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灵岩山寺乃专修净土之道场 内容: 闻夫弥陀誓愿,示众生心作心是之方,普被九界。 净土法门,为如来成始成终之道,大畅佛怀。 佛祖出世,悉皆法随机立。 末世钝根,当择其契理而又契机者,专精致力,庶可仗佛慈力,横超三界,于此一生,即了百千万劫不易了之生死大事。 灵岩为东晋开创古刹,历宋,齐,梁,陈,隋,唐,屡蒙敕修。 从前住持,多不可考。 至宋之为住持者,皆宗门大老,故致道风冠于江浙。 此后直至清初,仍然如是,载诸志乘,此不备书。 洪杨之乱,遂为焦土,僧念诚住宝塔中,适彭刚直公游山,与语相契,遂为清查其田地。 因兹盖十余间殿堂,尚未安僧行道。 至宣统间,住僧以失衣误打来人,山下人相率而至,僧遂逃去。 寺中所有什物,尽被来者搬空。 乡绅严公良灿,以名山无主,命宝藏僧明煦,请其师真达和尚来接。 真公发愿,后有合宜之人,当交彼专修净土法门。 其立法不与诸方相同,专一念佛,概不应酬一切佛事。 自民十五年起,十余年来,居然成一大道场,并不持簿化缘。 其每日修持,与打七无异,打七但加佛前上供,灵前回向而已。 无论请多少人,均是全堂同念,但以施主所请人数之[貝+親]资,全堂均分。 故不开牌,无开彼不开我之嫌。 诸方应酬佛事,本寺正课,必致间断。 灵岩打佛七,功课有加无减。 以故功课虽严,每逢期头,来讨单者,每三四十,而去者止数人而已。 饮食一致,无分主宾仆使。 其寺乃真十方。 一,住持不论台,贤,济,洞,但以戒行精严,深信净土法门为准。 只传贤,不传法,以杜法眷私属之弊。 二,住持论次数,不论代数,以免高德居庸德之后之嫌。 三,不传戒,不讲经,以免招摇扰乱正念之嫌。 堂中虽日日常讲,但不升座,及招外方来听耳。 四,专一念佛,除打佛七外,概不应酬一切佛事。 五,无论何人,不得在寺收剃徒弟。 五条有一违者,立即出院。 其朝暮课诵,大致与普通功课同,而间有不同者,初来者若无经书看,或致错误。 由是监院妙真大师,拟排板印刷之,祈余作序,故略叙其缘起云。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下)》:“灵岩山寺专修净土道场念诵仪规序(民二十七年)”现今举世通病,皆是假公济私,以致民困国危,兵灾联绵。 吾人出家为佛弟子,固当以佛之平等大慈大悲为志事,不可仍带在家一种骄慢自大,藐视一切,任意作为,不依旧章等派头。 须念吾人受天地之覆载,受父母之教育,若不效天地父母之心,则便为逆天悖理,深忝所生矣。 灵岩,乃千百年古道场,乱后遂成焦土。 虽小有建筑,卒以无人撑持,仍旧败破。 幸光绪末,严大护法,闻真师之名,遂以相奉,盖以冀其复为道场故也。 真师虽复接得,奈以诸事牵缠,不能亲往住持。 去年,戒法师来,喜其得人,遂和盘托出,亲送入山,以为住持。 而且邀请官绅,声明永作十方常住。 戒师品德学业名誉俱优,堪为后学模范。 今虽应虞山讲期,汝当格外认真,代戒师领众修持,毋得避懒偷安。 凡来此山住者,皆属发心办道之人,大家都要认真用功,互相勉励,以取丽泽之益。 不得浪游闲谈,及不依寺规,自作主宰。 此寺已作十方,凡三圣堂子孙在此住,亦须与众共修,均其劳逸,同其甘苦。 否则,便是搅乱常住,欺侮真师。 既为真师徒辈,理宜格外如法,尚不至由自己不如法,令人议及真师也。 今约略示其大概,以为前途支持之据。 一,时势阢陧,只可一心办道,不可妄拟建筑。 即或不得已而小有添造,但取足用即已,毋得多建以图宽敞。 不但财力不给,须防由此招祸。 二,世道艰难,饮食衣服,各须俭朴。 常住用费,量入为出。 若不撙节,后难为继。 所有出入帐目,必须分明。 不得置买浮华之物,一则费钱,二招讥议。 须留有余,以备不足。 不可谓有真师接济,而任意浮用。 三,佛堂日课,即依现在所订规矩,切实修持。 然不可一向专在事相上用功。 必须心心念念,对治自己习气毛病。 能如是者,方为真念佛人。 否则,如水泡石头,绝无心得。 但按净土常规,不可别生花样。 有欲立异,如燃指燃灯者,请彼往育王去行,此山永不开此一端。 四,戒法师,既应虞山讲期,恐一时难以回来。 而住持之名与位,仍属戒师,领众修持之事,汝权为代。 当格外勤慎谦恭,不可自大自高。 汝乃晚辈,代理其事,不得竟用住持口气,庶大众服汝虚怀,道心更加真切矣。 五,凡处事接物,必须谦和公平,不得固执己见,抹杀正理。 尤须大家互相劝勉,精修净业。 常省己过,莫论人非,极力克治习气毛病。 习气去一分,道业方可增一分。 不得骄傲自恣。 注意温饱。 总须忍苦耐劳,安贫守分。 此寺既为十方,即汝与来者,同属十方,应以大公无私之精神处之。 凡三圣堂子孙,在山住者,亦须打破私情,自处于十方僧众地位。 不得擅倚私意,特享优裕,任意放纵,以坏成规。 否则,便是佛法罪人,真师怨家。 宜令他去,免致贻人讥诮。 时事艰难,前途可虑,再无良法,将何以成为道场。 恐汝或未虑及,故为络索一上。 初本欲统说,继欲惺目,故分六条。 不过表示光卫护灵岩道场之愚诚,切勿以越樽代俎而见诮,则灵岩幸甚,真师幸甚。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上)》:“与明本师书(民国十六年)”  发布时间:2024-02-24 02:12:31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16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