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死之后,将向上天申诉冤屈 内容: 张氏,北宋孝女。 张氏出身于罗江(今四川德阳)某书香门庭,父亲去世,母亲杨氏寡居。 有一天,母女二人参加亲戚婚宴,张氏家库房伙计雍乙随行。 入席后,伙计雍乙先回家。 可婚宴结束母女二人回到家中,雍乙竟然死在家里。 提点刑狱张文饶,怀疑杨氏与他人有私情(败露),因此才杀了雍乙灭口。 杨氏说自己一直和女儿同床,根本没有外情。 官府于是逮捕母女二人,对女儿张氏严刑拷打,但张氏始终没有认罪。 狱吏又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母亲杨氏放进坑里,在旁边架起火堆,杨氏多次昏死过去,再用水浇醒,但杨氏始终也没有屈服。 最终张氏对母亲说:“母亲向来以清白闻名,奈何今天受此侮辱。 宁可拷打致死,也不愿意屈打成招。 女儿我今天就要死了,死后我将向上天申诉冤屈! ”说完气绝而亡。 张氏含冤死后,当地连续三天地震,声如打雷,雨雪交加,屋瓦皆落,当地人十分惊恐。 勘察官员李志宁怀疑有冤情,晚上整理衣冠向天祈祷,不久就坐在厅堂中小睡过去。 恍惚间,李志宁看到有只猿猴掉到面前,连忙叫狱吏们抓捕,可猿猴很快就不见了。 李志宁暗中猜想,难道本案的真凶姓袁吗? 恰好有个看门的兵卒说,给张氏送饭的人叫袁大。 第二天,李志宁让人抓住袁大并说:“凶手就是你! ”袁大当即色变,局促地说:“我可怜张氏已经很久了,我愿意认罪受死! ”审问时袁大招供说:“当时正好在偷钱,恰好伙计雍乙回来,因此就杀了他。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杨氏因此得以洗刷冤屈。 此时,距离张氏去世仅几天而已。 案情上报后,郡中张榜旌表,将张氏居住的地方称为“孝感坊”。 (史料出自《宋史·列女·张氏》)心不妄念,身不妄动,口不妄言,君子所以存诚。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上不欺天,君子所以慎独。 ——清·金兰生《格言联璧》附《宋史·列女·张氏》原文节选张氏,罗江士人女。 其母杨氏寡居。 一日,亲党有婚会,母女偕往,其典库雍乙者从行。 既就坐,乙先归。 会罢,杨氏归,则乙死于库,莫知杀者主名。 提点成都府路刑狱张文饶疑杨有私,惧为人知,杀乙以灭口,遂命石泉军劾治。 杨言与女同榻,实无他。 遂逮其女,考掠无实。 吏乃掘地为坑,缚母于其内,旁列炽火,间以水沃之,绝而复苏者屡,辞终不服。 一日,女谓狱吏曰:“我不胜苦毒,将死矣,愿一见母而绝。 ”吏怜而许之。 既见,谓母曰:“母以清洁闻,奈何受此污辱。 宁死箠楚,不可自诬。 女今死,死将讼冤于天。 ”言终而绝。 于是石泉连三日地大震,有声如雷,天雨雪,屋瓦皆落,邦人震恐。 勘官李志宁疑其狱,夕具衣冠祷于天。 俄假寐坐厅事,恍有猿坠前,惊寤,呼吏卒索之,不见。 志宁自念梦兆:“非杀人者袁姓乎? ”有门卒忽言张氏馈食之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执之,曰:“杀人者汝也。 ”袁色动,遽曰:“吾怜之久矣,愿就死。 ”问之,云:“适盗库金,会雍归,遂杀之。 ”杨乃得免。 时女死才数日也。 狱上,郡榜其所居曰孝感坊。 发布时间:2021-04-12 19:53:05 更新时间:2024-02-05 13:02:28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1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