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所执色总有二种 内容: 知是空华 · 即无轮转欢迎关注祖道影《成唯识论》是中国唯识宗立宗的主要理论依据,以大乘佛教唯识宗创始人之一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颂》为主线,由唐代著名高僧玄奘三藏法师以护法学说为主揉合印度十大论师的诠释编译而成,最能体现法相唯识学派的基本思想。 《成唯识论》(梵文 विज्ञप्तिमात्रतासिद्धि Vijñāptimātratāsiddhi),佛教论书。 又名《净唯识论》,简称《唯识论》。 玄奘糅译印度亲胜、火辨、难陀、德慧、安慧、净月、护法、胜友、胜子、智月等十大论师分别对《唯识三十颂》所作的注释而成。 10卷。 传说玄奘留学印度时,曾广收十家注释(每家各10卷),并独得玄鉴居士珍藏的护法注释的传本。 回国后,原拟将十家注释全文分别译出,后采纳窥基建议,改以护法注本为主,糅译十家学说,由窥基笔受,集成一部。 玄奘(602年-664年;梵文:ह्वेनसांग / hvenasāṃga),唐朝著名的三藏法师也俗称唐三藏,汉传佛教史上最伟大的译经师之一,中国佛教法相唯识宗创始人。 俗姓陈,名袆,出生于洛州缑氏县(今河南省偃师市南境)。 《成唯识论》卷一护法等菩萨 (造),(唐)玄奘(译)又彼所执地水火风。 应非有碍实句义摄。 身根所触故。 如坚湿暖动。 即彼所执坚湿暖等。 应非无碍德句义摄。 身根所触故。 如地水火风。 地水火三对青色等。 俱眼所见。 准此应责。 故知无实地水火风。 与坚湿等各别有性。 亦非眼见实地水火。 又彼所执实句义中。 有碍常者。 皆有碍故。 如粗地等。 应是无常。 诸句义中色根所取无质碍法。 应皆有碍。 许色根取故。 如地水火风。 又彼所执非实德等。 应非离识有别自性。 非实摄故。 如石女儿。 非有实等应非离识有别自性。 非有摄故。 如空花等。 彼所执有。 应离实等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若离实等应非有性。 许异实等故。 如毕竟无等。 如有非无无别有性。 如何实等有别有性。 若离有法有别有性。 应离无法有别无性。 彼既不然此云何尔。 故彼有性唯妄计度。 又彼所执实德业性。 异实德业。 理定不然。 勿。 此亦非实德业性。 异实等故。 如德业等。 又应实等非实等摄。 异实等性故。 如德业实等。 地等诸性对地等体更相征诘。 准此应知。 如实性等无别实等性。 实等亦应无别实性等。 若离实等有实等性。 应离非实等有非实等性。 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故同异性唯假施设。 又彼所执和合句义定非实有。 非有实等诸法摄故。 如毕竟无。 彼许实等现量所得以理推征尚非实有况彼自许和合句义非现量得。 而可实有。 设执和合是现量境。 由前理故亦非实有。 然彼实等。 非缘离识实有自体现量所得。 许所知故。 如龟毛等。 又缘实智非缘离识实句自体现量智摄。 假合生故。 如德智等。 广说乃至缘和合智。 非缘离识和合自体现量智摄。 假合生故。 如实智等。 故胜论者实等句义。 亦是随情妄所施设。 有执有一大自在天。 体实遍常能生诸法。 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若法能生必非常故。 诸非常者必不遍故。 诸不遍者非真实故。 体既常遍。 具诸功能应一切处时顿生一切法。 待欲或缘方能生者。 违一因论。 或欲及缘亦应顿起。 因常有故。 余执有一大梵、时、方.本际.自然.虚空.我等。 常住实有。 具诸功能生一切法。 皆同此破。 有余偏执。 明论声常。 能为定量表诠诸法。 有执一切声皆是常。 待缘显发。 方有诠表。 彼俱非理。 所以者何。 且明论声许能诠故。 应非常住如所余声。 余声亦应非常声体。 如瓶衣等待众缘故。 有外道执。 地水火风极微。 实常。 能生粗色。 所生粗色不越因量。 虽是无常而体实有。 彼亦非理。 所以者何。 所执极微若有方分。 如蚁行等。 体应非实。 若无方分。 如心心所。 应不共聚生粗果色。 既能生果。 如彼所生。 如何可说极微常住。 又所生果。 不越因量。 应如极微不名粗色。 则此果色。 应非眼等色根所取。 便违自执。 若谓果色量德合故。 非粗似粗色根能取。 所执果色既同因量。 应如极微无粗德合。 或应极微亦粗德合。 如粗果色。 处无别故。 若谓果色遍在自因。 因非一故可名粗者。 则此果色体应非一。 如所在因。 处各别故。 既尔此果还不成粗。 由此亦非色根所取。 若果多分合故成粗。 多因极微合应非细。 足成根境何用果为。 既多分成。 应非实有。 则汝所执前后相违。 又果与因俱有质碍。 应不同处。 如二极微。 若谓果因体相受入。 如沙受水药入镕铜。 谁许沙铜体受水药。 或应离变非一非常。 又粗色果体若是一。 得一分时应得一切。 彼此一故。 彼应如此。 不许违理。 许便违事。 故彼所执进退不成。 但是随情虚妄计度。 然诸外道品类虽多。 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 如数论等。 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勿一切法即有性故。 皆如有性。 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 亦违世间诸法差别。 又若色等即色等性。 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二执有法与有等性。 其体定异。 如胜论等。 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勿一切法非有性故。 如已灭无。 体不可得。 便违实等自体非无。 亦违世间现见有物。 又若色等非色等性。 应如声等。 非眼等境。 三执有法与有等性。 亦一亦异。 如无惭等。 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一异同前一异过故。 二相相违。 体应别故。 一异体同俱不成故。 勿一切法皆同一体。 或应一异是假非实。 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四执有法与有等性。 非一非异。 如邪命等。 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非一异执同异一故。 非一异言为遮为表。 若唯是表应不双非。 若但是遮应无所执。 亦遮亦表应互相违。 非表非遮。 应成戏论。 又非一异。 违世共知有一异物。 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 是故彼言唯矫避过。 诸有智者勿谬许之。 余乘所执离识实有色等诸法。 如何非有彼所执色不相应行。 及诸无为。 理非有故。 且所执色总有二种。 一者有对极微所成。 二者无对非极微成。 彼有对色定非实有。 能成极微非实有故。 谓诸极微若有质碍。 应如瓶等。 是假非实。 若无质碍。 应如非色。 如何可集成瓶衣等。 又诸极微。 若有方分。 必可分析。 便非实有。 若无方分。 则如非色。 云何和合承光发影。 日轮才举照柱等时。 东西两边光影各现。 承光发影。 处既不同。 所执极微定有方分。 又若见触壁等物时。 唯得此边不得彼分。 既和合物即诸极微。 故此极微必有方分。 往期推荐禅门中至宝,牧牛图全解《坐禅仪》| 百丈怀海禅师开示坐禅之要术 ! 心空境寂,了了常明|六祖惠能大师谈观照,一悟即至佛地! 发布时间:2021-03-31 00:11:04 更新时间:2024-02-05 13:30:26 来源:学佛网 链接:https://www.nengliangcan.cn/xuefo/10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