禁,护持余戒。 以是因缘,令汝安隐得入涅槃。 ”菩萨尔时应作是言:“我今宁持如是禁戒堕阿鼻狱,终不毁犯而生天上。 ”烦恼罗刹复作是言:“卿若不能破四禁者,可破僧残。 以是因缘,令汝安隐得入涅槃。 ”菩萨亦应不随其语。 罗刹复言:“卿若不能犯僧残者,亦可故犯偷兰遮罪。 以是因缘,令汝安隐得入涅槃。 ”菩萨尔时亦复不随。 罗刹复言:“卿若不能犯偷兰遮者,可犯舍堕。 以是因缘,可得安隐入于涅槃。 ”菩萨尔时亦不随之。 罗刹复言:“卿若不能犯舍堕者,可破波夜提。 以是因缘,令汝安隐得入涅槃。 ”菩萨尔时亦不随之。 罗刹复言:“卿若不能犯波夜提者,幸可毁破突吉罗戒。 以是因缘,可得安隐入于涅槃。 ”菩萨尔时心自念言:“我今若犯突吉罗罪不发露者,则不能渡生死彼岸而得涅槃。 ”(T12-432中-下)②《大般涅槃经》卷12迦叶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菩萨未得住不动地,净持戒时,颇有因缘得破戒不? ”“善男子,有菩萨未得住不动地,有因缘故可得破戒。 ”(T12-434中)“《涅槃》,持息世讥嫌戒与性重戒无别。 ”息世讥嫌戒,本质上不是犯罪行为,由特定身份去做才会引起世人讥嫌,故须戒之。 性重戒,本质上就是犯罪行为,如杀生、偷盗等。 佛陀在《涅槃经》告诉我们:菩萨持息世讥嫌戒和性重戒时,应将两者看得同样重要。 因为息世讥嫌戒所涉及的问题看似小节,但也是对戒行的有效防护,并能令僧团在社会建立良好形象。 “因说菩萨持戒相,罗刹乞浮囊喻。 ”浮囊,充气皮囊,作用类似于救生圈。 《涅槃经》中,佛陀以罗刹乞浮囊的故事,说明持戒的重要性。 菩萨怀抱浮囊准备渡海时,有一罗刹向他乞求浮囊。 菩萨想到分走浮囊就无法渡海,便拒绝了他的要求。 罗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他分一半、三分之一、少许乃至微尘许。 菩萨坚持说:“哪怕分走一点,都不能安全渡海。 ”在此,罗刹代表烦恼,浮囊代表戒律。 我们要在轮回中成就解脱,首先要保有人身,而惟有戒律才能保证我们不会沉沦。 有了人身,未来才有解脱的希望。 “明五篇六聚护罪法。 ”五篇六聚,比丘戒的分类。 在罗刹乞浮囊喻之后,佛陀接着告诉我们,菩萨在持戒过程中,烦恼也时时化现为罗刹前来干扰,鼓吹什么但破四禁、僧残、偷兰遮罪、舍堕、波逸提、突吉罗戒照样可得安隐入于涅槃。 此时,菩萨惟有紧紧保护浮囊,于“微小诸戒律中护持坚固,心如金刚”,才能安全渡海,抵达彼岸。 这段经文主要说明对所有戒律都要同等重视,绝不轻易毁犯,才不会沉沦于轮回中。 “又云:若未住不动地,有因缘故得破戒。 ”不动地,八地,至此不假功行,故曰不动。 下面继续引《涅槃经》说:如果菩萨尚未到不动地,但为利益众生的特殊因缘,也可开性戒。 “此则八地以上,或可净心地以上。 ”净心地,初地。 一般来说应在八地以上(之前所引《摄大乘论》的观点),特殊情况下,至少也要初地以上,否则就没有能力开性戒。 若论定慧,小观相空,深观唯识。 钝见空时,不分别色。 利知唯识,不分别空。 “若论定慧,小观相空,深观唯识。 ”小,即小菩萨。 相空,观事生灭,得人法二空。 关于定慧的修行,小菩萨和大菩萨也是不同的。 小菩萨观相空,观缘起有的当下就是空无自性,所谓即有即空。 而大菩萨的深观,则是观一切皆为心的显现。 “钝见空时,不分别色。 利知唯识,不分别空。 ”钝,钝根,指小菩萨。 利,利根,指大菩萨。 小菩萨观空时,了知一切都是无自性空,色相了不可得,但未知唯识之道,故云不分别色。 大菩萨则由观唯识而住于中道,了知一切现象都是心的显现,离不开心的本质,由此直接了悟诸法实相,不落空有二边,所谓“智不住生死,悲不住涅槃”,故言不分别空。 三、结 劝且分大小二乘,略知途路。 但相似道、相似善难知难学,多堕邪林。 理须通学,方堪正观,不以诵语而为道业,如《十住婆沙》及《十地》中说。 又《经》云:“以因多闻得智慧故,便入佛法。 不得顿学,犹如大海。 ”又以三事验三道也。 凡夫但自为,二乘自为兼他,大乘唯为于他。 此三发意别故,成果亦别。 若论缘事,心乖事同。 且知大略而已。 “且分大小二乘,略知途路。 但相似道、相似善难知难学,多堕邪林。 ”相似道,似是而非的修行目标,如外道以非想非非想处定为究竟涅槃。 相似善,似是而非的善行,如提婆达多所提五法似与佛陀所制四依相仿,而实为邪法。 邪林,形容邪见之多仿佛森林。 佛法大体可分为大小二乘,也就是解脱道和菩萨道,但很多人对此只是略知皮毛,未能深入了解。 因为这样,对很多似是而非的修行方式就无从抉择,从而堕入邪见之林。 “理须通学,方堪正观,不以诵语而为道业。 如《十住婆沙》及《十地》中说。 ”我们要深入学习解脱道和菩萨道,才能树立正见,而不是简单地停留于书本,以为能够读诵经典就是修行。 在《十住毗婆沙论》和《十地经论》中,对菩萨道的修行都有详细的阐述。 “又《经》云。 ”此处所说的《经》,《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说是《华严经》和《涅槃经》,《资持记》说是“旧云《涅槃经》”。 “以因多闻得智慧故,便入佛法。 不得顿学,犹如大海。 ”因为多闻开发智慧,才能深入佛法。 但佛法浩瀚有如大海,所以学佛必须安立次第,不可直接修习最高法门。 既要深入、完整地学习,又要重视基础和次第,否则会“欲速则不达”。 “又以三事验三道也。 凡夫但自为,二乘自为兼他,大乘唯为于他。 ”三道,凡夫、二乘、菩萨。 最后又以三种事来检验三道的行为差别。 作为凡夫,特点是贪著五欲之乐,主要着重自利。 身为二乘,既是为了个人解脱而修行,也承担住持正法、弘化一方的责任,但不以后者为必须完成的使命,故名兼他。 而大乘行者却以一切众生的利益为重,是“为利有情愿成佛”。 “此三发意别故,成果亦别。 若论缘事,心乖事同。 ”发意,发心。 乖,差异。 这三种人因为发心不同,成就结果也截然不同。 如果就事情来说,尽管行为相同,但只要发心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比如同样是布施,凡夫、二乘、菩萨都在修,单纯从现象上很难区分。 但因发心不同,凡夫感得人天善报,二乘积累解脱资粮,而菩萨则成就菩提资粮。 “且知大略而已。 ”以上对大乘戒定慧三学作了大致介绍。 发布时间:2024-04-22 14:02:3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28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