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说的“同性恋”重罪及可怕果报!
发布时间:2022-12-04 00:27:39 | 更新时间:2024-02-04 19:13:28 | 来源:学佛网

●同性恋是邪淫,“犯不可悔”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若优婆塞与……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


《瑜伽师地论》卷五九:“复次若行不应行名欲邪行。或于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不依世礼故名非理。”


●同性恋死后堕“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


《正法念处经》卷六·地狱品:“又彼比丘知业果报,次复观察合大地狱,为当更有异处以不?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多苦恼,是合地狱第六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有人杀、盗、邪行,乐行多作,堕合地狱多苦恼处。杀生、偷盗业及果报,如前所说;何者邪行?谓:男行男。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多苦恼处,受大苦恼。作集业力,于地狱中见本男子,热炎头发,一切身体皆悉热炎,其身坚䩕犹如金刚,来抱其身。既被抱已,一切身分皆悉解散,犹如沙抟;死已复活,以本不善恶业因故。于彼炎人,极生怖畏,走避而去,堕于嶮岸,下未至地,在于空中有炎嘴乌,分分攫斲,令如芥子,寻复还合,然后到地。既到地已,彼地复有炎口野干而噉食之,唯有骨在,复还生肉。既生肉已,阎魔罗人取置炎鼎而复煮之,如是无量百千年岁,煮之食之、分之散之,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于多苦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失无量妻,不得一妻,究竟如是。设自有妻,则厌离之,喜乐他人;邪行业因余残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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